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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法規知識點: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資料: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我國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包括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和《中央單位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資金支付管理辦法》等。
一、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國庫集中收付,是指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將所有財政性資金都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收入直接繳入國庫和財政專戶,支出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的一項國庫管理制度。
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
(一)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概念
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是指以財政國庫存款賬戶為核心的各類財政性資金賬戶的集合,所有財政性資金的收入、支付、存儲及資金清算活動均在該賬戶體系運行。
(二)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構成
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由以下銀行賬戶構成:
1.財政部門在中國人民銀行開設的國庫單一賬戶,用于記錄、核算和反映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活動,并用于與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開設的零余額賬戶進行清算,實現支付。
2.財政部門按資金使用性質在商業銀行開設的零余額賬戶(簡稱財政部門零余額賬戶),用于財政直接支付和與國庫單一賬戶支出清算。
3. 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為預算單位開設的零余額賬戶(簡稱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用于財政授權支付和清算。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可以辦理轉賬、提取現金等結算業務,可以向本單位按賬戶管理規定保留的相應賬戶劃撥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及提租補貼,以及經財政部門批準的特殊款項,不得違反規定向本單位其他賬戶和上級主管單位、所屬下級單位賬戶劃撥資金。
4.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開設的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用于記錄、核算和反映預算外資金的收入支出活動,并用于預算外資金的日常收支清算。
5.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或授權財政部門批準開設的特殊專戶(簡稱特設專戶),用于記錄、核算和反映預算單位的特殊專項支出話動,;并用于與國庫單一賬戶清算。
【重點提示】注意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中各種賬戶的功能的不同。
三、財政收入收繳方式和程序
(一)收繳方式
財政收入的收繳分為直接繳庫和集中匯繳兩種方式。
1.直接繳庫,是指由繳款單位或繳款人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直接將應繳收入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2.集中匯繳,是指由征收機關(有關法定單位)按有關法律規定,將所收的應繳收入匯總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二)收繳程序
1.直接繳庫程序。直接繳庫的稅收收入,由納稅人或稅務代理人提出納稅申報,經征收機關審核無誤后,由納稅人通過開戶銀行將稅款繳入國庫單一賬戶。直接繳庫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2.集中匯繳程序。小額零散稅收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應繳收入,由征收機關于收繳收入的當日匯總繳入國庫單一賬戶。非稅收入中的現金繳款,比照本程序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四、財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
(一)支付方式
財政性資金的支付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方式。
1.財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財政部門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代理銀行簽發支付指令,代理銀行根據支付指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資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勞務的供應商等)或用款單位(即具體申請和使用財政性資金的預算單位)賬戶。
2.財政授權支付,是指預算單位按照財政部門的授權,自行向代理銀行簽發支付指令,代理銀行根據支付指令,在財政部門批準的預算單位的用款額度內,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資金支付到收款人賬戶。
(二)支付程序
1. 財政直接支付程序。預算單位按照批復的部門預算和資金使用計劃,向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提出支付申請,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根據批復的部門預算和資金使用計劃及相關要求對支付申請審核無誤后,向代理銀行發出支付令,并通知中國人民銀行國庫部門,通過代理銀行進入全國銀行清算系統實時清算,財政資金從國庫單一賬戶劃撥到收款人的銀行賬戶。
2.財政授權支付程序。預算單位按照批復的部門預算和資金使用計劃,向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申請授權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額,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將批準后的限額通知代理銀行和預算單位,并通知中國人民銀行國庫部門。預算單位在月度用款限額內,自行開具支付令,通過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轉由代理銀行向收款人付款,并與國庫單一賬戶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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