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談判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合同談判是準備訂立合同的雙方或多方當事人為相互了解、確定合同權利與義務而進行的商議活動。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合同談判中需要注意的事項,歡迎閱讀,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什么是合同談判?
合同談判是準備訂立合同的雙方或多方當事人為相互了解、確定合同權利與義務而進行的商議活動。談判一般包括法律意義上的要約邀請(有的沒有)-要約-反要約-再要約-再反要約﹍-承諾的過程。
要約,又稱發盤、發價或報價等,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種提議。有的當事人讓他人先向自己發出提議,《合同法》稱這種方法上為要約邀請。反要約又叫新要約,也就是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實質性內容做了修改,并將其意思表示回復給要約人,它是一項新的提議。承諾,又叫做收盤或接受提議,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直到一方承諾并生效,合同才算正式訂立。
構成談判的幾個要素
談判有人、事、時、地四大要素。
一、人的因素,這也是最重要的因素。
通常,一方的談判代表要與對方對稱,要有相對應的決定權。談判時,內部要有分工,如以誰為中心、誰為主攻、誰為調和者、誰記錄、誰當配角等,要讓每個角色各有任務。這樣才能有主有從,可進可退,攻守自如,臨陣不亂。
二、談判的第二個要素是事
事就是根據談判的主題與目標,做好充分的準備。這包括當事雙方的有關資料準備、市場行情摸底、確定談判程序等。
三、時間的要素
一般應選擇于我方有利的時間進行談判。選準了時機,談判就更容易成功。如果是東道主,要給予對方以熱情的接待,以便增進友誼,為談判打下良好的感情基礎?傊,要使自己在時間要素的運用方面有條不紊。
四、地點
可由雙方事前分別權衡后協商確定。
怎樣為談判做準備?
一、分析論證,確定談判的目標、任務和要求。
二、了解對方,審查對方的法人資格和資信情況以及對方的履約能力。
三、了解對方的談判人員,以及他們的身份、地位、性格、愛好、辦事作風、分析各自的優勢和劣勢。
四、收集、整理和熟悉與談判有關的資料,要努力做到能運用自如。
五、設計和確定最優方案、次優方案和備選方案。要準備好上中下三策,做到臨場不亂。
六、進行內部分工,派定談判角色,以便在談判桌上角色分明,相互配合,各有重點,進退自如。
七、設計出談判的程序。
預開始談什么,接著談什么,最后談什么,事先都要有一個大致的安排。同時,要預計哪些環節可能出現分歧,出現了這些分歧應采取什么對策。
八、在國際貿易里還要了解對方國家的法律制度、風俗習慣、經濟、技術和質量水平。
合同談判應遵循的原則
通常,談判是簽訂合同的前奏,甚至于有的談判過程就是簽訂合同的過程。一個善始善終的談判對合同的簽訂及其內容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所以,談判時應遵循如下原則:
一、平等互利的原則
談判雙方的法律地位不分單位大小,實力強弱,都互惠互利。如果一方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而另一方只盡義務卻不享受權利,這樣的合同很難簽訂。只有平等互利才能達到“雙贏”的結果。
二、友好協商的原則
談判時,不可避免地要發生爭議。在發生爭議的時候,急躁、強迫、要挾、欺騙等手段都不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談判往往正是在沖突中實現雙方的合同目的。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爭議。如果雙方在合作的開始就不愉快,以后就很難能順利履行合同。
三、依法辦事的原則
雙方只有把自己的想法和愿望放置于法律的框架內,才能防范自己在市場經營過程中由各方面因素所帶來的風險,其權益才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怎樣傾聽對方的講話?
傾聽不但有助于了解問題的實質,而且有助于了解對方的動機,從而及時正確地做出判斷,采取恰當的行為。
傾聽,要做到專注。一般聽話時思索的速度比講話時思索的速度要快四倍,要利用這多出來的時間進行思考、做出判斷和尋求對策。
傾聽時還要以體態語言,如口頭語、表情、手勢等,向對方表達自己的了解程度,或是要求對方解釋、澄清問題。同時,還要注意對方的面部表情、眼神和體態,以便對對方的感情、態度進行推斷。
特別注意不要隨便打斷對方的談話,要讓對方把話說完。只有讓對方把話說完,才能了解對方的真正意圖,從而給予恰當的回答。
談判時怎樣發問?
問話的作用在于取得自己所不知道的信息,或希望對方提供自己尚不知道的資料,或要求對方澄清我方尚未弄明確的問題,或是借此表達發問人的感受,或是提醒對方注意到某些重要的問題,為對方的思考提供新的思路等。有的問話還有利于終結話題。舉例如下:
“您的意思是否是說﹍?”一類,這表示要澄清某個問題;
“您有什么想法?”“您有什么打算?”等一類表達了問話人探索的語氣;
“本協議,你們是今天實施還是到明天實施?”這是將自己的意見拋給對方,使對方在一個很小的范圍內進行選擇;
“這些貨物,是本月中旬運到還是下旬運到?”這種提問方式屬于強迫選擇式,給人態度很堅決的印象。但應注意語氣要緩和,措詞要得體,不要顯得專橫跋扈、強加于人;
如果您只想了解一般情況,則提出一連串的問題請對方回答即可,如:“能否請你們在質量、價款、運輸各個方面談談意見呢?”
還有一種有強烈暗示作用的問話,如:“如果你方違約,我方就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是不是?”
談判中答復的秘訣
答復更趨向于承諾,是談判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答復不準確,就會給自己造成極大的被動。所以,答復時應掌握好以下技巧:
一、在答復之前,要深思熟慮,充分思考。
這樣才能使答復懇切明確,有利于確定互利互惠的合作關系。如果對方提出的問題是自己始料不及的,千萬不要隨口答復。為了使自己獲得一個充分的思考時間,或者獲得一個內部商量的機會,可以用“記不清”、“資料不全”或“這個問題我們尚未進行認真的思考”等為由,拖延答復。
二、要在弄清了問題的真正含義之后再進行答復。
對方提出詢問,或是為了了解問題的真正實質,或是為了獲得確切的數據、數值,或是為了說定甚至說死我方到底要承擔什么樣的義務。對于這些問題,答復時要采取極為慎重的態度,說錯了就要承擔責任。
三、談判中要有標底,但不要一開始就將標底和盤端出。
在談判中,應知道什么該說什么不該說,什么先說什么后說。要知道,談判是在雙方之間進行的,雙方的目標很少百分之百的一致。要使雙方的目標趨于一致,就要通過一個反復的要約-反要約-要約最后到承諾的過程。因此,在談判時,不僅要顧及自己的目標,同時也要估計對方的目標。要準備在較高的標底的基礎上,一點點讓步,最后才能接近自己的標底。如果你一開始就交出標底,就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了。
四、要適時地運用回避手段
對于有些問題,當不能答或不便于答時就不可勉強作答,而要采取回避手法。如果能用一個幽默的方式回避一下,則更有利于打破僵局。
五、在談判終了時,對談判要給予正面的、肯定的評價
不管結論如何,談判都會給參與的雙方帶來一定的積極成果。所以,切勿以否定的話來結束談判。不滿意時,可以重開談判或推遲訂立合同的時間,但不必全盤否定。
說服的要領
說服的目的是要設法讓對方改變當初的想法而接受自己的意見,這是談判工作中最艱難的一步。為此:
一、要對對方表示友善,使對方熟悉和信任自己。只有讓對方感到親切、可信,對方才更容易接受你的忠告。
二、要向對方講明接納意見后的利弊得失。談判的目的無非是獲利,如果對方感到有利可圖,或者覺得不會失去利益,或者能更少地失去利益,就會十分重視這種意見,就更容易接受建議。
三、在說服對方時,也應該坦率地說明自己的利益,使對方認為所提要求合情合理。
四、要更多地強調雙方利益的一致性。正是這種一致性,使雙方坐到談判桌前直至簽訂協議。
五、如果對方接受了說服,也要使相關的手續和事件簡便,以利于說服效能的發揮。
辨論的技巧
一般說來,在準備階段設計談判程序時,就要努力避免辯論。但為了證明自己的立場,為了維護自身的合理要求,有時也不得不進行某種辯論。
一、一旦提出不同的看法,就要論證自己立場的科學性和正確性,就要說明自己意見的事實根據或法律根據。
二、針對對方沒有根據的指責,要正當反駁。
反駁時,可指出對方論點不正確,不合法律規定或不合國際慣例,或不合原合同的規定;可指出對方的'論據不可靠,或是不充分,或是根本就沒有事實根據;可指出對方的論點和論據之間沒有邏輯聯系,推導不科學。
三、采取原則問題不妥協、枝節問題不糾纏的方法。
要抓住要點,切中要害,至于小問題,能含糊就含糊,能妥協妥協。
四、措詞準確、鋒利,但不要傷害對方,特別不要刻薄諷刺,也不能斷章取義,歪曲對方的原意,特別是不要蠻不講理。
五、態度要客觀、公正,要從容不迫、有條不紊、儀表莊重、舉止自然。不要自亂方寸,更不要有失檢點。
六、辯論的目的是為了合作,因而應該有原則的、有分寸的、善意的。
敘述的要領
敘述是闡述己方對某一問題的立場、觀點、看法和意見,提出自己的方案。
一、敘述時,務必明確易懂、使對方明白自己的意思,如有較為艱深的詞語,要加以解釋。因為對方決不會同意做他們根本就不懂的事情。
二、敘述時,重點要突出,要抓住主題,絕對不能遠離主題去敘述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
三、敘述時,要直接說明自己的觀點,不要拐彎抹角。
四、敘述時,要講出精確的數值,如價格、稅率、質量規格等,這是談判中通常要涉及的實質性內容,半點也含糊不得。有的要提出某某上限或某某下限,以供對方選擇,作為討價還價的基礎。
五、敘述時,第一次就要將敘述的內容說對,切忌信口亂說,然后再來修正。為此,談話之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而在談判時也要采取謹慎的態度。
談判策略15條
一、帶一點狂。
審時度勢,必要時可以提高嗓門,逼視對方,甚至跺腳,表現一點嚇唬的情緒,以顯示自己的決心,使對手氣餒。
二、給自己留一定的余地。
提出比自己的預期目標更高一些的要求,這樣就等于給自己妥協時留下了一些余地。目標定得高,收獲便可能更多。
三、裝一點小氣。
讓步要緩,而且還要顯得很勉強,爭取用最小的讓步去換取對自己最有利的協議。
四、不要以“大權在握”的口吻去談判,而要經常說:“如果我能作主的話﹍”。要告訴對方,自己還不能做最后的決定,或說自己的最后決定權有限。這樣,就更有回旋的余地,使自己有推后思考的時間和摸清對方底牌的時間。
五、不要輕易亮出底牌。
要使對手對自己的動機、權限以及最后期限知道越少越好,而自己在這方面應對對方的情況知道得越多越好。
六、運用競爭的力量。
即使賣主認為他提供的是獨門生意,也不妨告訴對方,自己還有買新產品或買二手貨的路子。要顯示自己還可以在買或不買、要或不要之間做選擇,以造成一種競爭的態勢。
七、伺機喊“暫停”。
如果談判陷入僵局,不妨喊“暫停”,告訴對方:自己要找合伙人、老板或專家磋商。這就既可以使對方有時間重新考慮其立場,又可以使自己有機會研究對策,或者以一點小的讓步重回談判桌旁。
八、不要急于成交。
除非自己的準備工作十分充分,而對方卻毫無準備,或者自己握有百分之百的主動權,否則,不必也不能不加思考就亮出自己的底牌。要有足夠的時間去考慮談判的各種細節。
九、改變方法,出其不意。
有時要突然改變方法、論點或步驟,使對方措手不及、陷入混亂而做出讓步。如改變說話的聲調、語氣、表情 至生氣等,都可能使對方改變立場和態度。
十、盛氣凌人。
有時可以威逼對方,看對方如何反應。這一手有一定冒險性,但有時很生效,可以迫使對方接受修改的合同或重開談判。
十一、間接求助戰略。
可以說:“我真的喜歡你的產品,也真的有此需要,可惜我沒有能力負擔。”這樣可以滿足對方自負的心理,因而讓步。
十二、小利也爭。小利也是利,有時一個小利就是幾千、幾萬元,因而也值得一爭。
十三、要有耐性、韌性。
不要期望對方立即接受自己的新構思。堅持、忍耐,對方或許最終會接納意見。
十四、不要逼得對方走投無路,要給人留點余地,顧及對方的面子和利益。
成功的談判是使雙方都有好處、雙方都愉快地離開談判桌的談判。談判的原則是:沒有哪一方是失敗者,而且每一方都是勝利者。這就是所謂的“雙贏”。
十五、談判須有完整的記錄,記錄要正確無誤。談完后,還須雙方認同簽字。
同外國人談判的注意事項
一、保險問題 國際貿易規模巨大,相應而言風險也很大。為了化解風險,必須進行保險。以便在受到損失時可以收到賠償費。
二、收回貨款的問題。貨款回收是談判內容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如果合同條款不完備,或者中間環節太多,都會造成貨款回收的困難。交付貨款最常用的方法是要買方開立信用證。最理想的條款是買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無條件地付清一切款項。為了削除買方的自由裁決權,另一方應要求信用證用不可撤銷的方式開立。這樣,只要付款期一到,并且提供好雙方同意的單據,證明貨已裝船或發運,銀行就無法拒絕支付貨款。無條件的履約保證書也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一招。因此,在談判中,供應方一定要保證只有對方信用證能滿足我方的條件時,才可執行 履約保證書。
三、謹防欺騙和敲詐的問題。
在與外方當事人談判時要了解其談判習慣、交易習慣及理、風俗文化等。以便正確地理解外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從而防止被騙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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