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讀安全責任承諾書3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承諾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承諾書僅是一方的聲明及義務性的認可,其法律效力與合同是不同的。來參考自己需要的承諾書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走讀安全責任承諾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走讀安全責任承諾書1
為了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險。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承諾書,以明確學校與家長的責任:
一、家長的管理職責:
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應對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負責。子女在走讀期間家長應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責任:
1、走讀生到校時間分別為:早上7:30-7:50中午13:20-13:40。離校時間分別為:中午12:10-12:20下午17:00前。必須保證正常的教學時間,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校、離校,放學后不得滯留學校,更不能在路上逗留,家長要規定好學生回家的時間。
3、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虿荒苌蠈W,家長須及時向班主任請假。
4、凡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并完全負責此期間子女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刀棍、煙酒、不健康書籍、手機、鋒利物品等進入校園。
6、放學途中不準私自到河涌邊玩耍;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險必須繞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7、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同子女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于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并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8、家長經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行路靠右、靠邊,不追車、不扒車,不騎電動車、摩托車,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鬧,不接觸陌生人。如若出現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自負。
9、教育子女注意飲食衛生,不隨便在外就餐、不購買地攤食品、不亂吃零食、不喝生水。
10、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學生、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二、學校的管理責任:
1、學校對走讀生應加強管理,嚴格履行走讀生審批手續,對不符合走讀條件的學生,要告知家長,以便于學校和家長對學生進行教育安全管理。
2、向家長提供學校的作息時間、管理制度、便于家長對子女的監控和管理。
3、學校班主任應與家長保持聯系,通報走讀生在校的表現情況,對曠課、遲到、逃學的學生學校要及時通知家長到校,共同對學生進行教育。
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學校蓋章:
走讀安全責任承諾書2
為了確保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強對走讀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強化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意識,走讀學生要遵守如下要求: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回家,中途不得逗留,在規定的時間內憑出入證進出校門,進入校門要檢測體溫。
2.所有走讀生必須住宿在上報給學校的居住地,不得私自住宿在外。放學途中不扎堆、不聚集,不到人員密集場逗留。上學、放學途中戴好口罩,盡量避免觸摸公共物品。
3.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注意搞好個人衛生,特別是在此期間要配合學校和居住地衛生部門搞好疾病預防,不在校外飲食攤點就餐,不參加其他人聚會。
4.遵守交通規則,不得追逐打鬧、并行。不乘坐無牌無證車,不騎摩托車上下學,如果家里有私家車則盡量用私家車接送學生。
5.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走讀學生的校外活動由家長負責,安全責任由家長承擔。
若走讀學生未遵守以上條款,所產生的'后果,走讀學生及家長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承諾人:年級班級:
家長簽字:二級院簽字:
學生工作部簽字:2021年月日
走讀安全責任承諾書3
為了確保走讀學生(即在學校上學,未在學校住宿且沒有參加學校早晚輔導管理的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安全責任感,制定以下走讀生安全責任書。
1、走讀生必須根據我院要求,辦理正式走讀手續,簽訂走讀生安全責任保證書后方可走讀。
2、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準時回家,中途不得在外逗留。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有事必須按照學院規章制度請假。如果違反班級正常管理秩序,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勒令退學或者開除。
3、走讀生出入校園按照規定必須佩戴校卡或者學生證,進出校園不得騎摩托車或駕駛機動車輛入校。
4、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蚧丶业慕煌、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期間出現任何問題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5、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班主任批準后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6、走讀生每周日晚按時到校開班會,如果班級有重大活動保證按時出席,隨叫隨到,期間的'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由學生本人負全責。
7、走讀生的校外活動由家長負責,如給學校帶來不良影響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8、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同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于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并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9、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弄虛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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