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學生村官待遇怎么樣?據悉,中央財政按每人2000元發放一次性安置費,中央財政按每人2000元發放一次性安置費,以下是詳細介紹!歡迎閱讀!
湖北大學生村官待遇
1. 中央財政按每人2000元發放一次性安置費。
2. 比照本地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按月發放。中央和省級財政對我省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為每人每年2.3萬元(恩施州每人每年3萬元),未達到當地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水平的,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承擔。
3. 在建檔立卡貧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按每人每月150元發放崗位補貼。
4. 到村任職期間,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會同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為大學生村官辦理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用(個人應繳部分除外)由縣級財政承擔。此外,省委組織部會同省財政廳、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為大學生村官辦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費用由省財政和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共同承擔。
5. 到貧困縣等艱苦地區農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戶口可留在現戶籍所在地。
待遇保障政策
大學生村官到村任職期間,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按月發放。
補貼資金由中央和省級財政共同承擔,其中,到恩施州任職的大學生村官人均每年2.5萬元,到省內其他地區任職的大學生村官人均每年2萬元。未達到本地鄉鎮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標準的,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承擔。
2、中央財政按人均2000元發放一次性安置費。
3、到村任職期間,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會同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為大學生村官辦理養老、醫療、人身意外傷害等三項保險,費用(個人應繳部分除外)由縣級財政承擔。此外,省委組織部會同省財政廳、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為大學生村官辦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費用由省財政及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承擔。
4、到村任職2年以上、具備選調生招考條件的大學生村官,可參加選調生統一招考。
5、招考選調生、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安排一定比例專門面向符合資格條件的大學生村官考錄。
6、選聘期間工作表現良好、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后報考研究生可享受加分等優惠政策。
7、大學生村官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到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8、符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被確定為選聘對象后,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院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9〕15號)有關規定,按程序向所在高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9、到貧困縣等艱苦地區農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戶口可留在現戶籍所在地。
管理工作
1、大學生村官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系非公務員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務員的有關規定進行,由任職所在的鄉鎮黨委、政府負責;人事檔案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管理,黨團關系轉至所在村。
2、大學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一般為3年。工作期間,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與大學生村官簽訂聘任合同,明確各自遵守的條文。大學生村官任滿1個聘期、考核稱職的,可按有關程序續聘;任滿2個聘期、未當選村“兩委”副職以上干部的,原則上不再續聘。
3、大學生村官必須到村工作,選聘期間上級黨政機關和其他單位不得借用。經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批準,可有計劃地組織大學生村官參加縣、鄉階段性中心工作,到信訪、綜治等崗位和重點工程等急難險重任務中經受鍛煉、提高能力,每人每年不得超過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