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繳后補繳企業所得稅賬務處理方法
你知道匯繳后補繳企業所得稅賬務如何處理嗎?你對匯繳后補繳企業所得稅賬務處理方法了解嗎?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匯繳后補繳企業所得稅賬務處理方法的知識,歡迎閱讀。
方案一
傳統做法——調整以前年度損益
一、預繳稅額多繳了(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少于已預繳稅額)
1、匯算清繳后,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少于已預繳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調整“利潤分配”有關數額(如沒有計提盈余公積金,不需要該筆分類)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
4、多預繳稅額兩種情況處理:退稅或者抵稅
(1)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退還多繳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對多繳所得稅額不辦理退稅,用以抵繳下年度預繳所得稅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二、補繳企業所得稅
年度匯算清繳,全年應交所得稅額減去已預繳稅額,正數是應補稅額:
1、匯算清繳后,補繳企業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繳納年度匯算清應繳稅款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
貸:銀行存款
3、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調整“利潤分配”有關數額(如沒有計提盈余公積金,不需要該筆分類)
借: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三、報表的調整
1、調整本年度資產負債表“應交稅費”、“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項目的年初數;
2、調整本年度利潤分配表“年初未分配利潤”項目的金額。
四、疑問:沒有了“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企業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以及本年度發現的重要前期差錯更正涉及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的需要調整報告年度損益的事項,也在本科目核算。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結轉后應無余額。
也就是說“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在會計報表上沒有體現,只是一個過渡科目,結轉后應無余額。
方案二
大膽簡單的.做法——進當期損益:前提是補繳稅額對于會計報表“影響不重大”
一、預繳稅額多繳了: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少于已預繳稅額
1、匯算清繳后,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少于已預繳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所得稅費用
2、多預繳稅額兩種情況處理:退稅或者抵稅
(1)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退還多繳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對多繳所得稅額不辦理退稅,用以抵繳下年度預繳所得稅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二、補繳企業所得稅
1、匯算清繳后,補繳企業所得稅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繳納企業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三、稅法和會計準則規定的疑問和支持
1、來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要不要進行納稅調整
【例】企業2014年5月份對2013年度所得稅進行匯算清繳,補繳企業所得稅5萬元,屬于影響非重大,如果將該“補繳企業所得稅5萬元”計入2014年度的當期損益,即直接進“所得稅費用”科目,在2015年1-5月份對2014年度所得稅進行匯算清繳,需不需對該補繳的2013年度的企業所得稅費用,進行納稅調整嗎?
答:不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三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稅金,是指企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
也就是說,企業所得稅不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更不用說調整了!
另說:如果企業所得稅稅費能在稅前扣除,企業也就沒有辦法算出企業所得稅了,計算過程是死循環。
2、會計準則的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中的規定
根據該準則規定,會計差錯分為三種情況進行更正:
(1)本期發現的與本期相關的會計差錯,應調整本期相關項目。此類情況不使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2)本期發現的與前期相關的非重大會計差錯,如影響損益,應直接計入本期凈損益,會計報表其他相關項目也應作為本期數一并調整;如不影響損益,應調整本期相關項目。此類情況不使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3)本期發現的與前期相關的重大會計差錯,如影響損益,應根據其對損益的影響數調整差錯發現當期的期初留存收益,會計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數也應一并調整;如不影響損益,應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期初數。此類情況應使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也就是說,影響不重大,應直接計入本期凈損益,會計報表其他相關項目也應作為本期數一并調整。
方案三
錯誤的做法——直接進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如:補繳企業所得稅
1、匯算清繳后,補繳企業所得稅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繳納企業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注:《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
“利潤分配”科目是核算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后的積存余額、“利潤分配”科目應當分別“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轉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積補虧”和“未分配利潤”等進行明細核算。也就是不能直接進“利潤分配”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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