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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沖刺練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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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題一
某工程施工招標準備階段,在確定招標方式時,招標人認為:建設工程是直接發包還是招標發包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但在招標方式選擇方面,完全是招標人自主的行為。 招標人擬定的招標工作程序如下:
1.成立招標工作小組。
2.發布招標公告。
3.編制招標文件。
4.編制招標控制價。
5.發售招標文件。
6.組織現場踏勘。
7.進行資格審查。
8.接收投標文件。
9.召開標前會議。
10.開標。
11.定標。
12.評標。
13.簽訂合同。
14.發出中標通知書。
其中:資格審查辦法中規定投標人應滿足以下條件:
(1)取得營業執照的建筑施工法人企業。
(2)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的施工企業。
(3)有三項以上同類工程的施工經驗。
(4)擬派往項目上的項目經理應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取得注冊證書。
(5)企業財務狀況良好,具有不少于合同價20070的可為業主墊資的資金。
(6)企業已獲得ISO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7)近3年內沒有因業主嚴重違約而起訴業主的歷史。
(8)近3年內沒有發生過三級及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
該工程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共有4家投標人進行投標,開標時的情況如下:
(1) A投標人的投標書沒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密封,經招標監督機構認定,該投標作為無效標處理。
(2) B投標人提供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書是復印件,經招標監督機構認定,該投標作為無效標處理。
(3) C投標人的報價大大低于招標控制價,經現場商定,認定其低于成本,作為無效標處理。
問題:
1.施工招標準備階段,建設單位的觀點是否正確?不正確的,說明原因。
2.指出招標工作程序中的不妥之處,說明原因,并確定正確的順序。
3.逐條回答資格審查的條件是否妥當?不妥之處說明原因。
4.逐條指出開標時的處理是否正確?不正確的說明原因。
5.根據上述開標結果,確定本次招標的后果,并說明原因。
案例分析題二
某工業項目計算期為10年,建設期2年,第3年投產,第4年開始達到設計生產能力。建設投資2800萬元(不含建設期貸款利息),第1年投入 1000萬元,第2年投入1800萬元。投資方自有資金2500萬元,根據籌資情況建設期分兩年各投入1000萬元,余下的500萬元在投產年初作為流動資金投人。建設投資不足部分向銀行貸款,貸款年利率為6%,從第3年起,以年初的本息和為基準開始還貸,每年付清利息,并分5年等額還本。
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中,預計85%形成固定資產,15%形成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綜合折舊年限為10年,采用直線法折舊,固定資產殘值率為5%,無形資產按5年平均攤銷。
該項目計算期第3年的經營成本為1500萬元、第4年至第10年的經營成本均為1800萬元。設計型產能力為50萬件,銷售價格(不含稅)54元/件。產品固定成本占年總成本的40%。(除問題4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外,其余各題計算結果均保留三位小數。)
(1).列式計算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及無形資產攤銷費,并按表3.1所列項目填寫相應數字。
表3.1 項目建設投資還本付息及固定資產折舊、攤銷費用表
(2).列式計算計算期末固定資產余值。
(3).列式計算計算期第3年、第4年、第8年的總成本費用。
(4).以計算期第4年的數據為依據,列式計算年產量盈虧平衡點,并據此進行盈虧平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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