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主營業務 & 業內地位
1.2.1 主營業務
依法經營國家電網公司及有關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并由國家電網公司擁有的全部國有資產。
從事電力購銷業務,負責所轄各區域電網之間的電力交易和調度。
參與投資、建設和經營相關的跨區域輸變電和聯網工程。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批準,從事國內外投融資業務。
經國家批準,自主開展外貿流通經營、國際合作、對外工程承包和對外勞務合作等業務。
從事與電力供應有關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電力生產調度信息通信、咨詢服務等業務。
經營國家批準或允許的其他業務。
1.2.2 業內地位
國家電網公司是以投資、建設、運營電網為核心業務的國有重要骨干企業,承擔著為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提供安全、可靠、優質的電力供應與服務的基本使命,經營區域覆蓋 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覆蓋國土面積的 88%,供電人口超過 10億人,管理員工 153.7萬人。國家電網與南方電網處于我國電力行業的寡頭地位。國家電網公司位居全球 500強企業第 15強,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業公司。作為中國 2010年上海世博會電力供應與服務全球合作伙伴,國家電網公司將傳遞城市發展、美好生活與節能環保的和諧關系,以創新帶給地球村更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