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眾所周知,東莞的財富藏于鎮街的村(社區)。與之相應的,村官(社區干部)待遇自然也不會差!外界對此有諸多猜想,但鮮有人知道東莞村官工資的真實數據。今天我們就來看看相關資訊吧!
東莞村官年薪起底:最高35萬 人均逾12萬
日前,有網友爆出長安鎮12個社區的干部工資表,干部年薪普遍都是20多萬元,最高者甚至達到30萬元。這樣的高工資,引發公眾一片嘩然。
那么整個東莞市的村官工資狀況又是怎樣的?南都記者近日前往虎門、大朗、中堂、鳳崗等8大鎮街,搜集了30多個社區的《干部報酬(補貼、獎勵)情況公布表》。盤點發現,東莞村官待遇最好的是鳳崗鎮雁田村,而被譽為“天下第一鎮”的虎門,村官工資相對都不算高。
據東莞市農業局統計,2014年,全市村(社區)在集體支取薪酬的干部共3630人,支取薪酬總額4 .55億元,人均12.55萬元。
雁田村干部平均年薪33萬多
在東莞的村(社區)經濟實力排行榜中,鳳崗鎮的雁田村歷來排第一位。
根據南都記者目前調查的情況,雁田村的村官待遇也是全市最好的!該村干部報酬表顯示,其黨工委書記鄧澤榮的年薪高達35萬元,其他干部年薪也都不低于32.64萬元,人均年薪約為33.22萬元。
據介紹,雁田村位于東莞市最南端,東、南、西三方均與深圳接壤,地理位置得天獨厚,2010年集體純收入就高達1.5億元。
曾排入東莞社區前三的中堂鎮潢涌村,公示的干部待遇也比較可觀,人均年薪達到25萬多元。
位于東莞丘陵片的大朗鎮,南都記者統計了長塘、求富路、圣堂、巷頭、蔡邊等5個社區,平均干部年薪普遍在18萬到20萬元左右。2014年,大朗鎮的G D P為185億元,排名東莞鎮街第12名,2013年則排名第10。
“天下第一鎮”村官待遇普遍不高
虎門鎮素來被譽為“天下第一鎮”,根據2014年東莞鎮街的G D P排名,虎門就以416億元穩居第一。不過其村官待遇相對G D P排名第三的長安鎮,則普遍顯得不高。
虎門的龍眼社區,也是很早就遠近聞名的“億元村”,一般都能排入東莞社區前十名。南都記者統計發現,龍眼社區村官平均年薪為17.5萬元。
而長安鎮的13個社區當中,就有10個社區干部平均年薪超過20萬元。目前統計的虎門鎮社區當中,僅有大寧社區干部平均年薪超過20萬元。
位于虎門最繁華地帶的虎門寨社區,也被視作當地福利最好的社區之一,而其干部平均年薪僅為12.8萬元。
而虎門的陳村、黃村和武山沙等三個社區,均是當地經濟實力較弱的社區,干部平均年薪均為10萬多元。
統計分析
東莞村官人均年薪12 .55萬元
據東莞市農業局統計,2014年,全市村(社區)在集體支取薪酬的干部共3630人,支取薪酬總額4 .55億元,人均12.55萬元。
東莞市農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總體來看村級干部薪酬呈現差距減少趨勢。從鎮街之間差距看,2011年村級干部人均薪酬最高的鎮街為24.45萬元、最低的為4 .64萬元;2014年最高的24 .87萬元、最低的7.21萬元,最高的鎮街與最低鎮街的差距從2011年5.3倍降至2014年的3.4倍。
從村(社區)之間差距看,2011年人均薪酬最高的村37.73萬元、最低的村3.81萬元;2014年最高的村33.6萬元、最低的村4.57萬元,最高村(社區)與最低村(社區)差距從2011年9.9倍降至2014年7.3倍。
2011—2014年,東莞在集體支取薪酬的村干部從3672人減少至3630人,減少42人,人數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省市提出書記主任“一戶挑”,黨組織、自治組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交叉任職”;支取薪酬總額從4.27億元增加至4.55億元,增長6.5%,增長的主要原因是集體純收入的增長帶來績效工資的增加(同期純收入增長了31.4%);人均年薪從11.64萬元增加至12.55萬元,增長7.8%。
揭秘
村官工資如何確定?
隨農民收入增長而增長,與集體經濟發展優劣掛鉤,“封頂補底”避免薪酬差距過大
東莞市農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東莞從1998年開始醞釀制定全市統一的農村干部薪酬制度,歷時13年,于2011年3月以東莞市政府文件出臺了《東莞市農村干部薪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薪酬管理辦法》),成為全省首個出臺農村干部薪酬管理規范性文件的地級市。
“封頂補底”縮小村官貧富差距
根據《薪酬管理辦法》,東莞農村干部的薪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補貼津貼三部分構成。2014年,村級干部人均基本工資、補貼津貼和當年績效工資分別占人均薪酬的29.1%、18.3%、52.6%。
《薪酬管理辦法》通過建立了自然增長、績效掛鉤、封頂補底等三大機制,規范農村干部薪酬水平。
所謂自然增長機制,就是規定基本工資和補貼津貼與當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聯系,做到隨農民收入增長而穩步增長。2014年東莞村級干部人均基本工資、補貼津貼分別比上年增長3.32%、5.08%。
績效掛鉤機制則是規定績效工資與集體經濟發展情況和工作完成情況掛鉤,做到獎優罰劣。2014年,村級干部人均績效工資比上年增長7.41%,全市有69個村因純收減少而調減經濟發展績效工資,調減金額215.24萬元。
封頂補底機制設置了薪酬各項構成的限額標準,對薪酬總額的封頂和補底標準,是由鎮街自行制定。東莞目前有121個村的干部薪酬被封頂,因封頂壓減薪酬總額2872.79萬元。有39個村的干部薪酬需要補底,因補底抬高總額202.49萬元。據了解,設立封頂補底機制后可有效避免富裕村干部工資過高,而貧困村干部工資過低,導致不同的村的干部薪酬差距過大。在實施《薪酬管理辦法》的2011年,東莞最高村(社區)干部平均薪酬與最低村(社區)干部平均薪酬差距是9.9倍,而去年這一數字變成了7.3倍。
接待費超標 村官將扣減薪酬
值得注意的是,東莞村社干部的薪酬還跟應收款實收率掛鉤。為調動農村干部追收欠款的積極性,解決應收款總額居高不下問題,《薪酬管理辦法》規定,當年應收賬款實收率低于70%的,該年度只能發放核定后績效工資總額的70%;次年6月底按當年收回上年未收應收賬款的實收率補發上年度未發的績效工資,剩余的績效工資劃入集體公積公益金。
2014年,東莞有426個村因未能按時收齊應收款而提留了績效工資,提留金額2679 .02萬元;有308個村因2014年上半年收回部分應收賬款而補發2013年提留的績效工資,補發金額1431.4萬元,剩余的323.83萬元劃歸集體。
除此之外,東莞村社干部的薪酬還跟接待費等特殊事項掛鉤。《薪酬管理辦法》規定,對未按規定實施重大事項審查且情節較重、接待費超標且未經鎮街審查同意等兩類違規行為扣減薪酬,其他扣減事項由鎮街自行確定。2014年,全市有65個村因違規被扣減績效工資,共扣減金額158.77萬元。
據東莞市農業局相關負責人透露,《薪酬管理辦法》有效期至2016年2月29日。為了做好修訂工作,東莞市農業部門開展了《管理辦法》實施情況專題調研,形成了修訂稿,并先后兩次征求鎮街和市相關部門意見,計劃近期呈報市政府審核,爭取明年初起實施。本次修訂主要圍繞三方面開展:一是明確集體經濟統籌改革后的計酬辦法,二是調整完善市鎮村的管理權限,三是調整完善部分控制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