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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裝修合同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一般裝修合同都會約定分期支付款項,裝修合同無法避免的會出現一些風險,這個問題我們要怎么防范呢?下文是關于裝修合同的法律風險及防范,歡迎閱讀。
關于裝修合同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室內裝飾裝修設計合同是指對房屋具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主體(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設計單位(以下簡稱“受托人”)對該房屋提供裝修設計服務,委托人為此支付設計費的合同。
一般情況下,室內裝修設計合同的條款框架主要包括:房屋概況、設計費及支付條件、設計文件的提交、施工指導、雙方權利義務、聯系人員、違約責任、附則等。當然,具體需要結合個案特點以及客戶的要求,進行差異化、個性化的設計。從協議雙方風險控制的角度而言,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委托方的法律風險及其防范
作為委托方,在協商簽署設計合同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如下:
1、設計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致合同無效的法律風險
我國《建筑法》第十三條規定:“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由此可見,設計單位必須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否則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的法律風險。
律師建議:首先需要對相關設計單位是否具備設計資質進行審慎盡職調查,尤其需要關注該資質證書是否合法有效。目前我國具有頒發資質證書的合法主體只有建設主管部門,而非各種行業協會。通過將該資質證書作為協議附件和/或要求設計單位在協議中做出承諾與保證的方式,確保設計單位具備履行設計合同的資質條件。
2、一次性支付設計費的法律風險
如雙方在協議中約定,設計單位自委托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才提供設計服務,則對于委托方而言存在非常大的法律風險。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受托方未依照合同約定的時間節點提供符合委托方要求的設計文件,或未全面依約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則此時委托方無法通過款項支付來有效約束受托方的行為。
律師建議:合同約定委托方根據設計單位提供的文件按階段進行款項支付,以此實現防控委托方法律風險的目的。一般而言,設計單位按照以下順序提供設計文件:平面方案、施工圖初稿、效果圖、施工詳圖、裝飾材料清單及工程預算。相應的,設計費款項的支付也可以按照該進度予以支付。
3、設計文件范圍約定不明的法律風險
作為委托方,合同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設計文件,以便為后續工程施工提供相關基礎。由此,如果合同中未約定或未明確約定設計單位應當提供設計文件的范圍,將可能導致委托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法律風險。
律師建議:在合同中以清單或者附件方式對設計文件的范圍予以明確界定,也便于委托方在收到相關設計文件后依約驗收確認。
4、設計提交日期約定不明的法律風險
設計周期根據項目的規模、委托方設計要求的難易程度有所區別。一般委托方對于整個項目工程施工都會予以整體時間統籌,設計文件一旦逾期提交,可能因此會影響到后續的工程施工進度,最終導致項目延期、各項費用超出預算的法律風險。
律師建議:在協議中明確約定設計周期,包括設計周期的起算點、期限以及是否包括委托方審核確認設計文件的期間,以此防范因為設計周期約定不明導致工程延誤的法律風險。
5、施工期間指導義務約定不明的法律風險
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需要設計單位在工程施工期間提供必要的支持與指導。如果協議中未明確約定設計單位在項目施工階段應提供服務的內容與范圍,可能導致施工單位關于設計問題存在的疑問無法得到有效解答,最終導致施工與設計理念偏差的法律風險。
律師建議: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受托方指導施工的義務。該等義務包括技術交底(水電交底、木工交底),現場咨詢解答、相關技術指導等事項,最終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
6、設計文件本身不符合設計規范的法律風險
《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全國室內裝飾行業家庭裝飾管理辦法》、《全國室內裝飾行業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以及行業規范,都不同程度地對室內裝飾裝修設計進行了規范。如果設計文件違反環保、國家消防法等禁止性規定,則可能導致依照該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的工程本身存在質量問題。
律師建議:在設計協議中明確約定受托人提供的設計文件本身應滿足的要求,以及如果違反前述規定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以此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二、受托方(裝修公司)的法律風險及其防范
作為受托方,在協商簽署設計合同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主要如下:
1、待裝修設計的房屋權屬存在爭議的法律風險
如果合同所涉房屋非委托人所有,且該委托人無權處分,或者該房屋已被采取訴訟保全等強制措施,則可能會給受托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最終影響受托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建議:對待裝飾設計的房屋是否存在權屬爭議、訴訟保全等事項進行審慎地盡職調查。律師應要求委托人及時提供房屋產權證,必要時一并要求委托人對該房屋的權屬情況予以承諾。
2、全部設計文件提交后委托方以不滿意為由要求全額退款的法律風險
如果合同中約定,受托人提交的最終設計文件經修改后仍然無法滿足委托人要求的,則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且受托人應返還全部設計費,則該條款可能導致受托人勞動成果失去意義的法律風險。基于是否滿足委托人意圖,這屬于主觀范疇,如果發生委托人故意以不滿足其設計要求為由,主張合同解除并要求受托人退還全部款項,而私下繼續使用相應設計文件的,則會給設計單位帶來非常大的經濟損失。
律師建議:需要嚴格限制委托人解除合同并主張設計費退還的條件,尤其須謹慎地將是否符合委托人意圖這一缺乏客觀依據的內容作為委托人享有合同解除權的判斷依據。
3、委托方在書面確認后又提出重大修改要求導致文件提交逾期的法律風險
律師建議:如果在合同中約定受托人逾期提交設計成果須承擔違約責任,則受托人須謹慎考慮因委托人原因導致設計逾期的情形。如委托人在對設計文件予以書面確認后再次提出重大修改意見導致重大設計變更最終導致受托人逾期提交設計文件的,則出于公平原則考慮,受托人可以要求此時不承擔逾期提交的違約責任。
4、委托方在全套設計文件確認后又提出新的設計要求導致整體重新設計的法律風險
律師建議:如果委托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全套設計文件予以書面確認后,又提出新的設計要求,且該要求導致整套設計文件須重新設計的,則建議受托人要求此時后續設計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以此維護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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