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創業優惠政策補貼
創業政策是國家和各級政府出臺了許多優惠政策,支持大學生創業,涉及融資、開業、稅收、創業培訓、創業指導等諸多方面。對打算創業的大學生來說,了解這些政策,才能走好創業的第一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深圳創業優惠政策補貼,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深圳,作為一個年輕的城市,無疑是創業者的天堂,開放、多元、包容、創新,在這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浪潮中,對于創業者來說最重要的是什么呢?當然是資金啦,對此,深圳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創業優惠補貼,希望能助在深圳打拼的湖南老鄉一臂之力。
1、初創企業補貼
每人一次性5000元。自主創業人員在深圳市創辦初創企業,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申請5000元初創補貼。屬于合伙創辦企業的,經審核合伙人條件、出資比例等,按每名合伙人計發5000元、合計不超過5萬元標準給予企業初創補貼。
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只能申請一次初創企業補貼哦!
2、初創企業場租補貼
3年租金補貼。自主創業人員可在初創企業實際繳納場租滿3個月后,向初創企業注冊地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首次場租補貼申請。自主創業人員應在首次申請后,每滿3個月的次月月底前提出一次場租補貼申請。
自主創業人員入駐政府主辦的創業孵化載體創辦初創企業,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減免租金。
自主創業人員在經市直部門及各區(新區)認定或備案的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科技企業孵化載體、留學生創業園等創業孵化載體內創辦初創企業,按第一年1200元/月、第二年1000元/月、第三年700元/月的標準給予租金補貼。
自主創業人員自行租用經營場地創辦初創企業,給予每年最高6000元、最長3年的租金補貼。
3、社保補貼
補貼單位承擔部分。自主創業人員在本市創辦初創企業,進行商事登記(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取得經營資質,并在該初創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深圳市當年度最低繳交社會保險費標準,對單位承擔部分給予補貼。若單位實際繳交部分低于最低繳交標準的據實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個人應繳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擔。
自主創業人員首次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后,在其初創企業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將自動每3個月據實發放后續的社會保險補貼。
4、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每雇一人補貼2000元。吸納戶籍人員就業,可按其人數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自主創業人員在本市的初創企業、吸納戶籍人員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申請并驗證身份證明、商事主體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稅務登記證,按其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已繳交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人數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5、自主創業擔保貸款
個人最高可貸20萬元。自主創業人員在本市的初創企業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20萬元;合伙經營或創辦的初創企業,按每人不超過20萬元、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性”貸款。在貸款額度內,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財政給予貸款貼息,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財政貼息資金支持的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為2年,對展期和逾期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不予貼息。
財政貼息實行“先付后貼”,即借款人從取得貸款之日起,根據貸款合同按期支付利息,按期還本付息后,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核實還貸情況及信用記錄后給予貼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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