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村官管理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牽頭負責、鄉鎮黨委直接管理、村黨組織協助實施。鄉鎮黨委要明確由副書記或組織委員具體負責大學生村官日常管理,安排好大學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
大學生村官的人事檔案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管理或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代理,黨團關系轉至所在村。
大學生村官聘期為2至3年。任滿1個聘期、考核稱職的,可按照有關程序續聘;任滿2個聘期、未當選村“兩委”副職以上干部的,原則上不再續聘。
大學生村官聘用期間應在村里工作,縣(市、區)直及以上部門不得借用,經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批準,可以有計劃地組織大學生村官參加縣(市、區)、鄉鎮集中性工作和到信訪、綜治等崗位鍛煉。
大學生村官的考核分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實行工作實績和群眾滿意度量化積分考核制度,考核結果與續聘、獎懲、培養、使用掛鉤。
大學生村官培訓應納入干部教育培訓規劃,每人每年接受培訓累計不少于7天。
每名縣級領導干部應至少聯系1名大學生村官,每名大學生村官至少有1名鄉鎮領導干部和1名村干部聯系;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和鄉鎮黨委應定期進行談心談話和心理輔導,幫助大學生村官解決工作、生活、學習、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