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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高職院校教育成本核算體系的構建論文
【摘要】本文主要從高職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會計假設、核算原則、核算對象、教育成本項目構成與核算方法等方面進行了探討,為構建高職院校教育成本核算體系提供了理論基礎。
【關鍵詞】高職院校 教育成本核算 核算方法
隨著高職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市場經濟在高校發展進程中的主導作用越來越強勁,高職教育的迅速發展使得教育經費的需求與教育經費的供給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高職院校如何做到既重視教學活動規律,又重視經濟活動規律,既重視辦學的社會效益,又重視辦學的經濟效益,對于高職院校來講,進行教育成本核算勢在必行。
一、高職院校教育成本的概念
“教育成本”的概念是在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教育經濟學產生時出現的。舒爾茨(1963)在《教育的經濟價值》中提出了“教育全部要素成本”的概念,他認為教育的全部要素成本包括提供教育服務的成本和學生上學時間的機會成本。盡管人們對教育成本的概念有不同的表達,但對其本質內涵則有基本共識,即教育成本的本質是為使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服務而耗費的資源價值。高職院校教育成本是教育成本的下位概念,屬于經濟學的概念范疇。高職院校教育成本是特指高職院校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為培養學生所耗費的可以用貨幣計量的教育資源的價值,僅指高職院校自身在培養學生過程中投入的費用,而不包括高職院校以外的如家庭、社會等對學生的付出成本,如學生的上學交通費等。
二、高職院校教育成本核算體系的構建的會計假設
1.高職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會計假設
(1)會計主體假設
高職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主體是指在什么空間范圍內計量教育成本,計量誰的教育。成本核算的主體必須從產品生產者或提供者的角度考慮。具體到教育產品,其提供者是學校,學校就自然地成為教育成本核算的會計主體。
(2)持續辦學假設
就高職院校來說,持續辦學則指的是持續教學,與教學相關的各項業務活動都能在可預期的未來將無限期地、持續不斷地正常進行,不會大規模的削減教學業務量,也不會停辦或者撤銷,并據此進行會計核算和報告,這是進行高職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時間性前提。高職院校是否持續辦學對會計政策的選擇影響很大,只有設定高職院校是持續辦學的,才能進行正常的會計處理。教育成本核算必須遵循持續辦學假定,否則教育成本就不準確,許多賬務處理,如固定資產折舊、費用的預提、待攤就失去了理論基礎。有了這一假設,就能按照正常的會計原則和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核算,能采用通常的方法提供會計信息,按照一定期間核算教育成本。
(3)會計分期假設
高職院校教育成本核算期間是指核算報告教育成本的周期。從正確核算成本的要求看,以自然的業務運作周期作為成本核算期間比較適當。教育產品具有明顯的學年制特點,因此采用學年度作為教育成本核算期間更為合適。高職院校教育成本計算期應與學生培養周期相一致,全日制高職大專學制一般是三年,將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作為成本計算周期。
(4)貨幣計量假設
貨幣計量是教學成本核算能夠定量計算下去的基礎,在教學成本核算過程中只有把跟教學有關的各種貨幣化和非貨幣化支出通過貨幣計量出來,才有可能真正的比較、分析和控制教學成本,同時要把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
2.高職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原則
高校會計核算既要遵循收付實現制原則,又要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特別是在高等教育成本核算時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1)權責發生制原則
指確認本期的收入和費用是以其歸屬期為標準,亦即根據收入和費用之間的權責關系確定。凡在當期取得的收入或者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已經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或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或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到或已經當期支付,都不能作為當期的收入或費用。
(2)配比原則
指成本費用與其相關的收益相配合,即將某一會計期內的費用成本或歸集于某些對象上的費用成本與有關的收入或產出相配合、相比較。配比原則既強調一個會計期內的費用成本與該期內的收入或產出配合比較,又強調一個項目的費用成本與該項目的收入或產出配合比較前者確定一個時期的成本,后者確定一項產出的結果。
(3)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
指將與當期收益相關的支出計入當期的損益,將與當期以及以后多個期間的收益相關的支出計入資產的價值。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有助于正確地確認當期損益和資產的價值,保持會計信息的客觀性。
(4)分類核算原則
由于社會崗位的多樣性,高職院校根據社會崗位要求技能的不同設置了不同的專業,對于學習不同專業技能的學生來說提供的教育服務是不同的,由此而產生的教育成本也不盡相同。因此,為了準確核算教育成本,高職院校應把不同專業的學生接受的教育服務作為教育成本核算對象,針對他們分別設置教育成本明細賬,將高職院校在一定期間內培養學生過程中耗費的全部教育資源價值進行歸集和分配,從而可以向每一專業的學生提供一定核算期間內的教育成本。
3.高職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對象
成本計量對象,是指計量產品成本過程中,確定歸集與分配生產費用的承擔客體。為了正確計量產品成本,首先就需要確定成本計量對象,以便按照每一個成本計量對象,分別設置產品成本明細賬(或成本計算單),來歸集各個對象所承擔的生產費用,計算出各個對象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教育成本計量的對象是指教育資源耗費的載體或目的物,即計量什么的成本。從經濟學的觀點看,學校是提供教育服務的機構,學校的產品只是教育服務。知識、能力、價值等的變化是學生接受教育服務后的結果,是教育服務和學生自身因素結合的產品。所以教育成本的計量對象應是教育服務,是計量教育服務的成本。學校向不同年級不同專業的學生提供的教育服務是不同的,因此應將不同年級不同專業的學生提供的教育服務分別核算其成本。在實際的核算中,應是先將各年級、各專業的學年教育服務總成本核算出來,然后除以年級、專業學生數,就可以得到向每一學生提供一學年教育服務的成本,即單位成本,也就是人們常用的年生均成本。將各年級教育成本相加就可得到全校的教育總成本。
4.高職院校教育成本項目
教育成本項目是指構成教育成本的費用類別。在核算教育成本時設置教育成本項目,目的是提供便于教育成本分析和控制的信息,合理調配教育資源,以利于提高教育資源的使用效率。高職院校教育成本項目設置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直接人工費用
指教學單位直接從事授課、實習、實訓的教師工資、津貼、獎金、福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能明確受益對象的,直接計入受益對象成本;幾個受益對象共同受益的,分配計入各受益對象成本。
(2)直接教學費用
指直接用于培養學生的各種費用,包括教學業務費、水電費、差旅費、資料講義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和修繕費等公用經費支出以及學生活動費、實驗實習費、學生助研費等與培養學生有關的其他費用。該項目能明確受益對象的,直接計入受益對象成本;幾個受對象共同受益的分配計入受益對象成本。
(3)教學輔助費用
屬于輔助教學費用成本項目,反映高校教學部門、圖書館、計算機中心等為管理和組織教學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教輔人員工資、津貼、獎金等人員經費和辦公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以及用于學生的獎貸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基金、困難補助、物價補貼等?蒲薪涃M中教育教學研究項目的經費也屬于該項目。
(4)行政管理費用
指學校行政管理部門和部分不宜實行社會化的后勤服務部門所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人員工資、津貼、獎金等人員經費、辦公差旅費、郵電網絡通訊費、水電煤氣費、固定資產折舊費、修繕費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但不包括學校下屬的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校辦產業人員支出和取得獨立法人資格的學校后勤產業人員支出。
(5)特殊支出的處理
根據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對象,高校只有用于培養學生所耗費的資源才能構成教育成本。高校投入教育的各種資源,如用于其他目的,而非用于培養學生的,則不構成高校教育成本。在教育成本核算中,有以下幾方面的支出由于其特殊性,需進行特殊說明。
經營性用房和出租的房屋:學校用于經營性的固定資產和出租的固定資產不應計入教育成本,其耗費應由自身帶來的收入彌補。
用于校辦企業的支出:校辦企業是企業法人,應當成為獨立的會計核算主體。校辦企業與學校的教育服務無關,學校對校辦企業的支出是一種投資行為,不應計入教育成本。
離退休人員經費:離退休人員經費雖然是學校整個支出的一部分,但由于與學校教學工作無直接關系,且離退休人員各高校人數不一,為便于各校之間教育成本比較分析,離退休人員經費不應列入教育成本預算,應由社會保障部門支出。
校外經費資助的科研項目支出:一般情況下,學校為教學服務的科研項目支出應列入教育成本,因為這種科研支出一般與教學是密不可分的,但對校外資金資助的科研項目,其支出應由資助經費彌補,不宜作為教育成本。
后勤經費:學校后勤部門包括校醫院、招待所、車隊、維修隊、修繕服務中心、托兒所、房管科以及水、電、氣等管理部門,門類齊全,隊伍龐大。這部分費用不應列入教育成本,否則就夸大了教育成本,導致教育成本的虛增。
用于學生的支出:包括貧困學生減免的學雜費、書本費和補助費用、獎勵優秀學生的獎學金等,應由財政另行撥款或由上級專項撥款和由募集的獎學扶持基金解決,不應計入教育成本。
與教學無關的附屬機構的支出:對于學校興辦的附屬機構,可以作為獨立的會計主體,進行獨立核算,其支出不再計入教育成本。
5.記錄、歸集和分配費用
對所發生的費用進行審核,在確定這些費用是否符合規定的開支范圍后,正確區分應計入教育成本的費用。同時確定成本的歸屬期間,按與教育產品的關系區分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各項費用發生后,按用途和發生的對象,分別歸集到各專業及各年級的相關賬戶中去。通過上述的費用歸集和分配,最后將應由本期教育產品負擔的費用,都歸集到教育成本項目和教育計算單位上,并匯總計算各種教育產品總成本和生均成本。
6.匯總計算教育成本,編制報表
教育費用在各成本對象之間進行歸集和分配后,要計算各教學單位的教育成本。根據匯總計算出的各項學校教育成本,繪制教育成本報表,之后還要進行成本分析,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
三、教育成本核算方法
1.統計調查法
統計調查法就是利用現成的教育經費統計資料或抽樣調查獲得的資料,經過適當調整而獲取教育成本數據的方法。到目前為止的教育成本研究中,所用的教育成本數據基本上是用這類方法得到的。這一方法的最大好處是,它可以用很低的成本在很短的時間內得到教育成本數據;它還可以利用過去的統計調查資料,建立數學模型,如教育成本函數、估計所需的特定時期、特定項目的教育成本;它還能通過經濟統計資料,估算教育的機會成本。但其最大的弱點是得到的教育成本數據不準確、不系統。
2.會計調整法
雖然迄今為止還沒有進行教育成本核算,但各個學校都存在教育經費收支的會計記錄。利用這些現存的會計記錄,經過調整,可將教育經費支出數據轉換成教育成本數據。因此,只要教育管理部門制定統一的調整規則,將計算轉換教育成本并編制報送教育成本報表作為學校的一項基礎工作,就可以得到系統的教育成本數據這種轉換調整的基礎應是會計核算的成本計量原則,可以稱為會計調整。只要遵循成本計量原則,轉換計算得到的教育成本數據的準確性就可以保證。利用現有會計資料轉換計算獲取教育成本數據,工作量相對較大,其成本比用統計調整方法高,而且只能得到學校提供教育服務的成本而無法得到教育機會成本和學生個人(家庭)教育成本,因此應用上有一定的局限性。
3.會計核算方法
教育成本核算,是利用會計系統,通過設置會計科目、登記賬簿,記錄教育資源的耗費,計算教育成本。該方法計算出來的教育成本比較精確,但工作量較大。
以上討論的計量教育成本的三種方法,每種方法各有其長處和短處。對于計量宏觀、中觀教育成本、教育的機會成本、個人的教育成本以及特定時期的教育成本,采用統計調查方法較為適宜;對于計量學校教育成本、系統準確地計量教育成本,最宜采用會計核算方法;而在沒有進行教育成本核算的情況下,要得到比較系統準確的教育成本數據,將現存會計記錄中的教育經費支出轉換成教育成本,是一種可行的辦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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