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

      1. 刑事證據的運用原則與題目分析

        時間:2024-08-19 09:38:38 法律畢業論文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刑事證據的運用原則與題目分析

        在司法實踐中,證據材料的價值與效力體現在其運用過程中。辦案職員收集證據的種類、,對證據材料的取舍,無不受到證據運用原則的與制約。正確理解證據運用原則,證據運用中存在的,探討證據運用原則的構建與完善,有利于推動證據制度的改革與,指導司法實務與時俱進。
        [關鍵詞]刑事訴訟;證據運用原則;題目分析
        刑事證據是刑事訴訟的基礎題目之一,由于現行對證據制度的規定過于原則、簡略、籠統,有的又分散在不同的章節中,因此,司法實踐中,不少執法職員對刑事證據中的諸多原則規定模糊不清,理解不透。認清法律規定的證據運用原則,分析司法實踐證據運用中存在的題目,探討我國證據運用原則的構建與完善,有利于推動正在進行的證據制度的改革與發展,有利于指導司法實務與時俱進,發揮證據材料的最佳效力。

        一、對我國刑事證據運用原則的理解

        我國現有刑事法律中并無“證據運用原則(規則)”之說,正由于如此,對于法律條款中的有關規定,界有的稱之為 “證據制度”、“證據原則”、“證據規則”,也有的泛稱為“訴訟原則”、“訴訟制度”。鑒于證據的運用題目不是理論題目而是實務題目,在此,筆者根據現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從證據運用的角度來闡述與理解有關的證據規定,提煉并回納其運用原則,旨在幫助辦案職員從證據運用層面上清楚地理解證據制度的內涵,指導辦案實踐。
        (一)查證屬實的證據才能作為定案根據的原則!缎淌略V訟法》第42條規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梢,《刑事訴訟法》在“證據”章節中的第一條不僅規定了證據的概念、證據的種類,同時也規定了各種證據運用的條件性原則,即“查證屬實”。同時,《刑事訴訟法》第162條又進一步規定,合議庭“……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該規定再次表明,查證屬實的證據才是定罪量刑的依據,查證屬實是證據運用的基礎性原則。
        (二)重證據,不輕信口供原則!缎淌略V訟法》第46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不輕信口供……”,據此,可以理解,“重證據,不輕信口供”,是貫串訴訟過程中針對“口供”與“其它證據”時,如何權重兩者關系,運用此兩類證據的總原則。
        (三)沒有被告人的供述,其它證據確實充分即可定案的原則。《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笨梢哉f,這條原則是重證據、不輕信口供原則在具體題目上的體現,它具體表明了不同證據種類運用的直接結果,即口供與其它證據材料在定罪量刑中孰輕孰重,具體的證實效力題目。
        (四)證據確實才能定案的原則!缎淌略V訟法》第46條規定“……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第129條規定:“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第162條規定,合議庭作出有罪判決的案件,應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上法律條款的規定,反復表明,運用證據材料定案,必須符合“證據確實充分”的原則。
        (五)證人證言必須經過法庭質證才能用作定案根據的原則!缎淌略V訟法》第47條規定“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訊問、質證,聽取各方證人的證言并且經過查實以后,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據此,明確規定了證人證言作為證據的運用程序。

        二、刑事證據運用中的題目分析

        綜觀以上闡述可知,我國證據制度中有關證據運用的規定并不缺失,只是由于規定的抽象、零散,系統性與規范性不夠,以至于人們理解上出現含糊不清與熟悉不一。在此,筆者結合前文闡述的證據運用原則,分析與之相關聯的實踐題目。
        (一)查證屬實中的客觀事實與法律事實。“查證屬實”是證據運用的基礎性原則,然而在司法實踐中,查證屬實的“事實”所指的是“客觀事實”還是“法律事實”,這個題目困擾司法實踐。筆者以為,案件的客觀事實指的是組成案件的必備要素以及它們之間的內在聯系;案件的法律事實是指《刑法》、《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作為刑事案件構成中的要素及它們之間的關系。簡言之,案件的客觀事實是案件內部的聯系,辦案職員不能完全熟悉;案件的法律事實是定案的依據,辦案職員必須獲得。當一起案件中的主要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而另一部分較為次要的犯罪事實無法查清時,辦案職員就可以忽略不計或對未能查清的那一部分實行疑罪從無,假如僅據已經查清的部分還不能定罪時,則應對全案實行疑罪從無。[1](P7)可見,查證屬實的證據運用原則,一方面要求必須尊重客觀事實,發現案件***,另一方面表明證實過程是一個把客觀事實轉化為法律事實的運用過程,只有對某些客觀事實按照法律規定的種類、形式、要求進行查證屬實,讓它們成為法律真實,才能發揮在案件中的證實作用。
        (二)口供主義與零口供規則?诠┲髁x也稱口供情結,是指司法實踐中,辦案職員重口供而輕其它證據。表現在有了口供就輕信口供,有了口供即使沒有其他可印證的證據也照樣草率定案;相反,沒有口供不敢定案,甚至“無供不錄案”?诠┲髁x是導致犯罪嫌疑人人身權利受侵犯的主要原因之一。
        “零口供”的規則來自于2000年遼寧撫順市順城區人民***推出的《主訴檢察官辦案“零口供”規則》。該規則的精神表明:當偵查機關將包括有犯罪嫌疑人口供在內的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批捕或審查起訴時,檢察官應視口供為零,然后根據案件中的其他證據分析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事實,應否批捕或起訴。[2]
        顯然,口供主義違反了“重證據,不輕信口供原則”,“零口供”也并不是“沒有被告人的供述,其它證據確實充分即可定案原則”的體現。由于零口供是在存在口供的情況下仍然無視口供的作用,或者能夠獲得口供的情況下,竟然舍近求遠完全排斥口供,將口供棄之不用,辦案職員假如以“零口供”規則為指導,把口供的作用弱化到不用的程度,將無法完成訴訟任務,當然,這種做法也不是訴訟效益的價值選擇。所以,實踐中既不能推崇“口供主義”也不能搞“零口供”。
        (三)疑案從無、從輕與從掛。疑案是指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犯罪,既無法證實其有,也無法證實其無。對待此種情況,實踐中有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2條第3款規定:“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奔床扇∫砂笍臒o的作法;也有的在偵查階段對確定不了的事實情節采取不結案、不起訴、也不撤案而“掛”在一邊的作法。
        導致上述的原因,回根到底是證據上出了題目:一是作為實體法意義上的刑事證據確實不足,無法開展證實活動;二是與刑事訴訟證實活動的證實標準“證據確實充分”的理解和運用有關。在此筆者第二個原因。在司法實踐中,對證實標準的不同理解,可能導致相同案件出現大相徑庭的處理結果,事實上,一個具體案件的事實或情節,其證據“確實充分”的標準不是一個“是”與“非”的題目,而是一個公道程度的題目。假如每個案件都能結合其具體情況,運用具體的標準往全面衡量,實踐中的疑案會大大減少,即使存在疑案,從無處理或從輕處理的正當性與正確性將更高,同樣一個事實在適應的過程中就不會出現大相徑庭或截然相反的結果,因此而導致的不必要的紛爭也就會大大減少。當然“疑案從掛”的作法不可取,由于如此放棄證實責任,是司法失職。

        (四)證人證言運用效力的缺憾。證人證言運用過程中的弊端之一就是不傳喚證人出庭作證,而往往只在法庭上宣讀其中的某一“節錄”,這種做法很難判定證言中是否有虛假不實的情況存在。當證人證言出現了真偽虛實交織難辨的時候,證人又不能當面澄清,嚴重地證言的證據效力。盡管司法實踐中每個案件都存在或多或少的證人證言,但由于證人出庭的比例太低,致使有關的法律規定形同虛設,刑事訴訟中普遍存在的證據類型在運用效力上大打折扣。

        三、需要構建與完善的證據運用原則

        (一)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對非法證據的范疇,存在兩個方面的理解:一是不符正當律規定的證據、證據形式、收集或提供證據的職員及程序、的證據材料都是非法證據[3];二是非法證據是指辦案職員違反法律規定的權限、程序或以其他不正當方法獲得的證據[4]。而對于非法證據的排除范圍,也存在兩種意見:一是盡對排除,即凡不符合實體法、程序法中有關證據規定的證據材料(包括言詞證據和實物證據),一律不得用作定案的根據;二是相對排除,就是一般只排除以刑訊等非法方式取得的言詞證據(包括被告人的口供和證人證言),而對由言詞證據提供的線索又查獲的贓物罪證,則一般不予排除,答應將其用作定案的根據[5](P6)。如何界定非法證據的內涵與非法證據排除的范圍,是立法過程中的一個技術困難,應當慎重考慮。但是,一旦確立了該規則,實踐中如何收集審查判定運用證據的很多困難將迎刃而解:一是各種證據的取證規則、運用程序將會得到遵守;二是非法訊問、非法取證行為將在更大程度上得到遏制;三是秘密性、技術性手段獲得的證據的作用將得到明確;四是口供與其它證據的證據效力也將更加具體?偠灾,只有通過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確立,辦案職員明確了哪些是非法證據,如何排除非法證據,才能進步證據運用的正當性和正確性。
        (二)傳聞證據排除規則。傳聞證據排除規則,是指證人、被害人、鑒定人在法庭以外所作的陳述不能作為證據使用,也就是說,不得以書面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鑒定結論代替證人、被害人、鑒定人出庭作證[6]。傳聞證據排除規則實質是“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定案”的基本精神所在,也是“證人證言必須經過法庭質證才能用作定案根據”的具體保障。該規則的確立,將從內容上賦予查證屬實的證據以定案根據的效力,實現客觀事實材料向定案法律證據的質的轉變;從形式上夸大審查判定運用證據的基本程序,即經過法庭舉證、質證和認證后,言詞證據方可確定用作定案的根據。當然,在確立傳聞證據排除規則的過程中,應該考慮到例外情況,這也是立法技術必須解決的題目。
        (三)最佳證據規則。最佳證據規則就是原始證據優先于派生證據的規則[7],也就是說,在證據的運用過程中,原物、原件優先,相對于復制品、副本、傳聞等派生證據而言,原始證據是最佳證據。根據該規則的要求,刑事訴訟的舉證人應當出示物證原件或出示、宣讀書證的原件,只有理由充足時,比如原物已經被滅失或不宜搬運、不宜保存或依法應當返還被害人,或者調取原件確有困難以及存在其他正當理由時,在證實派生證據具有關聯性和真實性的基礎上,派生證據方可采用作為定案的依據。最佳證據規則的確立,一是將改變長期以來辦案職員依靠人證而對現場物證重視不夠的現象以及對物證材料提取、保存、移送不正當、不、不規范的狀況。保障“沒有被告人的供述,其它證據確實充分即可定案”原則的實現更具有現實可能性;二是促使辦案職員及時、快速地發現、收集、固定原始證據,嚴格遵守對痕跡物證提取和采用的法律規范,使“重證據,不輕信口供”的原則落到實處;三是促使辦案職員更注重現場勘查和物證、書證提取過程中技術氣力的參與和手段的運用,保證提取、呈現證據材料的原物、原貌,或者即使要形成派生證據,如復制品、照片、錄像、書證副本、復制件等,也能保證足以反映原物的真實狀況與特征,使得證據“查證屬實”原則的實現更具有科學途徑和法定的程序,讓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正當性得到充分體現。
        實際上,有的學者還提出了其它一些與證據運用有關的證據制度的構建題目,如建立正當性規則、任意性規則、相關證據規則、真實性規則、補強證據規則和證言寬免規則等等。筆者以為,現行的證據原則和學者們從不同角度與層面提出來的需要構建的諸多原則在內容上有不少重復交叉、互相滲透的內容。因此,我國在鑒戒外來證據制度的時候,必須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對這些原則進行梳理與整合,從而構建與完善符合我國實際的證據運用原則體系。

        []
        [1]崔敏.關于證據立法的若干題目[J]. 公安大學學報, 2002,(2).[2]孫長永.刑事訴訟證據與程序[M]. 北京: 檢察出版社, 2003.[3]杜世相.刑事證據運用[M]. 北京: 中國檢察出版社 2002.[4]李學寬.論刑事訴訟中的非法證據[J]. 政***壇 1995,(2).[5] 張惠芳,管曉靜.非法證據的法律效力探討[J]. 政***壇, 1999,(4).[6]王伯庭,陳伯誠,湯茂林.刑事證據規則研究[M]. 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7]江偉,邵明.關于我國制定同一證據法典的思考, 證據學論壇第八卷[M].北京: 中國檢察出版社,2004.

        【刑事證據的運用原則與題目分析】相關文章:

        我國刑事證據開示程序的現狀分析03-21

        探析國外刑事訴訟中品格證據的運用12-05

        試論刑事內知證據03-19

        刑事訴訟證據開示程序的構建03-21

        試論我國刑事證據制度的構建03-19

        我國刑事證據立法模式之選擇03-22

        刑事證據法的制度轉型與研究轉向03-21

        刑事懸賞的法理分析03-24

        對刑事訴訟證據展示制度的設立及運作的思考03-21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