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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辯論賽模式
辯論賽也叫論辯賽,還叫做辯論會。它在形式上是參賽雙方就某一問題進行辯論的一種競賽活動,實際上是圍繞辯論的問題而展開的一種相關知識的競賽,思維反應能力的競賽,語言表達能力的競賽,也是綜合能力的競賽。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國外辯論賽模式,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模式:
中國人對辯論形式的認知來自國際大專辯論賽,認為所有辯論都該遵從"點到為止"的辯論規則
中國人對于辯論形式的認識主要來自傳統的新加坡四人制價值性辯論,從1993年的新加坡國際大專辯論賽開始,辯論賽就以一種高端智力竟賽的形式出現在電視屏幕上。1993年復旦辯論隊凱旋獅城后,"新加坡辯論賽制"在中國推向"巔峰"。新加坡賽制主要分為陳詞和自由辯論兩個部分。正反雙方3個辯手分別在3分鐘內陳詞,點到為止,隨后,進入自由辯論,再由雙方四辯總結陳詞,同樣也是點到為止。新加坡賽制作為華語辯論賽的標準賽制,也影響了一代中國人對于辯論形式的認知,認為所有辯論都該遵從"點到為止"的辯論規則。
辯論賽不止一種規則,美國大學生辯論有"單挑"模式,雙方"交互質詢",輪流陳述與反駁
與國內單一的辯論賽制不同,國外有各種形式的辯論賽制,美國最常見的是俄勒岡制(Oregon Style Debate),起源于1924年美國俄勒岡州立大學,參照英美等國法庭中的辯論模式,發展出一種"交互質詢"式辯論制度,使正反雙方更能充分到達面對溝通的目的。1952年正式為美國"全國辯論總會"(National Forentic League)所采用,并在歐美各國間廣為流傳。
美國大學生辯論一般采取五種模式,包括交叉提問辯論、林肯道格拉斯制、模擬法庭辯論、市政廳辯論與議會辯論。其中,林肯道格拉斯式辯論是以美國總統候選人林肯和道格拉斯命名的辯論模式,一對一的雙人競技,可以大略視作辯士僅有一人的俄勒岡制。簡單說,就是二人"單挑",輪流陳述與反駁。 除此之外,議會辯論制,是仿照英國議會開會議事模式而設計的,也有一種特殊的"質詢"規則:Point of Information ("PoI")。允許對方辯手在"非保護時間"(除第一分鐘和最后一分鐘外)內有權隨時提問。陳述觀點方可以接受提問,也可以拒絕提問。
正常的辯論離不開合理的程序設置,在美國的辯論中,會有主持人作裁判、控場,確保雙方都有想對平等的發表意見的機會,而非互相攻擊
在美國大學生辯論賽等比較成熟的辯論中,一般會有一個主持人做裁判之用。主持人不參與實際討論,也不發表任何意見,但是整場辯論的裁判。在辯論當中,如果有人身攻擊、躲避提問等違規行為,另外一方可以立刻起立向評委提出"秩序問題"(Point of Order),評委會裁判"成立"(well taken)或"不成立"(not well taken),如果成立就會減分。這個程序就是"羅伯特議事規則"中的"秩序問題"。這樣的機制,確保雙方都有平等的發表意見(而不是互相攻擊)的機會,對違反規則形成了威懾,對個體維護自己權利、讓規則得以實行提供了一種簡潔、體面而有序的程序。對比中國式辯論,在面對違反規則的行為時,則只有忍辱和起哄兩個選擇。
羅永浩搶話并非沒素質,"搶話、插嘴"本就是"單挑"辯論中的習慣與策略,如果主辦方留有主持人控場會更好
在三小時直播過后,大多數評論都在指責"羅永浩插嘴、搶話,沒素質",但事實上,羅王辯論屬于"單挑",原本就該雙方相互質詢、反駁。倆人一起說,羅永浩搶話不叫沒教養,王自如并非不想搶,只是大多數時間搶不過。將一場辯論變成"罵街"的恰恰是因為主辦方的失職,辯論的規則設置不合理,缺乏主持人,缺乏控場(讓雙方通暢表達意見)的控制。
也正如自媒體人@闌夕所說,辯論技巧對于論戰的作用極大,但那也是建立在辯論的場景中:要有明確告知的規則(比如公平的發言長度、時間分配等),要有善于控場的主持人(負責裁決突破規則的行為),要有漸進設置的論點(必須保持論點的不分散),不過,在直播中,這些辯論需要的基本設施無一籌備。
反觀美國總統大選電視辯論,辯論規則事無巨細,2004年布什與克里的電視辯論甚至對室溫、燈光作出要求,發言順序也由主持人投硬幣決定
電視辯論無小事,2004年,美國總統候選人布什與克里為總統大選辯論規則舉行了數周的緊急磋商,最后達成的長達32頁諒解備忘錄,對幾乎所有的細節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甚至規定了"出汗條款"。民主黨因擔心克里會出汗而要求把室溫控制在攝氏21度;共和黨因擔心布什被高大的克里反襯得渺小而希望舞臺背景燈光不要過于明亮。對主持人的要求也很詳細,并使用投擲硬幣的方式決定誰先發言。對于觀眾的選擇立足于這樣的原則:主要接受分別傾向于雙方的、人數基本對等的、尚未最后做出決定的選民。
美國的大選的電視辯論中,打斷對方是常用策略,2012年美國總統與羅姆尼的第二次電視辯論中,雙方頻頻打斷對方發言,整個辯論平均每分鐘有1.4次發言被打斷
在美國的大選的辯論過程中,也常有雙方相互打斷對方質詢。2012年,美國總統美國總統與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羅姆尼的電視辯論就是這樣。羅姆尼和美國總統一樣,也受過法學院全套律師辯論訓練,在辯論前做足功課,辯論時詞鋒凌利。不管美國總統講哪個話題,話音剛落,羅姆尼立即以(未必完全正確的)事實和數字發起反擊。犀利的反擊為羅姆尼帶來更多的支持,在CNN即時民調中,67%的被詢問者認為羅姆尼勝了辯論,覺得美國總統贏的只有25%。
在美國總統與羅姆尼的第二場辯論中,美國總統也及時調整辯論策略,一開場便猛烈指責對手羅姆尼的政策和"謊言",羅姆尼也不甘示弱。此次辯論,觀眾最深刻的印象,便是雙方頻頻打斷對方講話。由美國喬治梅森大學媒體與公共事務中心公布的統計指出,第二場辯論上總共出現122次發言被打斷,平均每一分鐘就出現1.4次。其中美國總統36次打斷羅姆尼發言,羅姆尼也回敬了美國總統28次。
注意事項:
1.時間提示。
辯論中,每方使用時間剩余30秒時,計時員以黃牌提醒。用時滿時以出示紅牌終止發言,發言辯手必須停止發言,否則作違規處理
2.陳詞
闡述證據確鑿充分,引用適當。
3.開篇立論
立論要求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邏輯清晰,言簡意賅。
4.攻辯
。1)攻辯由正方二辯開始,正反方交替進行。
(2)正反方二、三辯參加攻辯。正反方一辯作攻辯小結。正反方二、三辯各有且必須有一次作為攻方;辯方由攻方任意指定,不受次數限制。攻辯雙方必須單獨完本輪攻辯,不得中途更替。
(3)攻辯雙方必須正面回答對方問題,提問和問答都要簡潔明確。重復提問和回避問題均要被扣分。每輪攻辯中被攻的一方不得反問,否則扣分。不得以提問影響對方答辯完整性,不得以長時間答辯阻止對方提問。主持人有權終止一方超時的提問或答辯。
。4)正反方選手站立完成第一輪攻辯階段。攻辯雙方任意一方落座視為完成本方攻辯,對方選手在限制時間內任意發揮(陳詞或繼續發問)。
。5)每一輪攻辯階段為1分30秒,攻辯雙方各自不做時間設定,時間剩余30秒時,以黃牌提示,用時滿時,出示紅牌終止發言。
。6)四輪攻辯階段完畢,先由正方一辯作攻辯小結再由反方一辯為本隊作攻辯小結,限時1分30秒。正反雙方的攻辯小結要針對攻辯階段的態勢及涉及內容,嚴禁脫離比賽實際狀況的背稿。
5.自由辯論
這一輪辯論,正反方辯手自動輪流發言,先有正方任何一名隊員起立發言,發言辯手落座為發言結束即為另一方發言開始的計時標志,另一方辯手必須緊接著發言,若有間隙,累積時照常進行。同一方辯手的發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時間已經用完,另一方可以繼續發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棄發言。自由辯論提倡積極交鋒,對重要問題回避交鋒兩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對于對方已經明確回答的問題仍然糾纏不放的,適當扣分。
6.結辯
辯論雙方應針對辯論會整體形式進行總結陳詞,脫離實際,背誦事先準備的稿件,適當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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