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
教師資格證是很多大學生都想考的一張證,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6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考生開考前30分鐘,經“安檢”后持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缺一不得參加考試。
2.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考試文具,如簽字筆、2B鉛筆、尺子、橡皮進入考場,不得攜帶書籍、資料、移動電話、手提電腦等物品進場。
3.考生入場后,應對號入座,并將本人的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的.右上角。
4.考生拿到答題卡、試卷后,先在指定位置處填寫個人信息(姓名、準考證號等)并核查試卷與自己報考的類別、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應立即舉手向監考員說明情況。
5.考生筆試遲到15分鐘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交卷離開考場。出場后不得重返考場。
6.如遇特殊原因,需經監考員同意后方可提前離開考場。出場后不得重返考場。
7.考生遇試卷分發、裝訂錯誤或試題字跡印刷不清的問題應舉手與監考員聯系。凡涉及試題內容的,監考員一律不予解答。
8.考生填涂答題卡時,姓名、準考證號用簽字筆書寫,信息點用2B鉛筆填涂。
9.作答時,選擇題用2B鉛筆填涂信息點,填空題、論述題用鋼筆或黑色字跡簽字筆書寫在答題卡指定位置。
10.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
11.考生離開考場時必須交卷,不準攜帶試卷、答題卡、草稿紙離開考場。提前交卷的考生應舉手向監考員示意,待監考員收卷后,經允許方可離開考場。離開考場的考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和交談。
考試結束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卷、答題卡翻放在桌面上,經監考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
12. 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如有違反后果自負。監考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進行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威脅監考員等考試規定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違規處理辦法》(33號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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