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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國際商務師考試專業知識重點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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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出口信貸的概念和特點
1. 出口信貸是一種國際信貸方式,是一國為了支持和擴大本國大型機械、成套設備、大型工程項目等的出口,加強國際競爭能力,以對本國的出口給予利息補貼并提供信貸擔保的辦法,鼓勵本國的銀行對本國出口商或外國進口商(或其銀行)提供利率較低的貸款,以解決本國出口商資金周轉的困難,或滿足國外進口商對本國出口商支付貨款需要的一種融資方式。
2. 出口信貸的主要特點:
第一,出口信貸的利率一般低于相同條件資金貸放的市場利率,利差由國家貼補。
第二,出口信貸的發放與信貸保險相結合。
由于中長期對外貿易信貸償還期限長、金額大,發放貸款的銀行存在著較大的風險。發達國家一般都設有國家信貸保險機構,對銀行發放的中長期貸款給予擔保。如發生貸款不能收回的情況,信貸保險機構利用國家資金給予賠償。風險由國家負擔,利潤由銀行獲得?梢哉f,出口信貸包括保險和融資兩方面內容,其中保險為基礎,融資為核心。
第三,國家成立專門發放出口信貸的機構,制定政策,管理與分配國際信貸資金,特別是中長期信貸資金。
(2004年試題)
出口信貸的主要特點有(ABCD)
A、利率一般低于同類市場利率
B、利差國家補貼
C、信貸發放與信貸保險相結合
D、由國家成立專門機構發放
E、利率實現市場化
二、出口信貸的主要形式
(一)賣方信貸
1、定義:在大型機械設備與成套設備貿易中,為便于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出賣設備,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對出口商提供的信貸稱為賣方信貸。
2、流程:發放賣方信貸的程序和做法如下:
(1)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向進口商出售大型機械設備或成套設備。在這種情況下,出口商簽訂合同后,進口商先支付10%~15%的定金,在分批交貨驗收和保證期滿時,再分期付給10%~15%的貨款,其余70%~80%的貨款在全部交貨后若干年內分期償還(一般每半年還款一次),并付給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
(2)出口商向其所在地銀行借貸款,簽訂貸款協議,以融通資金。
(3)進口商隨同利息分期償還出口商貨款后,根據貸款協議,出口商再用以償還其從銀行取得的貸款。
3、賣方信貸與延期付款的區別
首先,兩者之間的當事人(關系人)不同,前者銀行與工商企業之間的關系,后者是工商企業之間的關系。
其次,兩者之間伴隨的標的物不同,前者伴隨的是貨幣資本,后者伴隨的是商品資本,如機器設備等。
最后,兩者之間的信用性質不同,前者是銀行信用,后者是商業信用。
(2006年試題)
賣方信貸是指在大型成套設備貿易中由( A )提供的貸款
A、賣方所在地銀行向賣方 B、買方所在地銀行向賣方
C、買方所在地銀行向買方 D、賣方所在地銀行向買方所在地銀行
(二)買方信貸
在大型機械設備或成套設備貿易中,由出口商所在地的銀行貸款給外國進口商或進口商的銀行,以便給予融通便利,擴大本國設備的出口,這種貸款稱為買方信貸。
、買方信貸的類型:
* 直接貸給進口商
這種買方信貸的程序和做法是:
第一,進口商與出口商洽談貿易,簽訂合同后,進口商先付相當于貨價15%的現匯定金,現匯定金在合同生效日支付,也可在合同簽訂后的60天或90天支付。
第二,進口商再與出口商所在地銀行簽訂貸款協議。這個貸款協議是以上述貿易合同作為基礎的。如果進口商不購買出口國的設備,則進口商就不能從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取得此項貸款。
第三,進口商用其借得的款項,以現匯付款條件向出口商支付貨款。
第四,進口商對出口商所在地銀行的欠款,按貸款協議的條款分期償還。
* 直接貸給進口商的銀行
這種買方信貸的業務程序和做法是:
第一,進口商與出口商簽訂貿易合同,進口商先付15%的現匯定金;
第二,進口商的銀行與出口商所在地的銀行簽訂貸款協議。
第三,進口商的銀行以其借得的款項,貸予進口商,后者以現匯條件向出口商支付貨款;
第四,進口商的銀行根據貸款協議分期向出口商所在地的銀行償還貸款;
第五,進口商與其銀行之間的債務按雙方商定的辦法在國內清償結算。
2、買方信貸的一般貸款原則
第一,接受買方信貸的進口商只能用于發放信貸國,不能用于第三國。
第二,進口商利用買方信貸限于進口資本貨物,一般不能以貸款進口原料、消費品等。
第三,提供買方信貸國家出口的資本貨物限于是該國制造的,如該資本貨物的部件系多國產品組裝,本國部件應占50%以上。
第四,進口商一般要以現匯付足合同金額的15%或20%后才能使用貸款。
第五,貸款償還為分期償還,一般規定半年還本付息一次。
第六,還款期限對富有國家為5年,中等水平國家為8.5年,相對貧窮國家為10年。
3、買方信貸利率和利息計算方法
買方信貸一般低于市場利率,但各國不同,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家的利率類型——一種是模式利率,它是由美元、英鎊、法國法郎、德國馬克和日元五種一攬子貨幣的政府債券利率加權平均而成的綜合利率,目前已經停止使用;另一種是商業參考利率,它是經合組織國家各國的政府債券利率,是單一貨幣利率;
* 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LIBOR)類型——此利率高于OECD類型;
* 加拿大類型——一般高于OECD類型,低于LIBOR類型;
* 美國類型——美國發放的買方信貸資金一部分由進出口銀行提供,一部分由商業銀行提供,前者收取的利率較低。
三、混合信貸
為滿足同一設備項目的融通資金需要,賣方信貸或買方信貸與政府貸款或贈款混合貸放的方式即為混合信貸。
一些發達國家為擴大本國設備的出口,加強本國設備出口的競爭能力,在出口國銀行發放賣方信貸或買方信貸的同時,出口國政府還從預算中提出一筆資金,作為政府貸款或給予部分贈款,連同賣方信貸或買方信貸一并發放,以滿足出口商(如為賣方信貸)或進口商(如為買方信貸)支付當地費用與設備價款的需要。政府貸款收取的利率比一般出口信貸利率更低,政府貸款或贈款占整個貸款金額的比例一般占貸款金額的30%-50%。
西方國家提供混合型信貸的形式大致有兩種:
(1)政府貸款和信貸分別簽署貸款協議,兩個協議各自規定其不同的利率、費率和貸款期限等融資條件。
(2)將一定比例的政府貸款和一定比例的信貸混合在一起,然后根據贈予成分的比例,計算出一個混合利率,當然其利率、費率和貸款期限等融資條件也只有一種。
四、福費廷
1.福費廷業務的概念
福費廷是指在大型設備貿易中,出口商把經進口商銀行承兌的、期限在半年以上到五六年的遠期匯票,無追索權地售予出口商所在地的銀行或金融機構,提前取得現款的一種資金融通形式。它是出口信貸的一個類型。
2.福費廷業務的主要內容:
1.出口商與進口商在洽談設備、資本貨物的貿易時,若要使用福費廷,應該先行與其所在地銀行約定。
2.進出口商簽訂貿易合同言明使用福費廷,進口商提供擔保。
3.進出口商簽訂合同
4.出口商發運貨物后,將全套貨運單據通過銀行的正常途徑寄給進口商以換取進口商銀行承兌的付有銀行擔保的匯票。
5.進口商將經承兌的匯票寄交出口商.
6.出口商取得經進口商銀行的附有銀行擔保的匯票后,按照事先的約定,出售給出口地銀行,辦理貼現手續。
3.福費廷業務與一般貼現的區別
福費廷與貼現極其相似,但又不相同,其主要的區別在于:
(1)一般票據貼現,如票據到期遭到拒付,銀行對出票人能行使追索權,要求匯票的出票人付款。而辦理福費廷業務所貼現的票據,不能對出票人行使追索權。出口商在貼現這項票據時是一種賣斷,以后票據遭到拒付與出口商無關。出口商將票據拒付的風險,完全轉嫁給貼現票據的銀行。這是福費廷與貼現的最大區別。
(2)貼現的票據一般為國內貿易和國際貿易往來中的票據,而福費廷則多為與出口設備相聯系的有關票據。福費廷可包括數張等值的匯票(或期票),每張票據間隔的時間一般為6個月。
(3)貼現的票據一般不需銀行擔保,而辦理福費廷業務的票據必須有一流銀行的擔保。
(4)辦理貼現的手續比較簡單,而辦理福費廷業務則比較復雜。貼現的費用負擔一般按當時市場利率收取貼現息,而辦理福費廷業務的費用負擔則較高,除按市場利率收取利息外,一般還收取下列費用:
、俟芾碣M:一次性支付。
、诔袚M:從出口商銀行確認接做福費廷業務之日起,到實際買進票據之日止,按一定費率和天數收取承擔費。
③罰款:如出口商未能履行或撤消貿易合同,以致福費廷業務未能實現,辦理福費廷業務的銀行要收取罰款,這些費用雖均由出口商支付,但最后還是以提高設備項目貨價的方式轉嫁給了進口商。
4.福費廷與保理業務的區別
福費廷與保理雖然都是以出口商賣斷匯票或期票,銀行不能對出口商行使追索權,但是兩者之間還是有區別的:
(1)保理業務一般多在中小企業之間進行,成交的多為一般進出口商品,交易金額不大,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而福費廷業務成交的商品為大型設備,交易金額大,付款期限長,并在較大的企業之間進行。
(2)保理業務不需進口商所在地的銀行對匯票的支付進行保證或開立保函,而福費廷業務則必須履行該項手續。
(3)保理業務中的出口商不需事先與進口商協商,而福費廷業務則出口商必須事先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4)保理業務的內容比較綜合,常附有資信調查、會計處理、托收等服務內容,而福費廷業務的內容則比較單一突出。
5.福費廷業務對出口商和進口商的作用
對出口商的作用
福費廷業務,把出口商給予進口商之信貸交易,通過出口商的票據賣斷,及時變為現金交易,獲得現金,對出口商來說,這一點與買方信貸相似。此外,福費廷業務尚能給出口商帶來下列具體利益:
(1)在出口商的資產負債表中,可以減少國外的負債金額,提高企業的資信,有利于其有價證券的發行。
(2)能夠立即獲得現金,改善流動資金狀況,有利于資金融通,促進出口的發展。
(3)信貸管理、票據托收的費用與風險均轉嫁給銀行。
(4)不受匯率變化與債務人情況變化的風險影響。
對進口商的作用
對進口商來講,利息與所有費用負擔均計算在貨價之內,一般貨價較高。但利用福費廷的手續卻較簡便,不像利用買方信貸那樣,進口商要多方聯系,多方洽談。從這一點來講,與賣方信貸很相似。在福費廷方式下,進口商要取得擔保銀行對遠期匯票進行擔保。這時,進口商要向擔保銀行交付一定的保費或抵押品,其數額視進口商資信情況而定。
例:
1、在(C )方式下,出口商出具的匯票對其無追索權。
A.買方信貸
B.賣方信貸
C.福費廷
2、福費廷業務的風險最后承擔者是進口商。(否)
3、福費廷業務中的遠期匯票應得到( B )
A. 進口商擔保
B. 進口商銀行擔保
C. 出口商銀行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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