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 上海
上海的房產稅是怎樣的呢?有什么標準呢?
征收對象
征收對象是指《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施行之日(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除上述征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準。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稅收減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六)其他需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
有關問題解答
一、個人住房房產稅繳稅渠道的服務時間是怎么安排的?
(一)付費通網站
1.即日起,納稅人可直接登錄付費通網站按照網上流程繳稅。
2.付費通網站常年受理個人住房房產稅逾期稅款繳納業務,納稅人可在付費通網站繳納逾期稅款和滯納金。
(二)有關銀行
1.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納稅人可到就近的上海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自營)在本市辦理個人業務的營業網點,使用銀行卡或現金繳稅。
2.銀行網點的服務時間與日常辦理個人業務的時間相同,具體可咨詢有關銀行。
(三)稅務專窗
1.應稅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日辦公時間。
2.應稅住房所在區縣稅務局辦稅服務廳個人住房房產稅專窗,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辦公時間。
納稅人到稅務專窗繳稅的,用帶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通過POS機當場繳納稅款。
二、當年度應繳納的個人住房房產稅稅款如何確定?
稅款從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稅額。
(一)凡在2016年之前取得產權的應稅住房,2016年應繳納稅款為認定通知書中確定的年應納稅額。
(二)凡在2016年1月至11月期間取得產權的應稅住房,2016年應繳納稅款按以下公式計算:當年度應納稅款=年應納稅額÷12個月×當年度應納稅月份數。
三、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需要攜帶什么資料?
答:納稅人到銀行和稅務專窗繳稅時,應攜帶產權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四、沒有居民身份證能不能辦理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
沒有居民身份證的納稅人有以下兩種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的渠道:
(一)登錄付費通網站按照網上流程繳稅。
(二)到應稅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辦理繳稅,并帶好產權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以及應稅住房的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或復印件)。
(三)其他繳稅渠道只受理持居民身份證的納稅人辦理繳稅。
五、納稅人(應稅住房產權人之一)無法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但需委托他人繳稅的,應如何辦理?
對受托人無法取得委托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的,須攜帶以下資料到應稅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辦理繳稅:
(一)委托書原件。
(二)委托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應稅住房的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或復印件)。
(四)受托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六、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如何取得完稅憑證?
(一)納稅人在付費通網站或銀行繳稅的,請妥善保存付費通網站收款頁面(可自行下載)或銀行收款憑證,需要取得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憑證,可通過以下方式辦理:
1.在付費通網站繳稅時選擇相關需求選項,或在銀行繳稅時向銀行工作人員提出需求,稅務機關將在繳款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按應稅住房地址向納稅人郵寄完稅憑證。
3.在繳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后,至本市任一辦稅服務場所,憑產權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證原件當場開具完稅憑證,沒有居民身份證的應攜帶產權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以及應稅住房的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或復印件)。
(二)納稅人在稅務專窗繳稅的,可當場取得完稅憑證。
七、納稅人不在上海,如何繳納房產稅?
納稅人不在上海,可登錄付費通網站按照網上流程繳稅,也可以委托他人繳納稅款。
八、繳稅時發現納稅信息有誤怎么辦?
納稅人在繳稅時發現系統顯示的納稅信息有誤,可攜帶有關證明文件、資料,到應稅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辦理更正手續。其他征收點不受理信息更正業務。
九、如何查詢個人住房房產稅的應稅和繳稅信息?
納稅人需要了解自己的應稅和繳稅信息,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查詢:
(一)登錄上海稅務網個人住房房產稅應稅和繳稅信息查詢模塊,按照網上流程進行查詢。
(二)利用“上海稅務”微信平臺,按照相關流程進行查詢。
(三)攜帶產權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證原件,沒有居民身份證的應攜帶產權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以及應稅住房的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原件或復印件),到應稅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向稅務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查詢。
個人住房房產稅的繳稅信息,需在繳款之日起15個工作日后通過上述方式查詢。
十、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后,納稅事項發生變化如何辦理變更認定?
納稅人居民家庭住房情況發生變化(如發生家庭原有住房減少、家庭人員增減等情況),涉及應稅住房房產稅納稅事項調整的,可攜帶有關證明文件、資料,到應稅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申請辦理變更認定手續,從重新認定之次月起調整納稅。其他征收點不受理變更認定業務。
十一、逾期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的渠道及如何加收滯納金?
凡是逾期納稅的,可登錄付費通網站按照網上流程繳稅,或到應稅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繳納。逾期繳納的,當年度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十二、經稅務機關催報催繳仍拒不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的,稅務機關將會如何處理?
對經催報催繳仍拒不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的,稅務機關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處理外,還將根據個人信用征信管理相關辦法,將欠稅信息納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管理。欠稅住房權屬轉移前應繳清房產稅稅款,未繳清稅款的將被限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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