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關于中國假釋制度
一、我國假釋制度的現狀及成因作為一種非監禁化措施和行刑社會化的重要手段,假釋具有調動罪犯積極改造的內在氣力的激揚功能,對罪犯施行正反饋的鼓舞功能和對于刑罰執行的調控功能,并為罪犯由完全剝奪自由的監禁生活逐漸適應完全恢復自由的正常社會生活架設過渡的橋梁。但是,從我國鑒于目前的情況來看,假釋適用率畸低,與法律預期之間存在著較大間隔。占有關統計資料,全國監獄每年假釋比例均勻為1%--2%,不僅大大低于其他國家,而且也低于國內***分規定的3%的指標。***預防犯罪研究所課題組調查得到的數據,吉林全省1993—1998年假釋總數為2442人,占在押犯241794人的1%;遼寧省1996—1999年假釋比例分別為0.67%、0.8% 、0.6%、0.8%。[1]【中國假釋制度】相關文章:
中國古代刑訊制度研究03-23
中國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03-24
中國古代契約制度的產生背景06-06
中國法官制度 缺陷及改革設想03-22
中國民營銀行準入制度研究03-23
中國股市退市制度的演進與現狀分析03-07
中國封建君主專制制度的內在基本矛盾 對中國君主制度研究的基本03-21
試析中國封建君主專制制度的內在基本矛盾――對中國君主制度研究03-18
企業制度的非普適性與中國特色的企業制度03-21
略論完善中國電子票據法律制度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