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公證的救濟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公證的救濟。要想順利通過國家司法考試除了要有充足的信心之外,還必須要有優質的復習資料;
1.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并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2.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對公證書的內容有爭議的,可以就該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例題·單選題】甲病危,欲將部分財產留給保姆,咨詢如何處理。下列哪一意見是正確的?()(2011/1/50)
A.甲行走不便,可由身為公證員的侄子辦理公證遺囑
B.甲提出申請,可由公證機構到醫院辦理公證遺囑
C.公證機構無權辦理甲的遺囑文書及財產保管事務
D.甲如對該財產曾有其他形式遺囑,以后公證的遺囑無效
[正確答案]B 法律教 育網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公證法。
選項A錯誤!豆C程序規則》第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辦公證,但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關系、解除收養關系、生存狀況、委托、聲明、保證及其他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應當由其本人親自申辦。公證員、公證機構的其他工作人員不得代理當事人在本公證機構申辦公證。甲申辦的是遺囑公證,應由其本人親自申辦,不能讓其侄子代為申辦。另外,其侄子本身是公證員,也不得代理甲在其公證機構申辦公證。
選項B正確。公證人員可以前往現場辦理公證業務。
選項C錯誤!豆C法》第十二條第(三)規定,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辦理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
選項D錯誤!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二條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因此,經公證的遺囑的法律效力要高于其他形式的遺囑。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公證的救濟】相關文章:
職業英語:法律和傳媒詞匯09-16
施工員的職業道德和工作程序08-15
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步驟和要點08-02
與法律相關的法律英語08-04
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有何區別01-23
歷年司考真題解析201609-16
如何改善司考復習的心智模式08-15
2016年司考改革的方向重點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