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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運用綜合技能法進行英語語法教學
摘要:對于語法問題,在英語語言教育中總是存在著許多誤區。在第二語言教學的課堂中(英語課堂),這些誤解直接影響著教學的效率、質量和結果。本文首先對七種主要的對于英語語法及其教學的錯誤觀點進行分析和批判;接著闡述了綜合技能教學法在英語教育中的運用,最后總結英語教師應當如何具體的使用綜合技能訓練來有效、正確的教授英語語法。
關鍵詞:英語語法;綜合技能;第二語言教學
現今中國的英語教學中,英語語法教育仍然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但是關于語法的認識極其在教學實踐中的運用問題依然存在著不少錯誤的理解。這些錯誤的認識或來源于把語法本身當作是一系列關于語言固定結構的任意性的規則總和;或是認為語言結構是不需要被教授的,而是由學生自己習得;另外一旦開始講授語法就會使學生厭煩等等方面。下面將對其中主要的七種錯誤論調進行逐一分析和反駁,得出一種比較全面、科學的英語語法觀。
一、英語語法的誤區
1.語法為自然習得,不需要被教授
事實上確實有人能夠比較自然的習得第二語言。以一部分美國移民為例,這些人中就有人能夠自己掌握并熟練運用英語而沒有接受過正式的學習。這種情況在青少年中尤為普遍。這些事例就使有人相信中國的學習英語的孩子們也能不通過老師對語法的講解而掌握英語。但是他們沒有看到,上述的情形并不能適用于所有的語言學習者,即使是掌握了英語使用的移民們的英語水平也尚未達到語言準確性的要求。而且最大的不同是中國學習英語的青少年沒有處在英語的生活環境,在語言教育中他們進行的是外國語學習(Foreign Language learning)而非第二語言習得(Second Language Acquisiton)。雖然在國際上這兩種教育常常被一起討論,但兩者在教育上還是有區別的。因此一個重要的問題是語法知識的講授能否幫助學習者達到準確掌握語言目標。事實上即使是最有技巧的英語學習者也需要花費大量精力來掌握語法。Chomsky在1969年就指出,英語本國人在成年前也一直處在一個繼續學習和完善英語語法結構的過程中。這樣問題就轉變為英語語法知識的教授能否加速學生的自然語言習得。關于這個問題已有許多研究成果。Pienemann(1984)通過實驗得出:接受過語法學習的學生能在兩周之后進入下一階段的英語學習,而在無語法指導的情況下,這一過程需要幾個月的時間。雖然實驗的被試只是少數,但是這一結果多少為語法教育在英語語言學習中的重要性提供了支持。
2.語法是一些無意義的結構的集合
這種誤解的產生源于人們把“語法”只和詞形變化、語言結構規則聯系在一起。但語法本身并不是一維的,也不是無意義的。語法由三個方面構成:形態句法(morphosyntax)-形式(form);語義(semantics)-意義(meaning);語用(pragmatics)-使用(use)。這三個方面是相互聯系,互相影響的。一個方面的改變將導致其他方面的改變。同時者三個方面在語法中又各有側重。要能使學生在適當是場合準確的運用語言表達完整的意義就必須完全的掌握者三個方面。
3.語法是一些任意的規則
從Saussaure開始,語言學家們就認為語言是任意性的,但這并不代表語法也是任意的,相反,語法是人們根據語言總結出的關于語言本身的邏輯的、規則的知識。
4.語法是枯燥乏味的
對于語法的這種印象來自對于反復訓練和機械重復的恐懼。但是教語法不等于必須學生無數次的重復模句,也不是強記語法規則。這些活動的確令人厭煩并且在教學效果上差強人意。
英語教師能夠創造出一種有趣生動,需要學生思考的訓練語法的學習環境。
5.學生一次只能學習一種語法結構
這種說法是完全錯誤的。教師可以每次只教一個語言點,學生也能一次致力于一個點的學習,但學生并不是在一次掌握了一個語法知識后才繼續學習下一個。新的語言知識與已學知識總是持續的相互影響。例如在教學中,學生表現出了對于過去時態的完全掌握,但在教授過過去進行時態后,學生對于前者的掌握似乎就不那么完美,語言表現也下降了。這種倒退現象會一直持續,直到他們完全掌握這兩種時態并且區分清楚。我們應該認識到語法學習的軌跡并非是水平直線而是擁有峰和谷的曲線過程。
6.語法和詞匯是知識范疇的,聽、說、讀、寫是四種技能
語法不僅是一種相對靜態的知識結構,同時也是一種動態的過程。英語教師的教學目的不是為了培養出一些能夠清楚背誦語法規則卻不會運用它們來進行交流的學生。英語教學的目的是使學生能夠以一種非自覺的方式運用語法規則來進行語言交流。Ellis (1993)就提出語法教學應中在重在提升學生的語言意識而非對準確語言表達的練習。 VanPatten和Cardierno的同年實驗也證明了這一觀點。實驗表明讓學生們通過分析輸入語言信息發展能力比給學生語法解釋后再讓他們做語言表達訓練要更有效。
7.語法能夠解釋一切語言現象
語言是復雜多變的,因此語法規則無法解釋所有的語言結構。例如,大多數教科書都規定進行時態不能與靜態動詞連用,因此下面這句句子:I am wanting a new car.是不正確的。但是在實際生活中,這種表達確實存在,而且本土人士更傾向于把進行時態與完成時態連用。
I have been wanting a new car (for some time)關鍵在于語言是不斷變化的,語法的規則也是相對的。
以上是對英語語法本身和教學的再研究,在對英語語法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后,下面將闡述關于綜合技能教學法的使用。
二、綜合技能教學法
Rebecca Oxford對于ESL/EFL的課堂教學打了個“織毯”的比喻。她認為編織英語教學就是把教師、學生、環境和相關語言等交織到一起的過程。從教學這部織布機織出一張寬闊的、強韌的、美麗的“織毯”,在其中所有的“知線”都以一種積極的方式來排列。例如,教師的教學風格配合學生的個性,學生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而且帶有明確的目的性;環境設置的資源及評價為語言教學提供最大程度的支持。這種“織毯”式的英語教學的重要方式就是綜合技能教學。(Integrated-skill)
綜合技能的學習已經在教育界得到了廣泛的贊同和使用,F行的教材中有專門的部分。在具體教學時間中有兩種主要的形式:內容型 (Content-based)和任務型 (task-based)。前者比較注重通過語言學習內容;后者強調進行帶有交際語言使用的任務訓練。兩者都應在英語教學課堂上占有重要部分。
1.內容型教學
使用這種方式,學生綜合運用各種技能,應用語法規則,學習例如科技、數學、社科等個方面的知識。Scarcella和Oxford在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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