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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報銷期限如何規定
國家規定職業女性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一段時間的,可以領取生育津貼。生育津貼實質上是生育保險待遇的一種,女職工在產后可以辦理相應的報銷手續,申領應得的生育津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生育津貼報銷期限如何規定,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一、生育津貼報銷期限的規定
1、產后3個月內把有關材料交女方單位人力資源部;
2、填寫《xx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并由單位蓋章;
3、個人執此表到愛人單位蓋章并雙方本人簽字,返還女方單位;
4、女方單位每月5日—25日報社保申報,資金到公司帳后發給本人。
二、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ㄒ唬┥蛸N男方領取條件:
1、職工夫妻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2、職工夫妻符合國家法定生育條件;
3、男職工配偶還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
4、男職工配偶剛好是生育第一胎;
5、男職工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時,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并已為男職工正常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不含補繳、欠繳和中斷繳費的情形)滿10個月以上。
。ǘ┥蛸N女方領取條件:
1、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的生育婦女,無論在職或失業,參加過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建立個人帳戶的;
2、非本市戶籍的從業婦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在單位工作、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生育的。
3、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6個月以上。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準,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三、生育津貼支付方式
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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