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對中國可轉換公司債券發展路徑的評析
[摘要]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經歷了探索期、試點期和發展期三個階段,各階段具有各自的經驗教訓。當前利用可轉債融資在特性、行業選擇和發行時機方面存在誤區,基于理性假設,不同類別的企業以及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應根據自身的發展戰略、市場狀況以及融資成本來選擇是否采用可轉債融資。 自1843年美國紐約Erie Railway公司發行第一只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開始,可轉債在世界資本市場上已有一百多年的。而中國可轉債融資歷史較短,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后、隨著股票市場的建立才開始出現。截至2004年,中國可轉債市場上交易的可轉債有34只,累計融資規模 449.53億元。在經濟轉型的特殊背景下,可轉債在中國的發展經歷了一個不斷積累經驗、逐步完善的過程,大致可劃分為三個時期。 一、可轉債的探索期(1998年以前) 20世紀90年代,中國企業開始嘗試運用可轉債來解決企業的融資。從1991年8月起,先后有瓊能源、成都工益、深寶安、中紡機、深南玻等企業在境內外發行了可轉債。瓊能源、成都工益兩家公司是利用可轉債發行新股,前者獲得了3000萬元中30%的轉股成功,并于1993年6月在深圳交易所上市;后者于1993年5月實現轉股,并于1994年1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深寶安、中紡機和深南玻三家公司發行了針對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其中,寶安轉債承受了轉股失敗的結果;中紡機轉債遭受了巨大的外匯損失;南玻轉債接受了投資者提前回售的結果。盡管三家公司可轉債的發行、交易和轉股情況因具體的主客觀因素的差異而各不相同,但它們發行可轉債的嘗試從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為中國可轉債的運作積累了經驗教訓,為中國可轉債的大規模推廣打下了基礎! 』仡1998年以前發行的可轉債境遇,失敗的教訓是深刻的,不僅發行公司沒有享受到從債權融資轉變為股權融資的好處,可轉債的投資者也沒有得到很好的回報。這一階段主要的經驗教訓如下:(1)設計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時,要考慮股市的非正常的、劇烈的波動;(2)轉股價格不能定得太死,要留有調整的余地;(3)發行公司要選擇合適的發行時機,避免在標的股票市價高漲的時候發行。 二、可轉債的試點期(1998—2000年) 根據可轉債試點的主體和時間的先后,這一階段又可分成兩個子階段: 。ㄒ唬┰谥攸c國企進行試點,可轉債表現出提前發行股票,必轉而非可轉的特征 1997年3月25日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發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國務院決定在 500家重點國有未上市公司中進行可轉債的試點工作,發行總規模暫定為40億元。1998年兩家試點國有未上市企業可轉債——南化轉債和絲綢轉債分別上市發行,表明中國可轉債的發行正式拉開了序幕。隨后,1999年重點國企茂名石化也發行了可轉債! ∵@次試點不同于第一階段可轉債的發行嘗試,是中國可轉債發展史上第一次規范化的運作。上述三只可轉債在發行時機、發行條款上比以往更加審慎和細致,在許多方面也頗有創新。但由于是未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其轉股標的的股票是未來上市的股票,因此在某些方面顯示出特殊的性質。例如,這三只可轉債都設置了“到期無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這意味著這三只可轉債是“必轉”債券而非“可轉”債券,投資者到期必須轉股。但國際市場上標準的可轉債賦予投資者的是轉換的權利,而非義務;投資者可以將債券持有到期,也可轉換成股票。南化、絲綢和茂煉三只可轉債雖有“可轉債”之名,但投資者卻不具備轉換與否的選擇權,除非這三家公司的A股無法在規定的期限內發行上市,否則,一旦其股票上市,轉股也就成為必然。從上述“必轉”而非“可轉”的性質來理解,這三只可轉債實屬股權融資而非債權融資。此外,這三只可轉債的轉股價都是根據未來股票的發行價來估計,在這種情況下可轉債的合理價位根本無法確定,價格波動區間很大,可轉債的價格將會受未來公司盈利、股本結構、二級市場市盈率和上市時間等條件的變化而發生大幅波動,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和投機性。未上市企業發行可轉債雖讓發行者和投資者嘗到了轉股和獲利的喜悅,但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由未上市的國有企業發行可轉債并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ǘ┰谏鲜泄具M行試點,可轉債表現出轉股過快的特征 2000年2月25日和3月17日機場、鞍鋼兩只規范化的可轉債分別上市發行,這標志著中國在創新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給資本市場帶來了新的活力。試點期這些可轉債的實踐讓我們看到了未來可轉債發展的希望,但這一階段存在著非常特殊的現象,就是轉股速度過快。鞍鋼轉債的發行時機處于股價從熊轉牛的初期階段,轉股價的定位較低,伴隨股價的高漲,大部分投資者都迅速將可轉債轉換成股票;在進入轉股期最初的11天內就有近70%的可轉債轉換成股票,最終導致在半年多一點的時間內鞍鋼轉債就基本走完了其歷程。此外,股價表現較為沉寂的機場轉債也在發行后一年多的時間內就實現近一半數量的轉股。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在可轉債交易過程中,經常出現可轉債價值被低估的情況,投資者存在一定的套利行為;另一方面則充分反映出中國缺乏相應的可轉債投資群體,大部分投資者希望從股票投資中獲利。這些情況說明中國可轉債市場仍然非常不健全。 三、可轉債的發展期(2001年至今) 2001年4月底出臺的《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及《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請文件》、《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三個配套文件是上市公司 2002—2004年可轉債發行熱潮的助推器,它們從政策上保證和強調了可轉債合法的市場地位。自2001年開始,可轉債市場有了很大的改觀,發行或準備發行可轉債的上市公司數量迅速增加,轉債的發行規模也迅速擴大,中國資本市場出現了一場“可轉債熱”。從可轉債的發行家數和發行數額來看,2002年有5家上市公司發行了可轉債,總的發行額為41.5億元; 2003年有16家上市公司發行了可轉債,總的發行額為185.5億元;2004年有12家上市公司發行了可轉債,總的發行額為209.03億元! ∮捎谥袊赊D債融資和上市公司再融資渠道的拓寬與完善有著緊密的聯系,這就表明此次可轉債的興起與資本市場基本面的變化緊密相聯。由于資本市場上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增發、配股等“圈錢”行為的抵觸情緒,加上行情的回落,使得上市公司再融資遇到了相當大的困難,上市公司期望有著固定收益保障的可轉債融資能得到投資者積極的反映。這就導致了近兩年來可轉債融資已超越了增發新股和配股,成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首選方式,其中2003年可轉債融資占再融資總額的49.87%;2004年可轉債融資占再融資總額的46.54%. 四、當前可轉債融資的誤區 可轉債在的出現和,對上市公司而言,最大的機遇是提供了一條新的再融資途徑。從當前“可轉債熱”來看,上市公司普遍想利用可轉債來融資,主要源于利用可轉債融資具有如下四個方面的優勢:(1)可轉債是權益融資的間接方式。在不對稱信息使傳統權益發行沒有吸引力的情況下,公司可以嘗試利用可轉債“通過后門”獲得資本結構中的權益資本。(2)可轉債是一種低成本的融資工具。由于可轉債具有期權性,轉債利率通常低于純債券利率。此外,可轉債的利息支付可以作為財務費用,與紅利相比可以起到避稅的作用。(3)可轉債賦予投資者未來轉股的權利,且可轉債轉股有一個過程,因此發行可轉債不像其他股權融資,避免了一次性個股擴盤的壓力,緩解了股本擴張對業績的稀釋。(4)發行可轉債可以獲得比直接發行股票更高的轉股價格,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和《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的規定,轉股價格的確定是以募集說明書前三十個交易日股票的平均收盤價格為基準,并上浮一定幅度,因此可轉債與配股和增發相比,在股本擴張幅度相同的情況下可以募集更多的資金! ±每赊D債融資的政策雖有所松動,但從中國證券監管當局有關再融資的發行條件來看,可轉債比配股和增發都嚴格!翱赊D債熱”是資本市場一種理性行為,抑或僅僅是在配股無門、增發受限情況下上市公司為滿足資金需求的盲目行為?此外,上述優點雖顯示出可轉債是一種有利的融資渠道,但當前中國可轉債融資是否存在誤區?基于對當前可轉債融資合理性的思考,筆者發現上市公司利用可轉債融資表現出如下三個方面的“誤區”。 。ㄒ唬├每赊D債融資的特性存在誤區 從上,可轉債最適合規模較小、但有著數量較大、不斷增長的融資需求,并且由于風險較大、其額外債務融資受到限制的成長性公司。雖然現在美國和歐洲,無論是大公司、小公司似乎都熱衷于轉債的發行,而且有相當多的大公司轉債發行的規模都很大。但是,在看到世界,尤其是美國可轉債融資規模擴大的同時,我們不能忽略可轉債品種的創新,或者說美國目前的可轉債已遠遠不是早期定息的模式了,正是這種品種創新,改變了早期可轉債的一些特征,進而為美國可轉債的發展提供了動力。而中國可轉債的品種全部為附息轉債,近年來在全球市場上快速發展的零息轉債在中國短期內還難以實現。顯然,如果沒有創新,可轉債在美國不可能有如此的規模,也不可能成為大公司籌資的一種渠道。就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現狀而言,雖然在可轉債的設計中參照了一些國際經驗,但目前的可轉債依然是較為原始的品種,這就決定了在中國可轉債并不是所有公司籌資的最佳渠道,比如風險較小、業績增長迅速的公司以及收入穩定、成長性一般的公司發行可轉債并不能促進公司價值的提高。但實踐中,新政策一出臺上市公司幾乎是“一哄而上”,出現了只要符合發行條件就試圖發行可轉債的盲目現象。 (二)利用可轉債融資的行業選擇存在誤區 從中國已發行可轉債的企業看,85%以上的企業集中在鋼鐵、紡織、、能源、原材料和基礎設施等行業。這些企業無論從行業和生命周期來看,均已進入成熟期,有著穩定的經營業績和現金流,但普遍缺乏足夠的成長性(部分企業甚至出現業績滑坡的現象),股價也少有活躍的波動表現。而可轉債的主要投資價值體現在期權價值(基本面的成長和股價的活躍程度),而非純債券價值。中國證券監管部門對可轉債發行企業過于嚴格的要求雖然在市場孕育期有呵護投資者的良苦用心,但有背于可轉債的“核心精神”。美國和歐洲市場的數據顯示,高成長高風險性行業(如n和生命行業)、資本密集型行業(如電信和醫療保健行業)以及資本成本較為昂貴行業(如和消費品行業)中的企業,最愿意發行可轉債,可轉債的融資活動也明顯地集中于這些行業。而從亞太地區(除日本、中國外)的統計數據看,2003年發行的可轉債85%以上也都集中在、電信和金融等行業。 。ㄈ┛赊D債發行時機的選擇存在誤區 可轉債的發行時機,直接到公司現有股東、投資者的利益分配。市場認可的最有利的發行時機是從熊市向牛市開始轉變的時候。一般而言,牛市發行可轉債對上市公司的現有股東最為有利;由于股價較高,還可以加上一個溢價,在發行規模確定的情況下,籌資的量就大,但是這時發行的可轉債一般很難實現到期轉股。因為未來股價可能達不到牛市水平,進而導致轉股失敗,可能帶來較大的財務壓力,這種情況在20世紀90,年代的日本就非常明顯。當市場處于熊市時,發行可轉債對投資者比較有利,因為股價上揚的空間非常大;但對發行可轉債的上市公司而言,由于股價偏低導致轉股價格偏低,在發行規模不變的情況下公司籌集的資金相對較小,公司通常不愿此時發行可轉債。自2001年6月以來,中國股市受國有股減持及全流通的影響,市場處于從牛向熊轉變的過程,在這個時候,眾多上市公司紛紛選擇發行可轉債,應該說此時發行可轉債的時機并不好,所以很難說此時發行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理性的選擇。 從已發行可轉債的企業特性、行業屬性和發行時機的選擇看,目前上市公司利用可轉債融資的初始配置效率并不理想。這又涉及到轉股問題,在初始配置錯誤的情況下,必定會給轉股帶來困難,轉股失敗與巨大的財務危機成本對發行人、投資者和資本市場的發展來說,是一個潛在的威脅。 五、小結 縱觀中國可轉債的發展路徑,既反映出中國可轉債融資的不斷完善,也反映出中國可轉債融資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赊D換債券作為一種融資工具,對發行公司來說是一把雙刃劍,它對發行公司融資決策的盈虧影響具有不均衡性,公司采用可轉換債券融資必須慎之又慎。由于上市公司具于強烈的融資欲望,導致在利用可轉債融資的過程中呈現出盲目跟隨的狀況,這表明中國企業利用可轉債融資還缺乏理性?赊D債的發行標準只是企業利用可轉債融資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并不是任何企業在任何情況下都適合利用可轉債來融資;诶硇约僭O,不同類別的企業以及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應根據自身的發展戰略、市場狀況以及融資成本,來選擇是否采用可轉債融資。認清這一點對于推進中國上市公司利用可轉債融資乃至資本市場的發展至關重要。【對中國可轉換公司債券發展路徑的評析】相關文章:
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的風險與防范03-07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市場風險與制度缺陷12-09
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對優化資本結構的作用03-22
可轉換債券的投資分析03-24
中國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融資的理論思考03-22
可轉換債券定價模型的研究03-28
基于資源約束的中國制造業發展路徑研究03-21
可轉換債券投融資績效分析01-12
關于發展***旅游的路徑選擇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