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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改革舉措:激勵自主創業
隨著我國新成長勞動力就業高峰的到來,我國每年新進入求職年齡的勞動者人數仍然保持逐年增加的趨勢,特別是實施高校擴招計劃以來,每年進入就業市場的高校畢業生持續較大幅度增加。妥善解決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問題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課題,更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就業工作的突出問題和首要任務。為此,《決定》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和重大改革舉措。
第一,結合產業升級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根本之舉,是開發更多符合高校畢業生特點和意愿的就業崗位。要根據高校畢業生綜合素質好、專業技能水平高的優勢,結合轉方式、調結構和產業轉型升級進程,瞄準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培育新的就業增長點,著力發展科技含量高、吸納就業能力強的智力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產業,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同時,也要以就業為導向,改革高等教育制度和培養模式,建立招生與就業聯動機制,培養更多適應社會就業需求的專業技術人才。
第二,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更多用于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政府將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從基層公共管理機構和社會服務組織購買崗位,更多用于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為高校畢業生提供部分穩定可靠的就業崗位。通過采取這項新政策,也有利于形成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新機制。
第三,健全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中小企業就業,需要綜合運用各種政策杠桿,健全促進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政策扶持體系,切實發揮政策的激勵保障作用。要繼續組織實施“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進一步研究制定鼓勵大學生扎根基層、服務基層的保障政策。要建立健全跟蹤服務機制,暢通縱向流動渠道,提高公務員定向招錄和事業單位優先招聘比例,為高校畢業生成長成才提供更多選擇機會。
第四,實行激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政策。為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國家要進一步完善鼓勵建立創業園區、實行稅費減免、提供小額擔保貸款、免費提供創業指導、提供一站式創業服務等扶持政策。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加大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各種政策資源,整合發展國家和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基金。
第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針對部分畢業后未能及時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要積極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把未就業的納入就業見習、技能培訓等就業準備活動之中,以進一步提升他們的就業能力。要健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與高等院校的信息溝通機制,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實名登記管理制度,對有特殊困難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行全程就業服務,免費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就業崗位信息、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公共就業創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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