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景德鎮“都幫”倫理思想
論文摘要:明清時期“都幫”能成功控制景德鎮瓷業,除了難得的歷史機遇外,還與其倫理思想息息相關。本文從四個方面詳細闡述了“都幫”的倫理思想。
論文關鍵詞:都幫 景德鎮 瓷業 倫理思想
“都幫”是明清時期活躍在景德鎮、從事瓷器產業的都昌人的利益共同體,居景德鎮三大幫派之首,它們幾乎壟斷了整個燒窯業與瓷器業,以至于康熙期問出現了“而今盡是都昌籍,本地窯幫有幾家”(《陶陽竹枝詞》)的局面。然而,都昌人并非景德鎮土著,他們只是元、明、清時陸續來景德鎮謀生的客籍人,且多由貧困或破產的農民組成。無論是技術、財力還是地域優勢,他們都無法與有著悠久制瓷歷史的景德鎮土著相提并論,可是為何到了清朝,都昌人卻能夠反賓為主,一舉成為景德鎮瓷業霸主呢?這是一個非常令人感興趣的問題。目前,一些論文與著作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并作了一些解釋。然而筆者注意到,這些解釋幾乎都有意無意地把都昌人的成功歸結為歷史機遇,如“三藩之亂”導致本地窯戶破產,御用瓷器的民窯分攤制度使得本地窯戶不堪重負而被迫“歸田”等,而都昌人正是把握了這些“天賜良機”才成功立足景德鎮的。然而據史料記載,明清時進入景德鎮從事瓷業的外鄉人不單是都昌人,還有鄱陽、樂平、撫州、豐城等地的農民。同樣的歷史機遇,為何鄱陽人樂平人沒有把握住,偏是都昌人把握住了?
筆者認為,都昌人成功掌控景德鎮瓷業,機遇固然重要(這對于任何來景的外地人都是相同的),而其自身內在因素更是不可或缺的。要想發現都昌人成功掌控景德鎮瓷業的秘密,除了尋找歷史機遇等外部原因外,還必須對其內在因素作深入的研究。而本文則著重分析了都昌人的倫理思想。
一、吃苦節約創新進取
據石奎濟分析,都昌人是在明朝出現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萌芽后才開始大規模地涌進景德鎮。這些背井離鄉的都昌人,大多都是破產的農民,以賣苦力為生,有手藝的就在景德鎮做手藝,比如木匠、桶匠、泥工和裁縫等。沒手藝的,他們就推車、挑擔、撐船”。這些行業在當時應該是貧困的下層人干的,收入微薄,勉強維持生計。即便如此,這些行業的競爭仍然十分激烈,因為在景謀生的外地人,除了都昌人外,還有鄱陽、樂平、撫州等外地人。如果沒有吃苦節約的精神,是很難立足的。比如,當“三藩之亂”導致本地窯戶破產,御用瓷器的民窯分攤制度使得本地窯戶不堪重負而被迫“歸田”時,為什么沒有任何資金、技術優勢的都昌人能成功地接手這些“重負”并生存下來?原因固然很多,但起碼有一點是必須的,即都昌人的“吃苦節約”精神。所以,石奎濟認為,在景德鎮發跡的都昌人都有“能吃苦”的特點。
后來形成的“都幫”繼承了先輩們的這種精神。比如,景德鎮“三尊大佛”之首余英涇,這位擁有萬貫家財的巨富,竟然是“兩件長褂穿一過,木板舊房度一生”;在生產管理上,要求“勤儉節約、減少浪費”;其廳堂掛有“黎明即起,灑掃清除”的條幅。“四大金剛”之首馮承就,在學徒期間“工作勤懇吃苦耐勞,對“燒窯業各行業業務精通”,成年后“省吃儉用,勤儉持家”閻。再比如“十八羅漢”之首王家琨在擁有不菲財產的情況下,其妻竟然“白天親自下廚房燒飯、養豬,晚上經常擂料到深夜”。
而創新進取的精神,亦明顯地體現在都昌人及后來的“都幫”身上。明末清初時,景德鎮本地人的制瓷技術是不外傳的。都昌人想突破這種行規并染指瓷業必須有創新進取的精神。比如,“補窯原為本地魏姓專業,魏姓帶了兩個徒弟,但徒弟沒學會,師傅就早逝了,技術失了傳,于是都昌人就試著干起來了,進而由補窯而攣窯又擠進了滿窯行漸漸地控制了滿窯行”,還成功地插手“匣磚行、畫作行、成型行、及至窯廠行”。在為數不多的關于來景謀生的都昌人及“都幫”材料中,這種創新進取精神隨處可見。正是因為這種精神,都昌人不但取代了景德鎮土著而控制了制瓷業,而且促進了這個行業的長足發展。梁淼泰認為,正是制瓷技術被諸如都昌人等外籍工匠所掌握,才得以“保持了技術的穩定性這是景德控制瓷技藝長期不衰的關鍵”。
二、誠信經營和氣生財
如何處理與客戶的關系,對于商人來講十分重要。“都幫”的成功,肯定與其經商之道有關。很遺憾的是,與“都幫”早期經商活動相關的材料已不多見,筆者手中的材料主要是近代的。在研讀材料的過程中,筆者發現“都幫”十分注重“誠信經營、和氣生財”原則。
比如,“余英涇做生意最講信譽二字。銷出的瓷器,什么樣的貨賣什么樣的價”,工人“在包裝時,稍有錯裝的情況,都要受到他的責備”,“客商談生意,不論生意成否,他都要熱情接送”,對于“長工偶有差錯,他總是好言開導,從不克扣工錢”。而白手起家的余旺青亦如此,他“遵守商業信譽”,“信守業務合同,具有高尚的商業道德”,同時能“保證產品質量”等。表面上,“都幫”由于控制著景德鎮瓷業,看似產品不愁銷路,而實際上,來自外部與內部的壓力一直存在著。比如,剛剛在制瓷業有一席之地時,如何突破其他窯戶的封鎖,把產品成功地銷出?成功控制景德鎮瓷業后,如何應對因幫內不同的窯戶生產相同產品而導致的客戶爭取問題?很明顯,對待客戶的態度與產品質量就自然成了解決問題的關鍵。同時,“三尊大佛”、“四大金剛”與“十八羅漢”也并非全是都昌人,也就是說即便到清朝晚期,“都幫”也未能一統天下,瓷業的競爭依然十分激烈,行情還沒有達到非買“都幫”瓷器不可的地步。在這種背景下,任何一個商家如想生存,其在處理與客戶的關系時都得注意“誠信經營、和氣生財”,“都幫”亦如此。
由于資料的缺乏,筆者未能查到明末清初時“都幫”的經商記載。不過,可以肯定的是,那時的都昌人如果不能夠做到“誠信”與“和氣”的話,斷不可能形成“都幫”,更不可能控制景德鎮瓷業。
三、見義疏財積德行善
由于全面控制景德鎮瓷業,“都幫”嚴重影響了景德鎮土著的利益,以至于出現了諸如“都樂械斗”的惡劣事件。作為外鄉人的“都幫”,必須正視與土著的關系。這種關系處理得當與否,直接影響都昌人能否順利在景德鎮立足與發展。正是基于此,“都幫”采取了非常謹慎的做法,即除非根本利益發生沖突而被迫積極斗爭,否則以安撫為主,讓景德鎮土著從內心接受“都幫”,不再對其生產活動實施破壞。這種安撫主要表現為慈善活動。
比如,都昌會館“設置義渡”、“為死難者施舍棺具”、“舉辦本鎮民眾衛生事業”、“賑濟災民”、“辦學校、興教育”等。都昌會館下設“福緣社”,專門從事社會救濟,舉辦公益事業。再比如,馮承就對“鎮內所有公益事業,他都樂意資助,帶頭募捐辦學、修路、修橋、修溝”,“公益事業,能慷慨解囊,尤其就荒災連年時期,更為同情鄉民”。余旺柏“見貧困者為之衣食棺葬,無所惜。鎮創辦小學及公局會社,必首捐巨金”。馮宗旺“慷慨好施與,有朋之有急難,以及地方公益等事,有請于君者,立應之無難色”。
說到底,“都幫”與本地人的矛盾就是利益沖突。要化解矛盾,在利益上作出一定的犧牲是非常必要的。由上述材料可以看出,“疏財”與“行善”在“都幫”中是非常普遍的行為,而都昌會館“福緣社”的設立,則使這種善舉上升為“都幫”集體意志。“都幫”的成功靠的不是慈善事業,但缺少了慈善事業,“都幫”把控景德鎮瓷業幾百年絕對是不可思議的。
四、幫派利益至上
明末清初來景的都昌人多數是破產農民,無論在哪一方面都無法與本地人相提并論。可是若干年后,卻能成功地控制景德鎮瓷業,這與其強烈的幫派利益至上意識密切相關,而幫派利益至上的重要體現就是都昌會館等利益共同體的建立。
這種利益共同體一直伴隨著來景謀生的都昌人,萬歷年間都昌籍人在民窯業中已取得優勢,并自成一幫,清朝出現了金蘭社,后來演變成都昌會館。都昌會館建立時,直接表明其宗旨就是“為了防范異鄉或行外的欺凌,并為同鄉同行的狹隘利益服務”。具體說就是“敦睦鄉誼避免同鄉競爭,保證獲利……溝通商業信息,交流商業經驗……調解經濟矛盾,仲裁商業糾紛”。后來,幾乎每次會館的重建,都要強調這個宗旨。蘊含其中的“同鄉親情”表明都昌人找到了共同點,并因此而成功地團結在一起。任何在景的都昌人,必須依附于都昌會館才能夠有所發展。反過來,任何損害這個集體利益的行為,都會導致“都幫”群起攻之,比如,金蘭社地盤官司、1927年都樂械斗等等。在這些矛盾與沖突中,“都幫”顯示了強烈的宗派利益至上意識,而這種宗派利益至上意識往往使得各種沖突多以“都幫”的勝利而告終。“都幫”這種維護自身利益的做法,雖然體現了一定的階級性,但是其中的團結精神,或許正是都昌幫能立足景德鎮鎮的原因之一。
明清時期陸續來景的都昌人及后來的“都幫”,多數是沒有知識的農民及其后代,他們沒有為自己的創業史立傳,而近代之前關于他們在景德鎮生活創業的記錄也非常少,更不用說去關注他們的思想了。但是,筆者在查閱與“都幫”相關的材料時始終感覺到,要想搞清楚“都幫”能在景德鎮成功創業并生存的原因,離開其倫理道德上的優勢,單純去作任何其他的解釋難以讓人信服;诖,在材料相對不足的情況下,筆者撰寫此文粗略地闡述了“都幫”的倫理思想,也謹以此文拋磚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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