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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實施方案(2010年修訂版)
為建立研究生培養質量的長效保障機制,培養高素質創新性人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09】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2008年實施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工作以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培養機制改革方案。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實施方案(2010年修訂版),全文如下:
一、改革目的
根據建設研究型大學的辦學目標和定位,我校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以完善注重科學研究為導向的導師負責制和資助制為核心,以建立研究生教育質量長效保障機制和內在激勵機制為主要內容。通過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統籌并合理配置教學、科研資源,逐步加大科研對研究生培養的資助力度,建立以導師資助制和導師負責制為核心的動態獎助體系,多渠道提高研究生特別是博士生的待遇,明確導師在研究生培養中的責權利,努力構建有利于激發導師和研究生創新熱情和創新實踐的培養機制和資助機制,實現優化研究生教育類型和層次結構、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進一步豐富培養機制改革內容的目的,促進研究生教育更好地發展。
二、基本思路
設立研究生培養基金,將國家財政撥付的研究生培養經費、研究生繳納的部分學費、導師的部分科研經費、社會捐贈和學校其它有關資金納入其中。
研究生培養基金用于研究生的獎助和培養,包括:研究生獎助金、學科協調發展專項培養基金、研究生創新激勵基金。
三、研究生獎助金
研究生獎助金包括基本獎助金、企業資助創新獎及其它單項獎學金、困難補助、國家助學貸款,用于資助研究生的學費和生活費。學校對于部分優秀研究生減免學費,碩士研究生免學費比例不低于70%,博士研究生免學費比例不低于80%。
(一)基本獎助金
1、碩士
(1)基本獎助金設置
一年級:
等級 |
比例 |
獎助金(元/年) |
三助津貼(每年) |
|
助管、助教 |
助研 |
|||
一等 |
30% |
4000 |
可申請擔任,由學校另外提供2000元津貼 |
導師可提供一定助研崗位,并酌情發放津貼 |
二等 |
40% |
2000 |
||
三等 |
30% |
1000 |
二、三年級:
等級 |
比例 |
獎助金(元/年) |
科研津貼(每年) |
一等 |
30% |
4000 |
學術型學位研究生在按照導師要求,完成相關研究工作的情況下,導師應根據其工作情況發放平均不低于4000元的津貼; 專業學位研究生在按照導師或實習單位要求,完成相關研究工作的情況下,導師或實習單位應根據其工作情況發放平均不低于4000元的津貼; |
二等 |
40% |
2000 |
|
三等 |
30% |
1000 |
(2)基本獎助金評定及相關說明
申請人必須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委托和定向培養研究生、MBA、軟件工程領域的研究生不參加獎助金的評定。
動態管理,每學年評定一次。研究生院根據全校情況下撥獎助金名額到學院,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評定辦法并進行評定。
一年級學生根據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及有關表現、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潛在的科研素質等進行評定,二、三年級學生根據前一學年的學習和科研工作情況、導師考核意見等進行評定。
基本獎助金的發放和三助崗位的設定由學生處和各學院具體負責。
2、博士
(1)基本獎助金設置
一年級:
類別 |
比例 |
獎助金(每年) |
科研津貼(每年) |
一等 |
10% |
14000 |
所有研究生在按照導師要求,完成相關研究工作的情況下,導師應根據其工作情況發放平均不低于3000元的津貼 |
二等 |
30% |
12000 |
|
三等 |
40% |
10000 |
|
四等 |
20% |
6000 |
二、三年級:
類別 |
比例 |
獎助金(每年) |
科研津貼(每年) |
一等 |
10% |
14000 |
所有研究生在按照導師要求,完成相關研究工作的情況下,導師應根據其工作情況發放平均不低于5000元的津貼 |
二等 |
30% |
12000 |
|
三等 |
40% |
10000 |
|
四等 |
20% |
6000 |
(2)獎助金評定及相關說明
參評研究生必須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委托和定向培養研究生不參加獎助金的評定。
動態管理,每學年評定一次。研究生院根據全校情況制定獎助金名額分配方案,各學院根據方案進行評定。
一年級學生根據碩士期間學習成績及有關表現、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潛在的科研素質等進行評定,二、三年級學生根據前一學年的學習和科研工作情況、導師考核意見等進行評定。
基本獎助金的發放和三助崗位的設定由學生處和各學院具體負責。
(二)企業資助創新獎及其它單項獎學金
主要用于獎勵在科技成果、學術論文、社會活動等方面獲得突出成績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均可申請。該類獎學金主要資金來源為企業、校基金會提供的相關贊助,該項工作由學生處和校團委負責落實。
(三)困難補助
用于資助經濟特別困難的研究生。每年總量不超過20萬元。由學生處負責落實。
(四)國家助學貸款
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該項工作由學生處負責落實。
四、學科協調發展專項培養基金
學科協調發展專項培養基金用于資助基礎類學科、人文社會科學學科和新興前沿方向的研究生培養。每年不低于270萬元,具體資助辦法按《北京郵電大學學科協調發展專項培養基金使用辦法》進行。此項工作由研究生院負責落實。
五、研究生創新激勵基金
設立研究生創新激勵基金,用于研究生創新教育,包括:優秀博士生創新基金、研究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研究生創新學術活動基金,每年不低于330萬元。
(一)優秀博士生創新基金
優秀博士生創新基金用于資助有潛力沖擊全國百篇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博士生培養。每年資助不超過15名優秀博士生。具體資助辦法按《北京郵電大學優秀博士研究生創新基金實施辦法》進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落實。
(二)研究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
研究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用于資助優秀研究生參加在國外舉辦的本領域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每年設置130個,資助金額為0.5—1萬元/個。具體資助辦法按《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出國參加學術會議資助辦法》進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落實。
(三)研究生創新學術活動基金
研究生創新學術活動基金用于鼓勵研究生舉辦多種形式的研究生創新學術活動,每年不低于50萬元。
六、其它相關問題
1、醫療問題:
采取公費醫療、醫療保險和學校補貼相結合的方式解決學生醫療問題。學生醫療類型分為A類和B類兩種,A類學生享受公費醫療,B類學生的醫療問題由參加北京市“一老一小”大病醫療保險加學校補貼的方式解決,醫療保險費用由學校統一支付。具體按《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醫療費報銷規定》執行。由校醫院和學生處負責落實。
2、兼職導師問題:
制定專門政策和管理辦法,要求兼職導師必須加入學校的導師組(或在校內有個全職導師作為合作伙伴),必須保證有充足的經費為研究生設立助研崗位并提供資助,使其在研究生的培養過程中真正發揮作用,對學校的研究生教育有實際貢獻。
3、研究生參加基本獎助金評選的時間為在校學習的前三年。
4、研究生業務費
實行培養機制改革后,不再為導師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劃撥研究生業務費,而只為校內導師每年招收的前2名研究生劃撥研究生業務費(博士生、學術型學位碩士生、專業學位碩士生分別計算人數)。
5、導師招收研究生數量及科研津貼發放
根據教育部批準的招生規模和導師數量,確定每年的最高限制數量,在最高限制內的具體招生數量依據導師支付科研津貼的數量確定?蒲薪蛸N的發放按《研究生科研津貼發放及管理辦法》執行。
6、本方案自2010級研究生開始執行,2008、2009級按照《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實施方案(2008、2009級研究生適用)》(見附件一)執行。
原文地址:http://grs.bupt.edu.cn/content/content.php?p=4_29_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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