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城區以百分制量化考核為基礎,積極探索大學生村官“積分制管理”,強化日常管理的針對性和考核的科學性,進一步調動了大學生村官工作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任職積分。任“兩委”主干滿一年積2分,滿一屆且工作成績突出、群眾認可度高積10分;任“兩委”副職滿一年積1分,滿一屆且工作積極主動、任務完成較好的積5分。任職中出現有重大工作失誤、受到上級通報批評的該項不積分。
獎懲積分。根據大學生村官受表彰等次,對獲得中央、省、市、區、街道表彰獎勵的一次分別積10、5、3、1分。在一年內獲得同一表彰獎勵的,按最高獎勵積分,不重復積分;對有重大貢獻或表現突出的大學生村官,視情況酌情積分;積極參與大學生村官創業設計大賽、優秀調研報告評選、演講賽、征文大賽等活動的,結合獲獎等次分別積3、2、1分。
考勤積分。結合日常工作到崗情況、參加培訓情況、請銷假情況,采取“月積分、季通報、年考評”的方式,對大學生村官進行考勤積分。一年中正常到崗的積10分,請假一次的扣0.1分,無故不到崗、不參加培訓累積3次以上(含3次)的該項積分為0。
信息積分。大學生村官就工作感想、經驗、方法等情況撰寫大學生村官工作信息,按照1條/月的任務向區委組織部進行上報。組織部經過評議篩選,對總結精煉、典型示范的信息在城區媒體進行刊登,并積1分/條;經區委組織部推薦,對刊登在中央、省、市級媒體的優秀信息,分別一次性積3分、2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