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營改增稅收政策問題探究論文
摘要:“營改增”是國家稅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有利于推動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F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得到了完善,國家過去所采取的稅務制度已經嚴重滯后,無法適應經濟發展需要,對此我國積極的推動“營改增”。2016年5月1日,“營改增”試點正式全面推向全國,至此營業稅徹底退出了我國稅收的舞臺!盃I改增”的實行目的在于降低各個納稅單位的稅負壓力,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依然存在各種問題會對相關納稅單位形成負面影響。所以我們需要加強對“營改增”的重視,本文重點針對研究院實行“營改增”當中,所面對的若干稅收政策問題,同時結合各項問題,提出相應的處理方案。
關鍵詞:研究院;營改增;稅收政策;問題;探究
一、“營改增”的意義
“營改增”是國家進行一項大型稅收體制改革,對于國家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具有極大的推動作用。其一,當前國家經濟改革進一步深入,經濟發展責任重大,“營改增”的實行就企業和產業而言,很好的激發了市場需求,促進社會分工更加合理,推動企業產業化進一步發展,有利于國家稅收體制的優化和創新,改善國家出口、投資和消費結構。其二,就企業自身發展而言,實行“營改增”政策,可以徹底消除重復納稅的問題,從而可以使企業稅收成本降低,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有效增強企業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力,推動企業快速、穩步、健康發展。
二、研究院“營改增”過程中的若干稅收政策問題
(一)會計核算的變化
“營改增”的實行并非簡單的改變了兩個稅種,也使科研事業單位整體的會計核算工作發生了一定改變。這是因為營業稅屬于一種價內稅,單位在對收入進行核算的過程中,就可以按照營業額全款×稅率的方式計算納稅稅額。增值稅屬于一種價外稅,該項稅額的計算并非根據單位的銷售額進行計算的,而是不涉及稅的銷售額。所以,國家實行“營改增”之后,在對科研事業單位自身的營業收入進行計算的時候,最終收入為單位實際收入刨除增值稅額的部分。研究院需要繳納的稅額為自身的銷售額抵消進項稅額所得出的數額。關于稅額的核算,事業單位必須詳細的梳理各項應稅科目。此外,研究院涉及多項科研項目,在進行增值稅申報的過程中,假如只是單獨一個項目進行申報,那么研究院申報的工作量是龐大的;然而假如將相關項目加以合并然后再進行增值稅的申報和繳納,那么研究院則需要針對各個項目進行獨立核算,不然的話會需要從高計稅。怎樣有效的處理該項增值稅核算以及管理問題,已經成為很多研究院面臨的一項重要問題。
(二)發票需要進一步強化管理
研究院實行“營改增”之后,其內部各項業務將面臨增值稅發票運用以及管理問題,不同于營業稅的管理,增值稅的管理工作是遵循“票控稅”進行管理的,有關稅收制度相對健全且嚴格,研究院將面臨大量的稅收繳納申報、增值稅發票管理等多方面的問題,工作量也不斷增加,由此逐步加大增值稅發票管理風險。
(三)財務人員業務水平有待提升
“營改增”全面推行之后,研究院各項財務管理工作要求得到進一步的規范,由此財務人員必須不斷提升自身的綜合能力以及專業素養。從表面上分析,“營改增”的實行只是簡單的對兩個稅種的改變,但是從本質上講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單位的會計制度。部分研究院內部的會計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財務人員職業道德欠缺,極易出現漏稅的問題,遭受相關部門的處罰,嚴重的情況會引起犯罪的風險。
三、研究“營改增”過程中稅收政策問題的應對策略
(一)規范各項會計工作
為進一步規范研究院的各項會計工作,研究院可以加強內部監督和控制,建立增值稅賬簿,對各項應稅項目明細進行認真的記錄。對此,研究院需要建立健全自身的監控制度。在進行明細賬簿登記的過程中,需要各項收支進行規定和管理。同時不斷的加強單位內部財會的監控工作,對財務事務工作的不足和漏洞進行及時的尋查,一旦出現任何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在全面推行“營改增”之后,研究院需要積極的開展學習工作,了解和掌握稅制改革所造成的各項影響,對稅制政策的動態進行密切關注,切實把握“營改增”有關政策,按照單位所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組織相應的增值稅稅額的計算工作“營改增”實行之后,很多的合規資金可以進行稅收抵扣,假如發票使用存在問題,必然會觸犯法律,受到相應的懲罰。所以,研究院需要制定完備的發票管理制度,從而對自身的發票具體的開具和使用進行有效的規范,保障各項發票的繳銷等工作做到位。
(二)提升單位會計人員的專業素養
國家實施“營改增”最終是為了對當前國家的經濟結構進行調整,從而建立健康、高效的經濟體系,建立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的稅收管理機制。因此,研究院作為事業單位的一員,必須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努力貫徹“營改增”的各項政策,對單位的經濟結構進行合理的調節,不斷的適應當前和諧的經濟發展形勢。研究院實行“營改增”之后,單位積極的組織會計工作者進行學習,切實掌握相關日常財務管理工作,使其全面了解“營改增”,保障內部會計人員熟知各項“營改增”制度和條例,密切關注國家出臺的各項新政策、新法規。根據自身的專業能力,有效的利用新政策和法規,制定相應的稅收籌劃,盡可能的實現單位稅負的降低。
(三)強化單位發票的管理
研究院在實行“營改增”之前,單位可以按照項目合同的約定和收取的款項,開具相應的營業稅發票,但是稅制改革之后,開始實行“營改增”,單位需要相應的開出“增值稅”發票,相應的發票管理工作也需要伴隨稅收政策的改變而進行適當的調整。增值稅發票主要有普通增值稅發票以及專用增值稅發票兩種形式,例如,一些機構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抵扣掉銷項稅額,而對于無法進行抵扣的部分則開具相應的普通發票。基于此,研究院必須對增值稅發票問題進行嚴格的管理,切實做好增值稅發票相關開具工作,嚴防違反法律。
四、結束語
綜上,“營改增”全面推行之后,研究院作為國家的科研事業單位必須積極的響應,單位快速組織會計人員參與“營改增”的學習,掌握各項“營改增”財務活動,適應稅制改革所帶來的影響,更好的應對改革產生的一系列問題!盃I改增”的實施必然會造成一定的影響,為了規避其中的不良影響,單位必須切實了解各項問題,并深入探討相應的解決方案,從而采取一定的措施將其解決,由此盡最大努力降低負面影響,減少單位稅收負擔,為單位爭取充足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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