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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的我國金融監管
在WTO的眾多協議中,直接涉及金融業的有1994年 4月15日簽署的《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及199 7年12月13日在日內瓦達成的《金融服務貿易協議》(F SA),前者于1995年1月1日生效,后者于1999年 3月1日正式生效。GATS所確立的種種制度將迫使包括我 國在內的尚未實施【加入WTO后的我國金融監管】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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