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限為2年,服務期滿后不再留崗延續。
(二)“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崗位為鄉鎮文化、勞動社保、農技服務、醫療衛生等事業單位緊缺急需專業的崗位。由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編制部門根據崗位空缺情況提出崗位需求。
(三)“三支一扶”大學生補貼標準參照當地鄉鎮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并隨之同步調整。兩年服務期內,由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統一辦理社會保險。
(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通過招錄(聘)考試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其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
(五)“三支一扶”大學生招募到鄉鎮事業單位服務期滿后,不再直接考察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使用事業編制進行政策托底。鼓勵通過多種渠道實現就業。
(六)2016年,全市拿出一定名額面向2014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定向招聘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可參加上述定向招聘。
(七)“三支一扶”大學生具有研究生學歷的,服務期滿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由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按程序報批后,可通過考核招聘的方式直接聘用為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八)鼓勵“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通過多種渠道實現就業。自主擇業和自主創業的,享受國辦發〔2009〕3號文件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并按重慶市有關政策規定,給予創業培訓、創業指導服務和小額擔保貸款支持。
(九)各級人力社保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積極為服務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供免費就業培訓、就業指導、就業推薦等公共服務。積極組織“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網絡招聘月等活動,及時提供就業政策、招聘活動安排和就業崗位信息,搭建供需對接平臺。
(十)“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推薦,可聘用為城鄉基層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崗位和社區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
(十一)“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2年內報考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