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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對“價值”概念的幾種界定
論文關鍵詞:價值;交換價值;價格;勞動價值論;均衡價格論
論文摘要:在經濟理論領域內,“價值”是使用得最廣泛,同時也是最復雜的一個經濟范疇之一。在各種價值理論或觀點背后,如何理解“價值”是關鍵所在。其實,“價值”最初是同交換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在交換中人們首先要解決的一個問題是一個物品換取他種物品的數量是多少,亦即交換比例如何確定的問題,當然交換比例應在邏輯上先于交換行為而確定的。進一步的研究表明,在關于交換比例的確定的量的分析之前,還必須回答交換成立的基礎這一更加重要的質的問題,然而,這一問題開始進入經濟思想家的眼界并不容易,能否意識到并同意這個問題是造成價值理論分歧的根本原因之一。據此,考察經濟史上各種價值或價格理論,并對“價值”概念進行了幾種界定。
自亞當·斯密《國富論》出版以來,嚴格意義上的經濟理論已有三百多年的發展歷史了。雖然經濟學科同其他社會科學學科相比算是一門比較“年輕的”學科,但三百多年間亦已匯聚了足夠精彩的思想財富,且不說對經濟問題的探討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臘時代。而經濟理論中的價值理論就更是如此,各家各派的觀點交相輝映。下面就“價值”概念的使用談幾點看法。要指出的是,這里我不想只是簡單地羅列一些同“價值”相關的概念,如“使用價值”(或“效用”)、“交換價值”、“相對價值”等,而是準備從另外一個層面上對“價值”概念的使用進行一個常識性的區分。
一、第一種意義的“價值”概念
“價值”最起初是同交換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在交換中人們首先要解決的一個問題是一個物品換取他種物品的數量是多少—亦即交換比例如何確定的問題,當然交換比例應在邏輯上先于交換行為而確定的,這在進一步的研究中是必然要指出來的。
在關于交換比例這個問題上有著“現代經濟學之父”的亞當·斯密先是寫道:“價值一詞有兩個不同的意義。它有時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時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對他種物品的購買力。前者可叫做使用價值,后者可叫做交換價值!痹诿鞔_將價值區分為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之后,斯密進一步寫道:“每種東西的實際價格,每一種東西對于希望取得它的人的實際成本,就是獲取它時所費的辛勞。”他還舉了一個例子:“在那資本積累和土地占有出現以前的早期原始的社會狀態里,獲得各種物品所必須的勞動量的比例,似乎是可以為這些物品互相交換提供尺度的唯一條件。例如在一個漁獵民族中,如果捕殺一只海貍所費的勞動通常二倍于捕殺一只野鹿所費的勞動,那么一只海貍自然就會交換兩只野鹿,也就是值兩只野鹿。通常費二日勞動的產品,其所值會二倍于通常費二日勞動的產品,通常費二小時勞動的產品,其所值會二倍于通常費一小時勞動的產品,這是自然的道理!
盡管人們對于斯密的上述這些觀點并不陌生,但這里要指出的兩點是:第一,這里“交換價值”的概念指的是一種能力—一物具有的交換他種物品的能力,它表示一個定性的意義而不表示定量的意義,它既不是表示一物本身換回他種物品能力的大小,更不是表示可以間接地表現自身換回他種物品能力的大小的所換回的他種物品的數量。第二,斯密采用了“實際價格”、“實際成本”表明他思想上存在認識模糊的地方,這一方面留給了后人發揮的空間,但同時卻也成了日后價值問題混亂的一個歷史“淵源”。
斯密之后,自始至終堅持以勞動量來考察和解釋物品換回他種物品的數量的李嘉圖認為:“效用對于交換價值說來雖然是絕對不可缺少的,但卻不能成為交換價值的尺度!笨梢钥闯觯罴螆D的“交換價值”概念可以表示二個方面的含義:第一,一物具有的換回他種物品的能力;第二,一物換回他種物品的能力的大小(當然一物換回他種物品能力的大小已暗含一物具有換回他種物品的能力)。其實,同那個時代其他經濟學家一樣,李嘉圖的“交換價值”概念常常還有第三個方面的含義—即表示可以間接地表現一物自身換回他種物品能力的大小的所換回的他種物品的數量。當在第屯種意義上使用“交換價值”概念討論下面這樣一個問題時會遇到“麻煩”,于是,李嘉圖又區分了“相對價值”和“絕對價值”。 “如果一匹毛呢的價值現在等于兩匹亞麻布,十年后一匹毛呢的一般價值等于四匹亞麻布,我們就可以斷言,要不是織造毛呢所需的勞動已經增加,就是織造亞麻布所需的勞動已經減少,否則就是兩種原因都發生了作用!币簿褪钦f,當一匹毛呢由十年前能交換兩匹亞麻布變為現在四匹時,堅持以勞動量來考察和解釋物品換回他種物品的數量的李嘉圖自然不會由“毛呢的交換價值上升了一倍”而得出“生產一匹毛呢所需的勞動量現在比十年前上升了一倍”的結論,他當然意識到:“要不是織造毛呢所需的勞動已經增加,就是織造亞麻布所需的勞動已經減少,否則就是兩種原因都發生了作用。”但是,假設一匹毛呢由10年前能交換兩匹亞麻布變為現在4匹的原因完全是織造亞麻布所需的勞動減少一倍造成的,當在第三種意義上使用“交換價值”概念時卻自然會得出“毛呢的交換價值上升了一倍”的結論。這使得李嘉圖意識到僅僅依據比較換回物品的數量大小并不是確定交換比例的最終原因,實際上確定交換比例的根本原因完全可以只是各種物品凝結的勞動量,于是他又把一物換回的一定數量的他種物品稱為相對價值,而把各種物品凝結的勞動量稱為絕對價值。李嘉圖的“絕對價值”概念把價值問題導向了一個更深的層次,不過他似乎對此并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而是繼續將價值與有著上述三個方面含義的交換價值交互使用。
其實,直到馬克思才對價值、交換價值和價格三者的內在聯系有著清晰的說明和區分。而其他早期的經濟學家都是在對價值或交換價值沒有明確的認識下沿襲使用著價值或交換價值的。如約翰·穆勒就寫道:“價值一詞在沒有附加語的情況下使用時,在政治經濟學上,通常是指交換價值;或者按照亞當·斯密及其后繼者的說法,指可交換的價值,這一用語,無論引用多少權威的話來辯護,也決不是好英語。德·昂西先生以交換價值來取代,這是極好的!蹦吕站褪沁@樣將價值作為交換價值的同義詞理解的,不可思議的是就他對價值的這點理解,他竟寫下這樣的文字:“幸運的是,在價值法則中已沒有什么要留給現在的著述家或任何未來的著述家去澄清;有關這個問題的理論是完滿的。”
不過,穆勒還是有過一些正確見解的,比如,關于交換價值與價格的關系,他寫道:“交換價值必須與價格區別開來!脙r格一詞來表示貨幣而言的物品的價值,即某一物品可以換得的貨幣數量。因此,今后如說某一物品的價格,我們是指它用貨幣表示的價值……”另外,穆勒還寫道:“亞當·斯密和李嘉圖將一種物品與其生產費用成比例的價值,稱為這一物品的自然價值(或自然價格)。他們的這個名詞指的是這樣一點:價值在它的周圍擺動,并且總是趨向于回到這一點;按照亞當·斯密的說法,是指中心價值,物品的市場價值總是朝向這一價值;與自然價值的任何背離都只是暫時的不規則,在其出現的時刻,也就使矯正這種背離的力量發生了作用!
如果說博學多才的資產階級政治經濟學家約翰·穆勒尚且沒能在價值理論上有著較深見地的話,除了馬克思以外,其他同時代的經濟學家,尤其是庸俗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就更不可能為價值理論提供什么正確的思路和方法了。相反,薩伊的“生產要素論”更是將價值理論導向了一個錯誤的方向。
最后,我們對“第一種意義的‘價值’概念”作些說明和總結:上面幾段主要考察了斯密以來至19世紀末除馬克思外著名經濟思想家對“價值”間題的各種見解,現將他們對價值的共同見解歸納如下:第一,都起源并為著解決這樣一個問題—即交換比例如何確定的問題,并且交換比例應在邏輯上先于交換行為而確定。第二,認為價值與交換價值可以替代使用,并且一般來說交換價值具有三個方面的含義:一物具有的換回他種物品的能力;一物換回他種物品的能力的大小(當然一物換回他種物品能力的大小已暗含一物具有換回他種物品的能力);間接地表現一物自身換回他種物品能力的大小的所換回的他種物品的數量。同時,由于價值被當做交換價值的同義詞,同時對于價值源泉的見解不同,如李嘉圖認為是勞動,穆勒則傾向于生產費用、薩伊則堅持是效用等,使得價值一詞除了具有交換價值那三個方面的含義外,有時還被持不同價值見解的經濟學家用來特指自家所認為的那種價值源泉,如勞動、生產費用或效用等。第三,都從物物交換探討起,都注意到了交換價值應與價格區分開來。第四,都認為價值理論在政治經濟學處于基礎地位、處于極其重要的特殊地位。
二、第二種意義的“價值”概念
第二種意義的“價值”概念主要是指馬克思的價值概念,之所以對馬克思的價值理論作單獨考察,是因為馬克思的價值理論有顯著特點并享有獨特的理論地位。
馬克思以其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作為堅實的方法論基礎,確定了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社會的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以后,著手研究生產方式發展的規律,特別是資本主義社會運動的經濟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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