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村官待遇
1、比照本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按規定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補貼、津貼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中央財政按每人2000元的標準為新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發放一次性安置費。
2、聘用期間,按照當地對事業單位的規定參加相應社會保險。
3、符合國家和我省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規定、聘期考核稱職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國家和省代為償還。
4、省內在考錄公務員時,制定專門計劃定向考錄服務期滿、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按照黑政發〔2009〕30號文件有關規定享受加分政策。
5、聘期內工作表現良好、考核稱職的,報考研究生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6、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7、到國家級貧困縣和三類艱苦邊遠地區農村任職的,戶口可留在現戶籍所在地。
8、把大學生村官優先作為農村后備干部培養,引導和支持優秀大學生村官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參加村級組織換屆選舉,擔任村“兩委”干部。
9、積極扶持大學生村官創業,建立健全黨委政府引導、社會組織和企業扶持、市場運作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加大資金、金融、項目、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務力度,鼓勵和支持大學生村官干事創業。
新疆大學生村官待遇
【工作生活待遇】
1、大學生村官生活補貼標準比照當地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按月發放,并隨之同步提高。統一為大學生村官辦理養老社會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按當地標準發放冬季采暖補貼或夏季高溫補貼。鼓勵各地財政逐步實行大學生村官地方性津補貼待遇和比照當地事業單位規定為大學生村官落實住房公積金。
2、符合國家和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規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其在校期間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由中央和自治區財政代為償還。
3、對新聘任的大學生村官,中央和自治區財政一次性發放安置費和交通工具購置補貼3000元。原則上按年人均2000元標準安排工作經費。
4、大學生村官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錄用后,在村任職時間計算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