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采購管理的轉型
對機關及基層的重大采購項目隨機深入現場進行監督,并通過調閱檔案等方式,對全年采購項目進行統計核查。下面是yjbys小編分享的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針對預算全口徑管理的立法宗旨,嘗試實行采購年度申報機制,與部門預算結合管理
新《預算法》首條即將“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加入立法宗旨,明確指出將包括政府采購在內的政府收支行為納入預算管理,明確了采購管理與預算管理的結合導向。2015年,西安分行于年初結合當年工作計劃以及業務發展規劃,對上年度編制的部門預算進行調整,形成年度采購項目申報,并據此對全年采購計劃與資金支出進行了統一安排部署。年度申報制下,采購工作的計劃性、完整性及預算約束顯著增強,全年因臨時緊急需求,在年度計劃外追加的項目支出僅占到總項目金額的4.19%(未包含補充訂貨)。
二、針對法律固化的績效評價原則,探索搭建采購績效評價體系框架,以結果引導效率
新《預算法》分別從評價原則、目標建立、內容審查、結果應用等環節對績效評價的要求進行了詳盡的法律規定,要求采購工作建立完善的績效評價機制,突出采購結果在項目安排中的重要作用。西安分行深入研究、周密組織,以渭南、榆林兩家地市行為試點,以監控報警系統與機房專用電子設備為樣本,科學建立樣本績效評價體系框架并嘗試推行。該體系將對樣本采購項目開展資金使用情況、實施周期情況、運維服務情況、群眾滿意度等不同維度、多層級指標的合理評分,并將評分結果反饋于下輪采購安排,使采購工作能夠通過周期反饋不斷改進不足、提質增效。
三、針對公開透明的'剛性約束,定期公開項目執行情況,進一步推進陽光采購
建立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是新《預算法》中提出的明確要求,并特別規定應及時公開政府采購執行情況,明確了違反預算公開規范的法律責任,彰顯了采購項目執行公開的重要性與嚴肅性。西安分行對采購項目通過電子公告等方式,在業務網及時公開項目信息,接收廣大職工的有效監督。并在此基礎上擴大公開內容,定期反饋采購項目進展情況,既強化了公開透明的政策要求,也以此推動了采購效率與質量的提升。
四、針對監督審查的管理要求,完善采購審核機制,不斷規范采購行為
新《預算法》對政府采購預決算的編制、審查、批準、執行、調整等多個環節作出了不同層面的監督審查規定,明確了監督的內容與主體。針對上述規定,西安分行嚴格執行采購審批制與授權制,對當年的申報的項目由資金、資產和采購管理在各自授權范圍內審核后提交集采管委會審議。在此基礎上推行現場與事后相結合的監督檢查方式,對機關及基層的重大采購項目隨機深入現場進行監督,并通過調閱檔案等方式,對全年采購項目進行統計核查。通過在事前、事中、事后多個環節強化監督審查,有力促進全年采購規范開展,遏制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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