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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大學生創業政策
一、總體要求
堅持把促進大學生創業擺在就業創業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創新引領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加快構建創業教育、創業培訓、創業政策、創業孵化、創業服務五位一體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政府激勵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大學生勇于創業機制,實施創業能力提升、創業政策拓展、創業孵化推進、創業服務優化“四項行動”,使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進一步增強,支持大學生創業的政策制度和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大學生創業的規模、比例不斷擴大和提高,2014-2017年實現引領不少于6萬名大學生創業的預期目標。
二、主要措施
(一)實施創業能力提升行動。
1.普及創業教育。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對高校創業教育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推動高校完善創業教育體系,實現創業教育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各高校要將創業教育融入專業教學、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結合辦學特點和大學生創業需求,普遍開設創業教育課程,面向全體學生廣泛、系統開展創業教育進課堂活動,切實增強大學生創業意識;積極開發開設創新創業類課程,并納入學分管理;豐富創業教育形式,開展靈活多樣的創業實踐活動;加強創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為普及創業教育提供有力支持。重點加強40所省級大學生創業教育示范校建設,充分發揮示范輻射帶動作用。
2.加強創業培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與教育部門和高校的銜接,以有創業愿望的大學生為重點,編制專項培訓計劃,優先安排培訓資源,大力開展創業培訓進校園活動,使每一個有創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大學生都有機會獲得創業培訓,不斷提升大學生創業能力,2014-2017年創業培訓不少于16萬人。鼓勵支持有條件的高校、教育培訓機構、創業服務企業、行業協會、群團組織等開發適合大學生的創業培訓項目,經過評審認定后,納入創業培訓計劃,打造大學生創業培訓品牌,切實提高創業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創新培訓方式,研究開發適合大學生的創業培訓教材,積極推行創業模塊培訓、創業案例教學和創業實務訓練,抓好培訓質量監督管理。加強大學生創業培訓及實訓基地建設,探索建立模擬公司、信息化創業實訓平臺等虛擬基地。
(二)實施創業政策拓展行動。
1.簡化工商注冊登記手續。各級工商部門要大力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完善落實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取消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先照后證等改革措施,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優化業務流程,為創業大學生辦理營業執照提供便捷服務。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高校畢業生提供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即可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拓展出資方式,允許高校畢業生以其共同開發、自主研發、科技創新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等成果作為出資。允許高校畢業生申報登記時使用文化創意設計、動漫游戲、移動媒體廣播電視、電子書包、數字出版、網絡出版等用語作為名稱中行業和具體經營項目的表述。以個人名義從事家政服務、照料服務、病患陪護服務、家庭教育的,可以不辦理工商登記。對畢業2年內從事個體經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
2.落實財政補貼政策。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對畢業前2年內參加創業培訓的大學生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對初次創業且經營6個月以上、正常申報納稅的在校生和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并可按用工人數給予吸納就業獎勵。
3.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各級稅務部門要嚴格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在3年內以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小型微型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直接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企業,其銷售自產的初級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對企業從事農業、林業、牧業、漁業項目的所得,可免征或減征企業所得稅;對創辦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后,可按規定享受軟件企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機構要積極探索和創新符合高校畢業生創業實際需求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本著風險可控和方便創業大學生享受政策的原則,降低貸款門檻,優化貸款審批流程,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完善抵押、質押、聯保、保證和信用貸款等措施,多途徑解決高校畢業生擔保難問題。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信貸支持的力度,為創業大學生提供金融支持。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適當提高貸款額度;微利項目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非微利項目給予50%的貼息;開辦“網店”的,經認定后可按政策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微利項目貼息補助。拓寬青年創業貸款和大學生“村官”貸款覆蓋范圍。
5.提供多渠道資金支持。各地要根據大學生就業創業狀況和就業工作目標,在就業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大學生創業引導資金,重點用于大學生創業培訓、初次創業補貼、創業租金補貼、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等。各級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的支持力度,為創業大學生提供更多服務支持。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群團組織、天使投資人等以多種方式向創業大學生提供資金支持,設立重點支持創業大學生的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鼓勵風險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與創業企業對接。對支持創業早期企業的投資,符合規定條件的,按規定給予所得稅優惠或其他政策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要加快整合各類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基金,完善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為大學生創業實體提供支持。
(三)實施創業孵化推進行動。
1.推進大學生創業載體建設。各地要充分利用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農業產業園、城市配套商業設施、閑置廠房等資源,建設大學生創業園、留學人員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為創業大學生提供創業經營場所和創業孵化服務。制定并完善創業租金補貼辦法,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大學生給予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科技等部門要發揮各自優勢,構建多層次、階梯型、全方位的大學生創業孵化體系,就地就近為大學生提供培訓、孵化和經營場所支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采取多層次、多形式的合作共建模式,在全省規劃建設100個大學生創業園,對批準為國家級和省級示范基地的,省給予一次性補助。教育部門要繼續建設好50個省級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
2.扶持優秀創業項目。各地要加強創業項目培育,建立政府支持、企業與個人開發、市場運作的創業項目評估和推介制度,推動大學生將科技發明、專利等轉化為創業項目。建立創業項目有效采集和定期發布制度,推動集成符合當地產業和經濟發展要求、具有商業價值和市場前景、有較強操作性、適合大學生的創業項目庫和創業成功案例庫,積極開展創業項目展示推介和成功案例引導活動,健全為大學生創業提供項目服務的長效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通過選拔推薦和組織專家團隊評審,遴選扶持5000個大學生創業項目,對其中科技含量高、潛在經濟社會效益和市場前景好的優秀項目,省給予一次性獎勵。
(四)實施創業服務優化行動。
1.健全公共創業服務體系。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推動高校建立大學生就業創業服務指導站,為大學生搭建融政策、信息、載體、服務于一體的綜合平臺,加快構建覆蓋校園內外的公共創業服務體系,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專業化、精細化、便捷化和全過程的創業服務。建立健全青年創業輔導制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從擁有豐富行業經驗和行業資源的企業家、職業經理人、天使投資人中挑選一批青年創業導師,建立創業指導專家團,提供貼近大學生、專業化的創業輔導。充分發揮留學人員回國服務工作體系的作用,為留學回國創業人員開展針對性服務。
2.拓展公共創業服務內容。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以創業大學生為重點服務對象,拓寬人事和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范圍,免費為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提供人事代理、檔案保管、職稱評定、社保代理等服務。認真梳理歸集涉及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以年輕人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宣傳解讀并提供咨詢,幫助符合條件的創業大學生獲得相應的政策扶持。積極探索將促進就業創業政策措施向網絡創業就業領域延伸拓展,鼓勵支持大學生開辦“網店”從事創業實踐活動,為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注冊“網店”的創業大學生提供政策支持和創業輔導。研究制定政府購買創業公共服務目錄,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進一步提高為大學生創業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3.促進大學生創業交流平臺建設。推進省級創業服務綜合平臺建設,為自主創業大學生提供創業資訊發布、創業培訓引導、創業政策解讀、創業項目推介、創業基地展示、創業導師咨詢和創業經驗交流等服務。搭建創業沙龍、創業講堂等青年創業者交流平臺,定期舉辦交流活動,為創業大學生及時了解政策和行業信息、學習積累行業經驗、尋找合作伙伴和創業投資人創造條件。積極組織并引導大學生參加各類創業競賽活動,激發大學生創業熱情。每兩年舉辦一次江蘇省大學生創業大賽,匯集大學生優秀創業成果,使之成為凝聚大學生創業者、展示創業方案和創業項目的舞臺,同時為創業投資機構、天使投資人等選擇投資對象提供機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各高校要充分認識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的重要意義,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抓緊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時序進度、政策措施、責任分工,對本計劃的實施做出具體安排。各級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計劃的統籌協調、推動落實和督促檢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做好計劃的組織實施、政策制定和措施落實,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教育、科技、財政、稅務、工商、人民銀行、共青團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推動計劃實施。
(二)加強績效考核。
各地要把本計劃落實與執行情況作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定期對相關部門、單位進行績效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向黨委、政府匯報和有關方面通報,接受監督質詢,確保計劃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加強工作調研和業務指導,實行大學生創業實名制動態信息化管理,及時發現和解決大學生創業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三)加強宣傳引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黨和政府鼓勵支持大學生創業的政策措施,宣傳計劃實施取得的進展、成效和經驗,宣傳自強不息、勇于創業的大學生典型事跡,增進全社會對大學生創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弘揚創業精神,激發創業熱情,建設創業文化,努力營造鼓勵創新創業、崇尚創新創業、支持創新創業、投身創新創業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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