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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海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2017年春季國考合格人員于6月22日至6月30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申報,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分享2017年青海教師資格認定通知,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一、基本條件
(一)認定范圍
青海省戶籍,或人事關系在青海省(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或青海省內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身體健康,未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1.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規定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員(以下簡稱國考人員);
2.取得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頒發的《青海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在規定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員(以下簡稱省考人員);
3.2016年前(不含2016年)已入學的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以下簡稱師范類畢業生)。
(二)認定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
2.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且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3.具備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4.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母語非漢語申請人員應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其他申請人員應當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申請語文學科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種類者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
5.師范類畢業生無需參加考試,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一致學科的中小學教師資格,再次申請其他任教學科教師資格須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二、認定機構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為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為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三、認定時間及程序
(一)網上申報
1.社會人員于4月12日至4月20日,2017年春季國考合格人員于6月22日至6月30日,7:00-24:0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申報。其中,國考人員點擊“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省考人員和師范類畢業生點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網站提示進行網上注冊和申請。
2.選擇申請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其中:國考人員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本人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中的學段學科一致;師范類畢業生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本人所學專業一致。
3.根據網站提示和說明,如實填寫教師資格申請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過20KB,背景為淡藍色、紅色或白色,類型為JPG格式的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核對無誤后提交申請信息。
(二)現場確認
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根據認定機構在網上注意事項中的有關要求,在規定的時間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通過后申請人參加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組織的體檢。其中,省考人員還須參加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具體事宜請關注各地相關通知。
(三)頒發證書
各認定機構于7月10日前對申請教師資格者作出認定結論,并于7月30日前向符合認定條件者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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