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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導讀
一、凡需申請享受以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需到戶口所轄地的縣(市)區人社局,憑畢業證申請辦理《河南省就業失業登記證》,《登記證》是河南省范圍內申請享受各項就業優惠扶持政策的憑證。
二、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
實習基地主要指經認定信譽好、實力強、有較強培訓能力、能提高新畢業生工作經驗的、符合河南省高校畢業生見習單位要求的、固定員工達10人以上的各類用人單位。我市范圍內有意向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實習崗位的各類用人單位,可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經實地考查符合條件的,認定為“平頂山市高校畢業生實習基地”,同時授牌并向社會公布,用人單位也可向所在地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
實習學生是指離校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戶籍不在本地而在本地求職有就業見習意愿的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和畢業年度的高校畢業生。離校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攜畢業證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應屆畢業生攜《學生證》及學校在校應屆畢業證明,即可與公布認定的實習基地對接上崗,或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根據合理匹配的原則,推薦到見習基地參加見習。
實習期間,實習基地與實習學員不建立勞動關系,但簽訂實習協議。實習期一般為3到12個月,在實習期實習單位向實習學生發放不低于我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生活費(目前為1120元/月),并購買意外傷害險(商業保險);同時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每位實習崗位實習學生發放700元/月生活費(由實習單位先行墊支,實習期滿后實習單位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補貼)。實習期滿12個月的實習學生,發放《河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證明》,就業見習人員參加黨政機關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其見習時間可認定為基層工作經驗(見習期不足12月不予發放)。在實習期滿后,仍不能就業的,可按失業一年以上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
見習基地建立后,求職學生可直接與基地對接或基地自行招聘。申請見習前或見習期間如見習學生存在社會保險,則不能申請或終止見習。
三、大學生公益性崗位就業
畢業兩年內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經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后,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社保補貼標準為單位應為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失業保險部分(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除公開招錄的公益性崗位的崗位補貼標準為我市的最低工資外,其它崗位補貼標準為我市最低工資的70%,政策期限不超過3年。
公益性崗位是指:1、各級人民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設施的管理、維護所需崗位;2、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事業單位組織的社會公益活動所需崗位;3、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事業單位的工勤服務崗位;4、城鎮交通秩序協助管理崗位和城鎮街道、社區環境衛生管理崗位;5、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事業單位開發的其他適合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崗位。
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認定援助對象條件:1、零就業家庭成員;2、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目前只認定在已認定的就業見習基地見習滿12個月的,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3、殘疾人;4、家庭困難的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四、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年度3年內的)實現靈活就業,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為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失業保險費的2/3,期限不超過2年。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年度3年內的)創業成功,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同時,也可申請此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其他創業人員不同時享受。
五、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
1、創業孵化補貼政策:對畢業年度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實體,在創業孵化基地內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3年內給予不超過當月實際費用50%的補貼,年補貼最高限額10000元。
此補貼由創業孵化基地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將補貼撥付大學生創業實體開設的銀行賬戶。
2、大學生創業資金扶持:進駐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自主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大學生(畢業年度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根據項目吸納就業能力、科技含量、潛在經濟社會效益、市場前景等因素,分別給予2萬元、5萬元、10萬元、15萬元創業扶持資金。對擁有獨立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節能降耗、勞動密集型的創業項目給予優先扶持,對從事個體經營的創業實體項目扶持金額不超過5萬元。
此扶持資金由創業孵化園區備齊申報資料后,報市人社局審核后報省人社廳。經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組織專家評定后確定扶持金額。對申請扶持資金10萬元以上的,有法人和經營者現場答辯。確定金額后,省財政廳將扶持資金撥付至創業孵化園區,孵化園區15日內將扶持資金撥付至創業企業或項目法人(限個體經營)的銀行賬戶,并反饋省人社廳。
3、大學生創業(開業)補貼:初次創業的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或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取得工商登記,有固定經營場所并穩定經營3個月以上,吸納就業3人(含)以上的,給予一次性5000元的創業補貼。補貼由創業者向所轄地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經人社部門審核公示后,財政部門將補貼直接撥付創業大學生銀行賬戶。
4、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對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除可免費參加人社部門免費的創業培訓外,還可向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不超過2年財政貼息的10萬元小額擔保貸款;對組織起來就業的可申請不超過5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可申請不超過200萬的小額擔保貸款。
高校畢業生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依法享受稅收減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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