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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派南京大學研究生到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支教的通知
為落實江蘇省對口支援青海省海南州建設工作,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實踐能力,我校于2015年、2016年選派研究生到青海省海南州中小學開展支教工作,給支教學校和支教縣的教育教學帶去了新理念、新方法,受到了當地學校師生和家長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贊揚。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關于選派南京大學研究生到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支教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支教形式與內容
2017年到當地中小學支教人數不超過10人,具體形式為跟崗、助教和頂崗。
1.教學工作。包括備課、教學設計、聽課、試教、評課、課后輔導、批改作業等,周學時在8-16學時。
2.班主任工作。制定班主任工作計劃,做好班級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學生開展班團活動,主持班會,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對學生進行個別教育等。
3.教育調查與研究。結合專業特點與當地學校需要進行教育調查和教育科研。
4.協助學校進行教育教學改革。支教期間為學校和當地辦好事、辦實事,特別是結合專業特點為教師開設各類講座和信息技術技能培訓,為學校制作課件等;在當地開展文化科技趕場活動或文化科技推廣主題宣傳活動。
二、遴選要求
1. 我校2016級全日制在讀碩士研究生;
2. 身體健康,能適應青海高原地區生活;
3. 品學兼優,能勝任教學工作;
4. 吃苦耐勞,有奉獻精神。
三、時間安排
6月25日前,研究生提交書面“自愿赴青海支教申請表”(見附件)到研究生院;
6月底前,確定選派研究生名單,組織研究生體檢,并將相關信息通知海南州教育局;
7月底前,學校完成對支教實踐研究生的教育和崗前培訓工作;
8月下旬,學校組隊至海南州完成支教實踐交接工作;
8月31日前,海南州教育局完成支教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少數民族文化教育、體檢等相關工作;
9月1日,支教實踐研究生至受援學校開展支教活動。
四、保障與支持
海南州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受援實踐學校設立聯絡與管理人員并提供教學、住宿和生活條件,配備必需的生活用具,每月發放1000元生活補助費。
南京大學為支教研究生支付來往路費,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支付助教費每月1000元,學校還將表彰認真完成支教工作的研究生。支教期間一般常見病的醫治費用由受援學校承擔,重大疾病返回南京大學治療。研究生院將做好選派及支教團隊管理、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聯系人:敖永勝 89687189, 83597189 aoys@nju.edu.cn
原文地址:https://grawww.nju.edu.cn/17/df/c905a20271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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