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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中期的思想走向與王符《潛夫論》之治道架構
摘要: 東漢中期的思想發展表現出不同于其他時期的脈絡方向,王符在繼承前人思想的基礎上,結合自己所生活的實際政治情勢,從政治、經濟、哲學、文化、生產等各個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獨具特色的治道方案。
關鍵詞: 治道; 《潛夫論》; 王符; 架構
一、 東漢中期的思想走向
東漢中期是東漢從興盛走向衰敗的轉折時期,其歷經和、安、順三代帝王,這一時期的思想走向和東漢前期有著明顯的差異,即漢代知識分子的批判指向逐漸由思想、學術領域轉為對現實社會、政治的猛烈批判,由對以天人感應為核心的神學經學的批判轉為對社會現實治道的全面檢討。東漢前期歷數光、明、章三帝,社會相對穩定,經濟發展,特別是章帝時已入全盛時期,王充是東漢杰出的哲學家、思想家,其《論衡》就寫于章帝年間,他繼承和發展了從東漢初以來,由鄭興、尹敏、揚雄、桓譚所漸興的批判天人感應的神學經學及讖緯迷信的思想傳統,以“超前覺醒”“執著求真”的科學思維之態度,勇猛舉起“疾虛妄”之學術批判大旗,全面系統地檢批了自董仲舒以來的以天人感應為核心的神學經學,成為兩漢時代最大的無神論者和唯物主義哲學家。東漢前期的時代特點、社會狀況使得王充的批判過多局限于純學術領域,過多于形而上的反思,對于現實的社會與政治則疏于揭批,卻歌頌有余,在其《論衡》之《齊世》、《宣漢》、《恢國》、《驗符》、《須頌》諸篇中,盡其美譽之文,他說:“今上即命,奉成持滿,四;煲,天下安寧,物瑞已極,人應斯隆”(《論衡·宣漢》),“今上”即漢章帝。王充認為當時漢代“在百代之上”(《論衡·恢國》),理由是:“古之戎狄,今為中國。古之裸人,今被朝服。古之露首,今冠章甫。古之跣跗,今履商舄。以盤石為沃田,以杰暴為良民,夷坎坷為平均,化不賓為齊民,非太平而何?”(《論衡·宣漢》)在他看來,章帝時代即是“方今天下太平”盛事,盛事偉大,理應歌頌,其《論衡》就有除了批判當時占統治地位的神學經學的任務外,還有“為漢平說”(《論衡·須頌》)之責任,并認為“無《論衡》之論”,就“不知優劣之實”,從而就不能準確給東漢當時之盛事定位。
章帝盛極而衰,及至和帝時已全面瘡疾,王符此時的社會存在決定了其思想走向,他把批判的矛頭直接指向東漢政治、經濟、法律、道德、宗教、歷史、邊防、風情世俗,并對此做哲學的反思與省察,他認為欲徹底根除東漢社會諸弊政,不僅要做社會改良革故的具體措施,更應從世界的源起,知識的淵藪、人性的本質來做“原元而本本”(《潛夫論·本訓》)的形而上反省,藉此徹底扭轉由以天人感應為核心的官方正統經學神學的治道指導所帶來的當下“衰世”。王符“精習經術”,但不泯于古今文經學,他的筆芒僅僅抓住現實社會和現實政治,以此為“衰世”之務,以平民思想家特有的異端情愫開啟了東漢社會批判思潮的濫殤,使東漢思想界煥然一新,迸發出猛烈的社會批判力量,與其后追其緒者崔寔、仲長統一道,共同對四百年的漢家王朝之治道得失進行了理論清算。從治道來看,作為同官方正統治道對立面出現的新的治道模式的梳理,王符對封建國家統治秩序的重建及實現社會控制的穩定,提出了各種挽救的方案和主張,且立論多于揭批,見解新穎獨特,析理嚴實理性,語言醇正優美,“明達治體,所敷陳多切中得失,非迂儒矯激務為高論之比也”[1],其理論回應了時代的吁求,映射了東漢時代的社會精神。顯然“潛夫”之論,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未能轉為政治實踐,王符及其所處的那個知識分子群體力量的卑弱亦未能和現實正統力量相抗衡,救世圖新,“興大化而升太平”(《潛夫論·本訓》)理想的治道局面終未能實現,但是《潛夫論》的問世是東漢思想史上的一個大事件,它的出現不僅僅標識著漢代思想的轉向,從而在中國思想史上產生了積極、深遠的影響,而且在某種程度上構成了從兩漢經學到魏晉玄學的一個重要過渡環節。
二、王符《潛夫論》治道架構
《潛夫論》十卷,三十六篇,約六萬言,自《隋書經籍志》以降,至《鄭常讀書記補逸》止,除去《直齋書錄解題》將其歸入雜家類外,各部官、私經籍史志均將其列入子部儒家類,雖然汪繼培在其《潛夫論箋》自序中稱:“其學折中孔子,而復涉獵于申、商刑名,韓子雜說”,故“未為醇儒”,但其儒家思想的主流傾向亦是為古今學術界所公認,《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在將王充、仲長統與王符的著述比較時就認為:“符書洞悉政體似《昌言》,而明切過之;辨別是非似《論衡》,而醇正過之,前史列入儒家,斯為不愧,”稱譽之語溢于言表。清末劉熙載在《藝概》卷一《文概》中也認為:“王充、王符、仲長統三家文,皆東京之矯矯者。分按之:大抵《論衡》奇創,略近《淮南子》;《潛夫論》醇厚,略近董廣川;《昌言》俊發,略近賈長沙。范史譏三子好申一隅之說,然無害各自成家!睂⑵渑c“治《春秋公羊》始推陰陽,為儒者宗”(《漢書·五行志》)的董仲舒相映排比,崇其地位,可見一斑。
《潛夫論》宗旨在于一個“治”字,并予“治”上求“道”,全書大部分的章節開篇中均訴諸“治”字開題,對“治道”即“治國之道”的探討,是全篇成文的圭臬,王符較為全面地汲取前人的治世理民的思想,融貫先人百家內圣外王思想之精要,自鑄其治國平天下的為政之道,在傍依其自成一系的治道圖像中,綻現他憂國憂民的治道情結。
在全書所論治國之道的架構上,《贊學》、《本訓》、《本政》、《務本》、《德化》及《思賢》諸篇,構筑了全書的骨架,前三篇主要從治道之形而上依據的角度來立論,后三篇則主要從治道之社會現實基礎的視角來立論,合在一起,此六篇較系統表述了其治國之道的整體架構。
在《潛嘆》、《忠貴》、《慎微》、《班祿》、《明暗》諸篇中,王符進一步論證了“國以民為基”(《救邊》)的民本思想,以及“君臣法令之功,必效于民”的統治秩序合理性或統治權力正當性的論述,他認為:“國之所以為國者,以有民也”(《愛日》),為使民氓不相陵虐侵漁,于是“天命圣人使司牧之,使不失性”(《班祿》),此處之“天”,已是只有形式化的符號意義,其實質內容已被“民”所代替,王符曾謂:“帝以天為制,天以民為心。民之所欲,天必從之”(《遏利》),并認為:“天之立君,非私此人也,以役民,蓋以誅暴除害利黎元也”(《班祿》)。在《實邊》、《邊議》、《救邊》及《勸將》諸篇中,王符又系統地結合邊防實際指出“圣王之政”應當“普覆兼愛”、“與民共之”(《救邊》)的重要性。在《浮侈》、《務本》、《愛日》諸篇中,王符從經濟的角度,指出“愛民”、“利民”的基礎是“富民”,“富民”為“太平之基”、“體征之祥”(《務本》),富民的實現靠“務省役而為民愛日”(《愛日》),而“愛日”就是愛惜勞動者的勞動時間。《遏利》、《論榮》、《交際》、《德化》等篇,集中反映了王符的德化與交際思想,并將前者做為其國家規范理則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中在《交際》篇,王符將“交際”進一步提升為一個倫理學范疇,寫出了中國思想史上較早的一篇人際關系專論,并重新劃定了君子與小人的界限。
《衰制》、《斷訟》、《三式》、《述赦》、《明忠》等篇,主要探討了法令賞罰思想,這也是王符用予規范封建統治秩序,使之有序穩定的又一個重要手段,王符稱:“法令賞罰者,誠治亂之樞機也,不可不嚴行也”(《三式》)。在《賢難》、《考績》、《思賢》、《實貢》等篇中,主要反映了王符的用人與賢才思想,針對當時社會“求賢之難得”(《賢難》),驕奢之人“噬賢”、“隱賢”、“蔽賢”之怪現象,王符嚴肅警告統治者“國以賢興,以諂衰,君以忠安,以佞危。此古今之常論,而世所共知”(《實貢》)之道理,吁求統治者“待賢而治”,除此之外,王符還論述了為臣之道,怎樣處理和君主的關系!断嗔小、《卜列》、《巫列》、《夢列》諸篇,主要反映了王符對天命鬼神、世俗迷信的探討,這些問題是東漢社會的熱點問題,王符采用“君子以為文,而百姓以為神。以為文則吉,以為神則兇”的方法來分析之后指出:“鬼神與人殊氣異務”(《卜列》),對待之應“明乎天人之道,達乎神民之分”(《巫列》)。最后,王符將其納入治國之道的德化規范中去,認為:“凡人吉兇,以行為主,……非德不行”(《巫列》),若“以德迎之”則“天祿永終”(《夢列》)。《志氏姓》、《五德志》、《釋難》諸篇,集中反映了王符的邏輯及對古史熱點問題的看法。
以上即是《潛夫論》各篇所述內容的一個概覽,下面,我們將結合根據王符《潛夫論》治道思想(主要依據其《務本》《本訓》《本政》篇)所突顯的治道理路進一步分析其治道架構。
在《潛夫論》的《本訓》篇中透露出這樣一個重要信息,即王符把“元氣”視為其治道的宇宙本源,以“元氣”為起始論證宇宙萬物的演化及合理秩序,并將“元氣”的演變歸于“莫制莫御”、“翻然自化”(《本訓》)之原因,沒有任何外在的有目的主宰和干預,這樣,首先就同官方正統的神學治道劃清了界限。“元氣”剖為陰陽,陰陽是王符治道圖式中很重要的一個概念,它即是衍生萬物且由和氣生人的關捩點,同時也是從宇宙規則進入社會秩序遞進演生的轉折處,王符一再強調:“凡人君之治,莫大于和陰陽”,“將致太平者,必先調陰陽”(《本政》),陰陽協調則萬物亨順,陰陽乘戾則兇異由生,“凡四時五行,人類萬物,吉兇變異,莫非二氣迭相運而成之者也”(《本訓》)。接著,王符又對陰陽二氣相互影響的結果賦予善惡的價值內涵,其結果有和有乖,有順有逆,從而與此相映,便有善惡之分。關于人,王符認為:“天地之所貴者人也”(《贊學》),故將其歸于陰陽作用之和氣所生,并高揚人的主體能動性,提出“人道曰為”(《本訓》)的命題,以與高頌神命天道的官方正統思想有別,“為”的突出表現顯象于其有“感通陰陽而致珍異”(《本訓》)之“統理”功能上,“統理”即調和治理,總體亨通。
在此,王符由元氣出發,自化成陰陽,衍出萬物,和氣生人后,反推上去,作用于陰陽,調通元氣,即“理政以和天氣”(《本訓》),從而進駐社會歷史治理領域。在王符將其理論通過陰陽概念進論社會領域時,改造利用了“天心”這一概念,“陰陽者,以天為本。天心順則陰陽和,天心逆則陰陽乖。天以民為心,民安樂則天心順,民愁苦則天心逆”(《本政》)。王符的“天”已涵有“民”的意義,已不是那個被神化了的天[4],在王符這里,“天心”實“民心”,“天心”徒有形式符號之義,他強調到:“帝以天為制,天以民為心。民之所欲,天必從之”(《遏利》),特別凸顯了“民心”的地位和作用,并以此為出發點和歸宿,詳細論述了“君政”、“得臣”、“選貢”和“法令”之關系:“民以君為統,君政善則民和治,君政惡則民冤亂。君以得臣為本,臣忠良則君政善,臣奸枉則君政惡。選以法令為本,法令正則選舉實,法令詐則選虛偽。法以君為主,君信法則法順行,君欺法則法委棄。君臣法令之功,必效于民”(《本政》)。在這里,王符試圖通過將“選貢”制度化、“法令”規范化來調整君臣民三者之關系,并把判定其關系協調與否的善惡價值標準交給“民”來執行,民成了政治體制運作的價值判斷平臺,民也成了君主統治權力合理性與否的坐標圭臬。
王符治國理論也非常強調法令賞罰,將其提高到“治亂之樞機”的高度來認識,并認定其為治國的重要秩序規范理則之一,但王符學附儒家,治道的最終理想目的是“興大化而升太平”之“和”境,而欲達此境“必先原元而本本,興道而致和,以淳粹之氣,生敦龐之民,明德義之表,作信厚之心,然后化可美而功可成也”(《本訓》)。故,王符治道法德并行,一方面批駁了“德化可獨任”的觀點,認為“此非變通者之論”,強調“行賞罰而齊萬民者,治國也”(《衰制》),另一方面又認為理想“人君之治,莫大于道,莫盛于德,莫美于教,莫神于化”(《德化》)。他認為德化、法禁各有自己適用的范圍和不同的功能,各應視時勢不同調適應用之,不宜偏頗。
以上所述,即為《潛夫論》之治道架構,是王符為東漢統治者提供的治國大綱,雖然未有機會“典司治民,以效其能”,但王符那種憂國憂民的社會擔當精神,除舊布新的救世濟民治道情結卻躍然紙上,芳溢千古。中國古代以一些思想家、哲學家等精英名流為代表的知識分子群體,有著濃烈的治道情結,把對治國之道的求索作為自己的歷史使命。為學之時,總能與為政結合起來,有的身體力行,實現報負,有的則“志意蘊憤”,專心著述,“獨蓄大道”,王符顯然屬于后者。王符《潛夫論》不僅是東漢中期社會的一面鏡子,反映了東漢中期的時代精神,而且王符也是上述知識分子群體的一個縮影,從他身上我們能清楚的感到古代知識分子群體那種自強不息的奮斗精神和為民請命的治道情懷。
參考文獻:
[1] (漢)王符著(清)汪繼培箋:《潛夫論箋校正》,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49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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