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會計從業考試《財經法規》考點:稅法構成
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率是構成稅法的三個最基本要素。
1.征稅人
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的征稅機關。
包括各級稅務機關、海關。
2.納稅義務人
依法“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自然人(包括個體經營者)、法人和其他組織。
3.征稅對象
納稅的客體,也就是對什么征稅,是區別不同稅種的重要標志。
4.稅目
是指稅法中規定的征稅對象的具體項目,是征稅對象的具體化。
稅目的制定方法:
列舉法——具體列舉征稅對象(消費稅)
概括法——按照商品大類或行業設計稅目(營業稅)
5.稅率
稅率是計算稅額的尺度,反應了征稅的深度,是稅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
我國現行的稅率主要有:比例稅率、定額稅率、累進稅率。
(1)比例稅率,是指對同一征稅對象,不論數量多少,數額大小均按同一比例征稅的稅率。
、賳我槐壤惵剩杭磳ν徽鞫悓ο蟮乃屑{稅人都適用同一比例稅率。
、诓顒e比例稅率,即對同一征稅對象的不同納稅人適用不同的比例征稅。
a.產品差別比例稅率(增值稅)
b.行業差別比例稅率(企業所得稅)
c.地區差別比例稅率(城市維護建設稅)
、鄯缺壤惵,指稅法只規定一個具有上下限的幅度稅率,具體稅率授權地方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該幅度內予以確定。
(2)定額稅率(固定稅額),是指對單位征稅對象規定固定的稅額,而不采取百分比的形式。
(3)累進稅率是根據征稅對象數額的大小,規定不同等級的稅率。即征稅對象數額越大,稅率越高;數額越小,稅率越低。一般多在收益課稅中使用,有全額累進稅率、超額累進稅率、超率累進稅率三種形式。
6.計稅依據
(1)從價計征。以計稅金額為計稅依據。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征。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應納稅額=計稅數量×單位適用稅額
(3)復合計征。既包括從量計征又包括計價從征。
應納稅額=計稅數量×單位適用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
7.納稅環節
稅法規定的征稅對象在從生產到消費的流轉過程中應當繳納稅款的環節
8.納稅期限
納稅人的納稅義務發生后應依法繳納稅款的期限。
包括按期納稅、和按次納稅、按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
9.納稅地點
納稅人具體繳納稅款的地點。
10.減免稅
國家對某些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種特殊規定。
(1)減稅和免稅
、贉p稅是對應納稅款少征一部分稅款;
②免稅是對應納稅額全部免征;
、垲愋停
長期減免稅項目
一定期限的減免稅措施
(2)起征點
稅法規定對征稅對象開始征稅的起點數額。征稅對象的數額“達到”起征點的就“全部數額征稅”,“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征稅”。
(3)免征額
征稅對象總額中免予征稅的數額,只就減除后的`“剩余部分”計征稅款,是對所有納稅人的照顧。
【擴展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知識】
應試技巧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改成機考之后,有很多考生對考試感到恐慌,甚至一到考場就發揮失常,大腦一片空白,考完試一出來,就什么都想起來了,最后自己懊悔不已。因此,請考生特別注意無紙化考試的應試技巧。
1、計劃好答題時間,保證答題速度考生應根據試題的分量對每道題應占用的時間做出估計,在單選題和判斷題上,不要浪費太多時間,爭取在短時間內作答,這樣可以有足夠的時間去考慮其他相對較難的題型。
2、按照題目要求答題考生須看清題目要求,不要慌亂作答?忌欢ㄒ智宥囗椷x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正確答案的,稱之為多項選擇題,而不定項選擇題則是包含一個或一個以上答案的題目,兩者一定要區分開。
3、按照難易程度答題考生答題時要先挑自己會的、有把握的題答,不會的、或者模棱兩可的題暫時跳過,最后作答,千萬不要在一道題上鉆牛角尖,這樣不僅浪費時間,而且影響心情,導致后面會的題反而沒有時間去做。
4、不要漏答題不要因為題目難就放棄答題,因為放棄就意味著零分,努力一下也許還有得分的希望,不要忽視這些小分數,因為往往就是這些小分數會決定考試的成敗。因此,前面跳過的題一定要補上。
5、注意對絕對概念詞的敏感度一般情況下,出現絕對概念詞的地方都是陷阱,所以遇見絕對概念詞的時候,考生一定要加倍注意,特別是在判斷題里面容易出現。在你進行判斷的時候,無論是對、是錯,都要有充足的理由來證明。
6、可根據常識答題有些考生工作任務重,學習時間緊張,在很短的時間里要把所有課程內容完全“死記硬背”地記住是不可能的,很有可能在這種高壓的情況下就會忘記,這個時候也不要驚慌,根據常識來答題,雖然不會全對,但是也會有希望得分。
【湖北會計從業考試《財經法規》考點:稅法構成】相關文章:
2.2017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考點之稅法和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