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大學生為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期限為2年,享受以下政策待遇(服務期間如遇國家及省相關政策調整,執行最新規定):
(一)2014年,“三支一扶”招聘計劃與編制管理相結合,使用設崗事業單位本年度空編進行公開招聘,2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務證書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直接在服務單位辦理落編聘用手續。落編聘用后3年內不得調轉。
(二)服務期間按月發放工作、生活補貼,每人每月2200元。
(三)“三支一扶”大學生在基層服務期間,由服務單位所在地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公室負責統一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各項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單位繳納部分,由負責發放“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繳納。個人繳納部分由負責發放“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在個人工作生活補貼中代扣代繳,具體手續由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公室持“三支一扶”協議書及相關手續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四)根據《關于開展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取公務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52號)規定,中央和全省公務員考試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情況下,不限制參考次數。
(五)全省縣以上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考專業對口且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聘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六)“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其在基層服務期限計算為工齡,正式錄用(聘用)后無試用期。
(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3年內如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八)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專學歷“三支一扶”大學生,可免試進入高等學校接受成人本科學歷教育。具體辦法按《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職(?)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9〕6號)規定執行。
(九)“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自謀職業或自主創業的,享受《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工作的通知》(吉政發〔2012〕25號)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由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提供就業指導、就業推薦、創業指導等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