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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轉型的趨勢、代價及其度量
近20年來,中國社會處于急劇變革與加速發展的時期,社會轉型呈現多向度的特征,各個時期、各個地區分別處于不完全相同的轉型度之中。中國社會多向度的轉型,主要表現為四大社會變遷與發展趨勢。本文旨在研究中國社會轉型的含義、基本趨勢、社會效果、社會代價及其度量方法。
一、中國社會轉型的界定
在中國,“轉型”概念是1992年以后開始流行的。它最早也是最典型的含義是體制轉型,即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這與西方國家的主流理解是一致的。世界銀行辦了一個雜志,叫"Transition",有人譯為“轉軌”。從發表的文章來看,這份雜志探討的主要是經濟體制轉軌。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與世界銀行合辦了一份“轉軌通訊”,為"Transition"的中文版。也有人將"Transition"譯為“轉型”(注:參見〔英〕約瑟夫·E·斯蒂格利茨:《社會主義向何處去——經濟體制轉型的理論與證據(譯序)》,〔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成立了“社會轉型管理(MOST)”規劃聯絡委員會,并出版業務通訊。社會學者往往將"Transformation"譯為社會的“轉型”。在中國社會學者的論著中,“社會轉型”有三種主要的含義:
(1)社會體制在較短時間內急劇的轉變。
“轉型”與“轉軌”在體制轉變這一點上可以取得相同的意義。自1992年中國宣布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來,中國社會轉型就建立在明確的經濟體制轉型的基礎之上。但社會轉型本身則是社會體制的轉變,是社會制度的創新。改革是從制度轉變開始的,因此制度解釋是根本性的解釋。
我曾指出:“60年代至70年代,個人身份的變換特別困難,代內流動與代際流動率均很低,也就是說,社會結構‘超穩定’,比較封閉。究竟是什么東西限制人們身份的變化?有三種固定與凍結人們身份的因素:一是戶籍制度;二是勞動制度;三是干部制度。這些制度造成了城鄉隔絕,農民、工人、干部等基本社會角色身份固定化!保ㄗⅲ核瘟诛w:《觀念、角色、社會結構的三重轉換》,〔南京〕《江海學刊》1994年第2期。)這是對結構問題的制度解釋!稗D軌”概念中的“軌”是指體制。新舊體制銜接、新舊制度更替,就是“轉軌”。
(2)社會結構的重大轉變。
1992年,李培林在《“另一只看不見的手”:社會結構轉型》(注:李培林:《“另一只看不見的手”:社會結構轉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1992年第5期。)一文中較早地探討了“社會轉型”的有關理論問題。他認為,社會轉型是一種整體性發展,也是一種特殊的結構性變動,還是一種數量關系的分析框架。這種觀點有一定的代表性。我國社會學者較多關注的是社會結構的變動,結構解釋比制度解釋更為流行。有人評價說,時至今日,“社會轉型”已成為描述和解釋中國改革以來社會結構變遷的重要理論范式,同時也成為其他學科經常使用的分析框架(注:王雅林:《社會轉型理論的再構與創新發展》,〔南京〕《江蘇社會科學》2000年第2期。)。
1994年,我在《觀念、角色、社會結構的三重轉換》一文中指出:“80年代以來中國社會經濟結構與秩序發生了顯著的變化。這種社會轉型的啟動因素,是政治文化的變遷。也就是說,70年代末孕育的社會變革,是從政治文化領域找到突破口的。”我把這種觀點稱之為“政治文化啟動論”。同時,我還提出了一個“中等收入者階層穩定論”。我認為,“一方面,原有的結構性失衡現象繼續存在,另一方面,又產生了新的結構性失衡現象。中等收入者階層是社會中最穩定的力量。由溫飽戶構成的準中等收入者階層是社會的次穩定力量。而貧困戶等低收入者階層,則是社會最不穩定的因素。高收入者中的暴發戶,其非法致富手段、炫耀性消費、賄賂與斗富行為等,往往會導致低收入者的心理失衡或扭曲,還會使掌握一定權力的某些人經不起誘惑而滋生腐壞現象,從而帶來某些社會不穩定的因素。因此,只有采取切實的措施,擴大中等收入層與準中等收入層、收縮低收入層、控制高收入層,才能形成穩定的社會結構以及保證經濟高速增長的社會環境!保ㄗⅲ核瘟诛w:《觀念、角色、社會結構的三重轉換》,〔南京〕《江海學刊》1994年第2期。)從八年來的社會現實情況來看,我的這些觀點是有依據的。
有人認為,中國當今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已不再僅僅局限于體制變革的狹隘領域,它已匯同發展中國家的現代化進程一道融入了世界范圍內的“后發”國家的社會轉型潮流之中,是一場全面、整體性的社會結構變革。它不僅是一場經濟領域的變革,而且是一場全社會、全民族思想、文化、政治、心理等各方面的“革命”。這樣理解社會轉型是有道理的。由經濟體制轉軌為基礎的中國社會轉型,不僅是社會分層結構的變化,而且還表現為人口的城鄉結構、文化的深層結構以至意識形態的多元化等社會全面的結構性變化(注:李鋼:《中國社會轉型與代價選擇》,〔哈爾濱〕《社會科學輯刊》2000年第1期。)。
(3)社會發展的階段性轉變。
將社會轉型納入現代化過程,是許多社會學者的一種研究取向。陸學藝、景天魁等社會學者認為,“社會轉型是指中國社會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從封閉性社會向開放性社會的社會變遷和發展”(注:參見陸學藝,景天魁:《轉型中的中國社會》,〔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鄭杭生、李強等社會學者認為,“社會轉型”是一個有特定含義的社會學術語,意指社會從傳統型向現代型的轉變,或者說由傳統型社會向現代型社會轉型的過程。在這個意義上“社會轉型”和“社會現代化”是重合的,幾乎是同義的(注:參見鄭杭生,李強等:《當代中國社會結構和社會關系研究》,〔北京〕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有人認為,目前學界雖大談轉型問題,但“卻沒有人說清楚我們的社會從何型轉向何型”,“結構是一種不能敞開的自我封閉的事物,結構的變換無異于一場社會重組”。同時,他們指出:“無論是中國社會還是外國社會,只要社會子系統干好它自己的事就足夠了,與其說結構變化倒不如說功能變化”(注:季國清,楊兆曾:《不可通約性與社會的解構》,〔哈爾濱〕《北方論叢》1998年第5期。)。這種觀點有失偏頗。功能變化是結構變化的表現,談論社會形態也不應否認結構的作用。唐魁玉認為,在目前的中國“具體的環境”即“中國語境”中,重要的是要正視自己的社會結構物質和問題,然后才能“名正言順”地、以中國特有的方式來實現社會目標或社會理想功能。不過,我們在重構中國社會時,既要克服改革前的理想主義的“社會烏托邦”傾向,也要超越“中國話語”下的實用理性或工具理性傾向。中國需要既適合目的又實用、既適合中國國情又具有普遍意義的原創性的社會轉型與現代化理論(注:季國清,楊兆曾:《不可通約性與社會的解構》,〔哈爾濱〕《北方論叢》1998年第5期。)。王雅林提出了由“二分范式”(即從傳統的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轉變)變為“三分范式”(包括農業社會、工業社會和以信息技術為核心的信息社會)的新的“轉型”再構發展理論,該理論強調了信息社會的高新技術因素對社會再構的影響作用(注:唐魁玉:《關于建立“中國轉型社會學”學科的設想》,〔徐州〕《中國礦業大學學報》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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