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組織部等有關部門決定,從2008年開始,用5年時間選聘10萬名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今年各地選聘的大學生村官陸續地上任。這是解決農村人才軟肋的一項重要創舉,更是加快推進新農村建設,培養造就經過基層實踐鍛煉、對人民群眾有深厚感情的黨政干部后備人才的一種好方法。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在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也要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的比例。
通知指出,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國就業形勢十分嚴峻,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加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拓寬就業門路,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和中小企業就業,鼓勵自主創業,鼓勵骨干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
通知強調,要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和應征入伍。圍繞基層面向群眾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產服務、生活服務、救助服務等領域,大力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通知指出,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并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列支;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
通知稱,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并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在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也要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的比例。
通知指出,將繼續實施和完善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擴大項目范圍。2009年,中央有關部門繼續組織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開展地方項目,鼓勵和引導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鼓勵高校畢業生在項目結束后留在當地就業,今后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對參加項目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資金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