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大學生村官政策待遇
根據《2015年云南省大學生村官選聘公告》得知,2015年云南大學生村官政策待遇如下:
(一)大學生村官按每人每月1800元的標準發放工作生活補貼(迪慶藏區每人每月2800元)。實行年度績效考核獎勵制度,年度考核為稱職和優秀等次,分別按每人每月300元和450元發放績效獎勵。統一購買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大學生村官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傷害商業險。新聘或續聘當年,按每人2000元發放一次性安置費。
(二)在村(社區)任職滿1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等次的,享受選調生定向招錄政策。
(三)在村任職滿2年且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等次的,享受云南省黨政機關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定向考錄等相關政策。
(四)大學生村官被黨政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的,在村任職工作時間計算工齡及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按同等人員確定工資。
(五)3年聘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六)1個聘期滿且聘期考核稱職以上未續聘、2個聘期滿且聘期考核稱職以上自然解聘,未進入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2年內可繼續享受本條第(三)、(四)、(五)項政策。
(七)在聘期內,通過換屆法定選舉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副主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的,任職期間繼續納入大學生村官名額,保留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及相關待遇,同時,享受當地同級村級組織負責人相關待遇。
(八)在村任職期間,大學生村官戶口原則上轉至所在縣(市、區)人才服務機構,也可根據自愿原則,轉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聘用期滿后,根據流向,可在省內合法固定住所、實際工作單位集體戶或工作地派出所直管公共戶遷移落戶。
(九)根據《云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云財教〔2010〕239號)有關規定,受聘到我省邊境25縣市和迪慶藏區3縣且為云南省屬高校畢業的大學生村官,3年聘用期滿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可由國家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大學生村官簽訂聘用合同后,需向所畢業的學校提交云南省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審核表,依據申請情況由國家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
3年聘用期滿且聘期考核合格,未續聘以及未進入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2年內繼續享受第(二)條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