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2018年博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及校長辦公會通過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分配原則》,結合現有招生及獎助貸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18年博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鄭州大學2018年博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認定工作通知,全文如下:
一、認定工作原則
認定工作由各研究生招生單位負責組織,認定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研究生院下達的博士計劃數。首次招收博士生的人員必須按全額資助博士生導師類型進行資格認定,非首次招收博士生的導師按老導師類型進行資格認定。新增導師全額資助招生指標只能招收應屆碩士畢業生和碩博連讀生,且必須是全日制(全脫產學習)非定向博士生;招生指標和招生資格當年有效。
二、新增導師(全額資助)認定辦法
(一)申請對象
凡列入2018年度博士生招生“國家項目計劃”支持項目的主持人(重大重點項目可擴大至主要承擔人),符合以下條件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向擬招生院(系)提出申請。
列入2016或2017年度博士招生“國家項目計劃”支持項目的主持人,如當年因招生指標限制而沒有認定招生的,由招生院系研究確定是否允許按以下條件認定,招生指標從本單位總計劃中解決。
(二)申請條件
申請全額資助博士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招生資格的教師,一般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招生當年8月31日前不滿56歲的現有博士招生學科中具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我校全職在崗教師。
2、科研要求
(1)主持有“973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等國家級在研項目或主持有較高科技含量的重大橫向項目,科研經費充足;
(2)近五年在本學科高水平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至少2篇有影響力的學術論文或獲國家級科研獎勵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優秀成果獎(排名前3位)。
3、能教書育人、履行導師職責,有充裕的時間和精力指導培養博士生,能保證博士生培養質量。
4、能夠按當年我校博士生助學金標準從本人科研經費中全額資助所招收博士生國家撥付和學校補貼部分以外所需的助學金(具體核算金額另行通知)。
5、原則上應完整培養過一屆碩士生或在其他導師團隊協助指導過一屆博士研究生,有特殊貢獻及引進的特殊人才可不做此要求。
6、有協助本人指導博士生的學術隊伍,團隊中應有富有指導經驗的博士生導師作為顧問或成員。
(三)申請及認定程序
1、個人申請。申請人填寫《鄭州大學全額資助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見附件),并提供申請條件要求的相關材料和科研經費中用于人力資源部分額度證明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向擬招生院(系)提出申請。
2、院(系)教授委員會認定。招生院(系)教授委員會對照申請條件對申請人資格、項目經費、學術水平、從事學科專業、年齡、學歷學位、職稱等條件進行審核后,給予認定意見。申請人屬跨學科及新興交叉學科的,需對其學科、項目研究內容與招生學科符合度進行論證。
3、公示及異議處理。院系將認定通過人員在本院網上公示一周,接收異議并妥善處理。公示結束后通過者獲得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列入招生簡章,允許招收全額資助博士研究生。
4、研究生院監管與審核。研究生院負責對院系認定工作進行監管,對院系通過人員的資格、年齡、學歷學位、職稱等基本條件進行審核。對審核發現不符合基本條件的人員有權取消其招生資格,收回該招生計劃,同時扣減院系下年度相應招生計劃。
二、原有導師認定辦法
(一)申請對象
非首次招生的原有博士生導師(含原全額資助導師)。
(二)申請條件
申請者一般應同時符合學校的認定基本條件和院系規定的具體要求。學校認定基本要求如下: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治學嚴謹,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2.有穩定的科研方向、較高的學術水平、突出的科研成果和工作業績。
3.作為項目負責人(以項目合同為準)主持省部級以上在研縱向(含國際合作研究項目)或者橫向重大科研項目,具有充足的科研經費(以進學校財務或者附屬醫院財務為準)。
4.近五年內至少取得下列學術成果之一:
(1)發表有一定數量和影響力的學術論文或者出版高水平學術專著(論文、專著數量及水平要求由二級招生單位根據學科具體情況進行量化、細化);
(2)具有較高水平的技術成果、發明創造,產生了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具體要求由二級招生單位界定);
(3)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獎勵(獎勵等級、排名等要求由二級招生單位界定)。
5.能履行導師職責,有充裕的時間和精力指導培養博士生,能保證博士生培養質量。
6.招生當年年齡不滿61歲(截至8月31日),至導師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養一屆博士生所需時間,超齡導師原則上不再招收博士生,現有博導不足的特殊學科或承擔有國家重大項目的人員,院(系)認為有必要招生的須經人事處簽署意見后,報學校審批。
7.直接認定招生資格博士生導師條件:
(1)本校院士終身具有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
(2)全國百篇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及提名論文指導教師不超過學校允許招生年齡即具有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
(3)根據學科發展需要,人文社科領域的少數知名學者可不受科研經費限制,由二級招生單位提名,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后獲得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
(4)省級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和校級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分別連續3年和2年(不超過學校允許招生年齡)具有招生資格。
(5)主持承擔有“973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等國家級在研項目的博士生導師,項目期內即具有招生資格。
(6)人文社科專業的博士生導師,在本學科頂尖期刊(每個二級招生單位限報1-2種)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有高水平學術論文的,連續3年具有招生資格。
(7)“長江學者”、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等引進的知名學者在聘期內根據引進合同和科研情況認定是否具有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
8.在崗博士生導師指導的博士生未畢業總人數超過10人,或近三年出現重大教學、科研及其他工作事故暫停其當年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
9.近三年學術道德、師德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的暫停其兩年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
10.所指導的博士生學位論文抽查不合格,若有1篇抽檢不合格者停止招生1年,若有2篇抽檢不合格者停止招生2年,以此類推。
三、其他要求及入庫程序
1、新增導師材料上報。公示結束后,各招生單位須于7月7日之前,將教授委員會通過人員名單、《鄭州大學全額資助博士研究生導師崗位申請表》、跨學科論證材料等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239房間,電話:67781710)。
2、每位博士生導師指導專業限2個以內。新增導師限招博士生1人,所有導師當年所招博士生總數不得超過2人,招收的第二個博士生的資助經費按全額資助標準執行, 具體標準另行通知。
3、招生單位須認真審核導師科研項目及經費證明材料,確保導師能夠從本人科研經費人力資源部分中按標準資助所招收博士生助學金。
4、2018年招收博士生的導師(含新增及老導師)資助費待定,按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確定的最新標準執行。
5、所有導師認定結果通過研究生管理云服務平臺系統(http://gs.ha.edu.cn)上報。錄入程序參見碩士導師認定通知相關內容。
附:《鄭州大學全額資助博士研究生導師崗位申請表》
原文地址:http://www5.zzu.edu.cn/slyhj/info/1056/21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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