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金融創新對金融業的沖擊及策略
【摘要】原有的金融體制已滿足不了金融機構對利益的要求,所以金融機構就要對現有的金融體制進行改革,借助于新的金融工具使金融機構可以產生更大的利益,這種策略稱之為金融創新,金融創新雖然給金融機構帶來了利益,但對金融業的沖擊也由此產生。本文詳細的闡述了金融創新對金融業產生了哪些沖擊及解決這些沖擊的辦法。
【關鍵詞】金融創新 金融業 沖擊 研究
一、金融創新對金融業產生了哪些沖擊
轉變了銀行經營策略,并伴隨風險。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已經無法達到所規定的贏利的目標,甚至還出現了贏利點下滑的現象,這時商業銀行為使贏利點可以上升,就要借助于表外業務。表外業務是指不反映在財務狀況表上的業務。表外業務一般指的是與傳統信貸相結合的業務、與有價證券衍生工具買賣相關的業務。這兩種業務都會使銀行的管理增加風險。與傳統信貸相結合的業務通常是銀行借助金融工具為用戶提供資金,在提供的過程中銀行只是賺取相應的手續費用,但這卻給銀行帶來了潛在的義務,這種潛在義務會給銀行帶來風險,而這些風險給銀行帶來的損失卻大于銀行賺取的手續費用。銀行在開展表外業務開初期,會將資本充足比率作為限制開展表外業務的因素之一,表外業務的資金流動情況在財務狀況表上是無法查詢的,這就間接的逃避了監管部門的`監管。監管部門就無法了解商業銀行承受風險的真實情況,隨著表外業務的不斷擴大,資本充足比率逐漸降低,銀行承受風險的能力也會隨之降低,銀行就會存在很大的風險。
轉變了金融體系的構成,使風險擴大。傳統的金融體系僅僅是由銀行金融機構來構成的,但在金融創新的影響下,近年來,許多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迅速,并很快的占領了市場,轉變了金融原來的體系也間接的增加了金融體系中的風險。因為,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是有限的,例如有些證券業務是商業銀行不能開展的或開展的范圍受到限制,無法滿足客戶的需求,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恰恰就是商業銀行不可涉及的范圍,光從這一點就增加了客戶的數量,另外非銀行金融機構愿意承受在交易過程中帶來的潛在風險,使客戶的利益可以最大化。金融界是時刻都在變化的,當非銀行金融機構面對巨大的金融危機時,就會對金融界造成嚴重的創傷,后果不堪設想。由于非銀行金融機構不受監管部門的監管,對非銀行金融機構沒有統一的規定制度,有時會被投資者誤解,市場上也沒有有效的自發監督制度,這就使存在的風險很容易擴大,對金融機構造成損害。
使存在的風險集中也降低了金融監管的有效性。金融的創新淺析金融創新對金融業的沖擊及策略不只是創新原有的金融監管體制,還會借助其他金融工具為客戶創造利益,但在使用金融工具為客戶提供風險保證時,金融工具并不能消除所要承擔的風險,它只是將要承擔的風險轉移到了其他經濟體制中去了,如果大家把承擔的風險都轉移到某種經濟體制中,這就造成了風險的集中,由于這些體制是相互關聯的,風險的增加會導致這種經濟體制崩潰,整個金融體系必定會受到牽連。由于表外業務的增加和創新金融工具的使用不受到監管部門的監管,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管理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監管部門監管時因為沒有明確的相關規定所以很難對其進行管理,也不能真實的了解機構的情況,這就促使了金融監管有效性的降低。
二、金融創新對金融業產生沖擊的解決辦法
雖然金融創新給金融界增加了許多的風險,但它是一把雙刃劍,是時代必定的產物,它為金融界產生的積極作用遠遠大于它產生的風險,所以,在金融創新的過程中,要進行全方位的考慮,要減少或解決金融創新對金融業產生的沖擊,怎樣解決產生的這些沖擊呢?我認為:
完善現有的金融監管體制。在我國,金融業的未來走向必定會是統一監管、混合經營的模式。所以,國家和中央銀行不僅要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還要為進行創新業務的機構單獨的成立監管部門,這樣既有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又有專人進行監理,既提高了監管的效率,監管部門也會真正的了解機構的真實情況,待機構發生變化時可以提前做好相應的準備,避開經濟的危機。
明確金融創新的監管概念。金融機構要明確金融創新的監管概念,金融創新的監管概念并不是要求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要過于重視安全穩重,因為金融界本身就存在風險,如果太過于注重安全,金融創新就變得毫無作用,所以,金融創新的概念是要求要以效率和競爭力為前提的,監管部門監管的目的并不是為保證金融機構不破產而設定的,它只是用來提醒機構將要面對的處境,避開機構破產現象的發生。要提高各機構間的競爭力和效率就要對其進行創新。而且要勇于創新,不能因為了安全穩重金融機構就不像外拓展業務,如果那樣金融機構就會漸漸的失去市場競爭力,業績也會隨之下降,也會面對破產的危險。
學會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監管。目前,在金融創新的過程中,監管部門雖然可以對金融機構的交易狀況進行管理,但沒有權利對其進行法律的制裁,因為金融創新的根本目的在于是利益得到最大化,有些金融機構就會在利益的驅使下做出違反法律道德的事情,如果這些事情發生就會使金融業逐漸失去原有的平衡,經濟逐漸崩潰,出現危機,所以,國家要為金融創新設定相關的法律來使金融機構可以自律,避開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非法交易,造成嚴重的后果。
監管要與國際相結合。金融創新也是需要相互借鑒的,因為,要想在金融業存活,金融機構彼此是要相互依靠的,一旦金融創新產生了新的模式或新的策略,這種新策略會在整個金融業迅速發展,但同時風險也會隨之相互擴散、轉移。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勢在必行,我國的金融機構要學會借鑒國外對創新金融工具風險制約的經驗,來維護金融業的安全。
三、總結
綜上所述,了解了金融創新會給金融業帶來許多風險,但這些風險遠遠小于金融創新為金融界帶來的利益,要正確的利用金融創新,學會用監管的解決金融創新存在的理由,減小金融風險的產生,使金融創新的作用發揮到最大,揚長避短,為用戶創造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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