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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基本獎助金管理辦法(2010年版)
根據《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實施方案(試行)》,學校設立研究生培養基金,用于研究生的獎助和培養。研究生基本獎助金是研究生獎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研究生培養基金的主要用途。為做好我校研究生基本獎助金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基本獎助金管理辦法(2010年版),全文如下:
一、申請范圍
研究生基本獎助金申請范圍為我校全日制學術性和專業學位研究生(軟件工程、MBA除外),委托和定向培養研究生、在職專業學位研究生不參加基本獎助金的評定。
二、獎助額度
碩士生第一年:
等級 |
比例 |
獎助金(元/年) |
三助津貼(每年) |
|
助管、助教 |
助研 |
|||
一等 |
30% |
4000 |
可申請擔任,由學校另外提供2000元津貼 |
導師可提供一定助研崗位,并酌情發放津貼 |
二等 |
40% |
2000 |
||
三等 |
30% |
1000 |
碩士生第二和第三年:
等級 |
比例 |
獎助金(元/年) |
科研津貼(每年) |
一等 |
30% |
4000 |
學術型學位研究生在按照導師要求,完成相關研究工作的情況下,導師應根據其工作情況發放平均不低于4000元的津貼; 專業學位研究生在按照導師或實習單位要求,完成相關研究工作的情況下,導師或實習單位應根據其工作情況發放平均不低于4000元的津貼; |
二等 |
40% |
2000 |
|
三等 |
30% |
1000 |
注:以上獎助金額為全年的額度,具體分十個月發放,碩士三年級研究生獎助金發放到按時畢業當年的三月。
博士生第一年:
類別 |
比例 |
獎助金(每年) |
科研津貼(每年) |
一等 |
10% |
14000 |
所有研究生在按照導師要求,完成相關研究工作的情況下,導師應根據其工作情況發放平均不低于3000元的津貼 |
二等 |
30% |
12000 |
|
三等 |
40% |
10000 |
|
四等 |
20% |
6000 |
二、三年級
類別 |
比例 |
獎助金(每年) |
科研津貼(每年) |
一等 |
10% |
14000 |
所有研究生在按照導師要求,完成相關研究工作的情況下,導師應根據其工作情況發放平均不低于5000元的津貼 |
二等 |
30% |
12000 |
|
三等 |
40% |
10000 |
|
四等 |
20% |
6000 |
注:以上獎助金額為全年的額度,具體分十個月發放,博士三年級研究生獎助金發放到按時畢業當年的六月。
三、評定辦法
基本獎助金采取動態管理,每學年評定一次。研究生院根據全校情況每年制定獎助金名額分配方案,各學院(研究院)根據該方案進行評定,具體評定細則由各學院(研究院)根據本院情況分別制定。
一年級學生主要根據其在入學前所在單位或學校的綜合表現、入學考試成績、潛在的科研素質等進行評定;
二、三年級學生主要根據前一學年的學習和科研工作情況、學習態度、科研素質、思想品德等整體情況及導師考核意見進行評定。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獲得一、二等基本獎助金:
1、學位課不及格;
2、受到黨、團或校紀通報及以上處分;
3、在學術研究中,有弄虛作假行為;
4、無正當理由經常不參加集體活動;
四、獎助金的發放
各學院(研究院)每學年末須將基本獎助金初評結果報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會同學生處最終審定后報財務處。學費和生活費的發放由財務處具體負責;助管、助教崗位的設定及津貼發放由學生處和各學院(研究院)具體負責;助研崗位的設定及科研津貼的發放由導師具體負責,研究生院定期檢查發放情況。
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原文地址:http://grs.bupt.edu.cn/content/content.php?p=4_29_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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