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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密切聯系群眾工作總結
20XX年,鄉人大工作在區人大常委會指導下,在鄉黨委領導下,鄉人大主席團積極組織指導區、鄉人大代表開展密切聯系群眾活動,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宣傳,增強代表聯系群眾工作有效性
20XX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區的開局之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和災后恢復重建、精準扶貧攻堅之年。鄉人大人大主席團組織轄區內區、鄉人大代表深入單位、村組開展形式多樣的聯系群眾、走訪群眾活動,向群眾宣傳法律、法規和災后恢復重建、扶貧政策措施,引導基層群眾建立健全群眾議事、工作評議、民情懇談等群眾自治制度,推動“自建委”向“自管委”轉型,助推政府管理和基層自治有機結合。結合“人大代表在行動”、“我為災后重建獻一計”、“扶貧開發攻堅戰”等活動,抓住災后重建時間節點,組織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在所在選區的群眾中開展宣傳活動,了解反映群眾的呼聲和訴求,幫助群眾解決災后重建、生產生活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全鄉區、鄉人大代表開展宣傳100余人次,發放各類宣傳資料800余份。
二、加強業務培訓,提升代表聯系群眾工作能力
為充分發揮我鄉區、鄉人大代表作用,切實當好“五大員”,提高代表聯系群眾能力,我鄉做好代表培訓計劃,健全代表培訓制度,為代表履職學習搭建平臺。主要抓好《憲法》、《選舉法》、《地方組織法》、《代表法》的學習,使代表掌握基本知識,增強代表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正確認識和處理好履行代表職責與做好本職工作的關系,明確代表的權利和義務,通過專題培訓學習,提高代表審議報告,審查財政預算,提出議案、建議,開展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等方面的能力。
三、突出重點,深入開展代表聯系群眾工作
圍繞區委、區政府災后科學重建、精準扶貧等中心工作,我鄉區、鄉人大代表深入開展代表密切聯系群眾工作。
。ㄒ唬┳プr間節點,及時反映問題。抓住“4·20”、“7·20”等災后恢復重建時間節點,組織代表在集中安置點和產業結構調整區域開展視察、調研、走訪群眾工作,了解災后恢復重建和產業結構調整中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幫助群眾反映、解決重建中的問題,全鄉走訪重建戶、貧困戶120戶;為群眾辦好事30件;解決災后重建各類糾紛200余件,尤其為重點項目雅康高速建設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二)圍繞中心工作,反映社情民意。代表在聯系群眾中,對重建集中安置點的“自建委”如何向“自管委”轉變職能和恢復經濟、產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增加農民收入進行調研;對在重建中調地的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進行調研;圍繞恢復重建任務的完成和如何增加農民收入開展視察、調研。通過調研,及時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合理化建議130條,為區委、區政府和當地黨委、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三)認真履職行權,做好監督工作。組織代表依法開展履職監督工作,把代表履職監督工作與代表本職生產、工作相結合,與代表密切聯系群眾、“人大代表在行動”、“我為災后重建獻一計”等活動相結合,將履職監督融入到代表本職生產和工作中。在履職監督中突出重點:一是重點開展重建進度、質量、資金到位情況的監督,確保重建任務按時間節點完成;二是要重點監督“新生活進萬家”開展和落實情況,提升生活質量、提高農民的增收技能、美化家居環境、促進社會文明;通過開展代表履職監督工作,讓人大代表依法規范開展活動,自覺接受選民和人民群眾的監督,讓人大代表更加牢固樹立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的觀念。
四、完善制度,推進代表密切聯系群眾工作
圍繞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制度機制,確保開展代表聯系群眾工作規范化、常態化。一是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對代表聯系群眾的數量、目標任務、聯系形式、考評依據等內容進一步明確細化;二是完善人大代表聯系選民的信息反饋制度,使代表活動有記載、有考核、有評價,使群眾反映的問題得到落實;三是完善人大代表聯絡室建設,充分發揮聯絡員的作用;四是明確人大代表在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活動中的主體地位。五是建立代表履職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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