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生創業政策
高校將創業教育課程納入學分管理,允許學生休學創業。 探索建立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將學生自主創業情況折算為學分。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浙江大學生創業政策,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辦法
(一)小額擔保貸款對象
凡已在當地政府勞動保障部門辦理了失業登記的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小企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二)小額擔保貸款程序
1. 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畢業生,向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救助機構提出借款資格認定申請,填寫《小額擔保貸款資格認定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戶口簿及復印件;
(3)失業登記證及復印件;
(4)創業項目可行性及效益評估報告書;
(5)有關抵(質)物和第三者擔保證明等憑據。
2. 街道(鄉鎮)社會保障救助機構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定工作,并簽署初審意見報所在縣(市)、區就業管理服務機構。
3. 縣(市)、區就業管理服務機構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借款人資格認定和相關擔保、抵(質)押憑據初審工作,將相關材料返回申請借款人,并向其指明貸款銀行。
4. 申請借款人持縣(市)區就業管理服務機構核定的相關材料和《小額擔保貸款資格認定表》,到指定銀行提出貸款申請,按銀行要求辦理有關擔保、抵(質)押手續。
5. 在“信用社區”內自主創業并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其申貸可直接由小額貸款擔;疬M行全額擔保,并簡化有關手續。
(三)小額擔保貸款額度及期限
1. 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畢業生,申請貸款金額為2萬元至5萬元人民幣,合伙經營的,每人按2萬元計算,最高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
2. 貸款期限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到期可續借一次,期限不超過1年,展期不貼息。(四)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辦法
二、創新資助辦法
(一)畢業生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或在科技型中小企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和高技術服務業,其創新項目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市科技綜合服務中心申請創新資金支持。
1. 符合國家和我市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較高,技術水平處于國內先進水平。產品有較大的市場容量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技術有較強的創新性,項目無知識產權糾紛,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 符合每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指南》和《寧波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中所列的項目范圍;
3. 國家規定的特殊行業(如醫藥、醫療器械、郵電、通訊、電力、農作物新品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要有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批準證明。
(二)承擔市技術創新資金支持項目的企業應具備下列條件:
1. 已在本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產權清晰;
2. 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的研制、開發、生產和高技術服務業;
3. 企業管理層有較高經營管理水平,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
4. 職工總人數不超過500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 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的5%,但開業不足一年的新辦企業不受此限制;
6. 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三)市技術創新資金申請實行電子申報,通過登錄寧波市科技信息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報。
(四)創新資金支持采取創新資助和創業扶持兩種方式。創新資助金額每項一般不超過6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不超過100萬元;創業扶持金額每項一般為20—40萬元。
(五)創新資助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三年;創業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兩年。
三、規費減免辦法
(一)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研究生),在畢業后兩年內,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從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高校畢業生申請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出具普通高等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個人身份證,以及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簽發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或者《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依法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并在《報到證》上注冊登記注冊時間、加蓋登記機關印章后退回本人。
(三)高校畢業生在辦理工商登記注冊的同時和之后的三年內,憑《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報到證》。
四、人事代理服務
對從事個體經營等自主創業的畢業生,當地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從其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提供免費的檔案管理和人事代理服務,3年之后實行個人人事代理。戶籍原掛靠在人才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在其具備遷移條件前,允許繼續掛靠。黨團關系按有關規定及時轉到當地基層組織。
浙江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
1、創業教育納入學分管理
新政:高校要將創業教育課程納入學分管理,允許學生休學創業。探索建立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將學生自主創業情況折算為學分。
2、簡化企業登記制度
新政:全面實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五證合一”登記制度。全面推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繼續放寬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舉措。
3、可申請創業貸款
新政:調整小額擔保貸款為創業擔保貸款。有創業要求、具備一定創業條件但缺乏創業資金的在校大學生、城鄉勞動者創辦個體工商戶(含經認定的網絡創業,下同)的,可申請不超過30萬元的貸款;合伙經營或創辦企業的,可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4、稅收減免
新政: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依法享受稅收減免政策。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范圍由失業1年以上人員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人員。
5、創業社保補貼
新政:將創業補助和一次性創業社保補貼合并為一次性創業社保補貼,重點人群創辦個體工商戶或企業,正常經營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的,給予不超過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社保補貼。重點人群創辦個體工商戶或企業帶動3人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的,給予每年2000元的帶動就業補貼;帶動超過3人就業的,每增加1人再給予1000元補貼,每年總額不超過2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重點人群租用經營場地創業的,有條件的地方可給予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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