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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定
個人所得稅如何自行申報?個人所得稅在哪些情況下需自行申報繳納?下面一起來看看!
1、自行申報納稅的納稅義務人
(1)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2、自行申報納稅的內容
(1)構成12萬元的所得
包括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征稅的全部11項所得。
(2)不包含在12萬元中的所得
免稅所得;
可以免稅的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 ;
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
3、自行申報納稅的納稅期限
(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月度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申報,年終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3)年終一次性取得承包、承租所得的,30日內申報;分次取得的,每次取得后的次月15日內申報,年終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4)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人,納稅年度終了后30日內向中國境內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4、自行申報納稅的申報方式
納稅人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或采用郵寄方式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申報納稅。
5、自行申報納稅的申報地點
申報地點一般應為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
個人所得稅在哪些情況下需自行申報繳納?
稅法規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必須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所得并繳納稅款:
1.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2.取得應納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3.分筆取得屬于一次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財產租賃所得的;
4.取得應納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扣繳稅款的;
5.稅收主管部門規定必須自行申報納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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