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比照本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給予工作和生活補貼,由縣級財政部門按月統一打卡發放。同時,中央財政按照每人2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安置費。
聘期滿3年后,留村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的,任職期間繼續享受大學生村官工作和生活補貼,同時可享受同級村干部補貼。期滿留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須簽訂續聘合同。
(二)在村任職期間,以縣(市、區)為單位,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直至聘期結束。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以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繳費,由縣(市、區)財政承擔;個人繳納部分由負責發放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在個人補貼中代扣代繳。
(三)認真執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對在村任職2年(含2年)以上、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大學生村官,經本人申請,省、市、縣(市、區)選聘辦逐級審核后,代償資助貸款本金的60%;對任職滿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代償資助貸款本金的40%和全部個人自付利息。大學生村官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金由省財政承擔。
(四)每年公開考錄公務員時,按不低于全省公務員考錄計劃10%-15%的比例單列計劃,面向服務期滿、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較少的地方可適當降低比例,但考錄數量不少于當年服務期滿人員數的10%。選調生逐步做到主要面向在村任職2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具備選調生條件和資格的大學生村官選拔。
(五)鄉鎮基層事業單位有編制、崗位空缺且工作需要的,可直接補充任職滿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大學生村官?h及縣以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對在村任職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稱職的,憑省選聘辦頒發的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每門筆試科目成績增加2分;對聘期期滿、考核為優秀等次或獲得市級以上表彰的大學生村官,可破格免試直接聘用。每年縣及縣以上相關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在基層服務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六)在村工作表現良好、連續3年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報考碩士研究生的,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的優惠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七)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在村任職工作時間計算連續工齡和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其社會保險關系可按有關規定轉移、接續。
(八)大學生村官戶口可留在現戶籍所在地,或隨高校派遣通知一起轉至任職村所在縣(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