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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業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業合同管理制度對建筑公司的正常運行,優化管理有作用。下文是建筑業合同管理制度范文,歡迎閱讀。
建筑業合同管理制度【一】
為了確保公司正常、有效地經營,并提高公司的社會知名度,加強對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管理,規范企業制度的需要,特制定綜合部管理制度。
1.綜合部主要職責
1.1負責督促、檢查、指導管理體系的運行。
1.2負責組織管理體系內、外審核工作。
1.3負責對竣工工程檔案的整理歸檔保存。
1.4負責公司資質的年檢及升級有關工作。
1.5負責與公司有關的協會、組織團體及職能部門的溝通與落實。
1.6負責收集與企業相關的信息。
1.7負責公司榮譽及員工獎項的辦理。
1.8負責公司業績材料的管理。
1.9負責公司招投標業績材料的編審。
1.10 負責配合企業文化的策劃與宣傳。
1.11 負責配合各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1.12 負責人員崗位證件的管理。
1.13 負責辦理工程開、竣工相關手續。
2.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管理
2.1公司總經理對管理體系負總責,總工程師(管理者代表)主抓管理
體系運行工作,綜合部負責全公司管理體系運行工作,各部及項目部負責相關的管理體系運行工作。
2.2在工程開工前由綜合部下發《管理手冊》、《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及相關體系表格。
2.3各項目部項目經理負責本項目部管理體系運行,建立健全項目管理保證體系,使其正常運行,落實管理人員工作職責及體系相關
的工作內容,并將管理體系職能分配表上報綜合部。管理人員認真做好管理體系運行的相關記錄,違者罰款50元/次。
2.4管理方針及管理目標實施掛牌制,項目部管理體系職能分配表實行上墻制。
2.5每月一次組織各部門對各項目部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落實、驗收。
2.6如果管理體系通過運行出現有缺陷部位應將相關信息資料及時
上報綜合部,由綜合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討論,經總經理審批后, 作為修正內容及時下發到各部室、項目部。
2.7組織管理體系內部審核工作,制定內部審核計劃;組織內審員編制審核內容;召開首次會議;組織內審人員對公司、項目部進行內部審核;召開末次會議;制定管理體系評審報告,對內審中提出的'不合格項進行限期封閉。
2.8組織管理體系外部審核工作,及時傳達審核組檢查內容,公司各部及項目部積極做好準備工作。
2.9項目部在參加內(外)審核前,由項目經理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自檢工作,做好自檢記錄,違者罰款100元。
2.10 工程竣工驗收后十日內,各項目部由項目經理組織將管理體系運行有關記錄收集、整理、裝訂后同竣工資料一起上交綜合部,存檔三年。違者罰款100元/天。
2.11 每年年初組織各部門對程序文件進行一次修訂。
3.崗位證件管理
3.1項目經理、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預算員、材料員必須持證上崗。證職相符,證件由公司綜合部統一保存,并登入冊。
3.2崗位證件的借用要經負責人批準,由借用人填寫《崗位證件借
用登記表》,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證件歸還綜合部。
3.3職工離職取證時要經總經理審批后,并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完相關手續方可取證。
3.4及時組織相關崗位證件年檢工作,保證證件的持續有效性。
3.5禁止借證人將借出的證件用于他途,違者罰款200元/次。
3.6工程開工后項目部收集現場所有特殊工種的證件,證件原件存
放項目部,證件復印件及特殊工種名冊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3.7施工現場勞務人員必須持有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3.8項目部將勞務人員名冊及證件復印件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3.9對上報假證者,追究其責任。
4.企業業績管理
4.1及時按有關文件要求辦理企業獎項及個人獎項。
4.2所獲獎項要辦理登記、存檔(含電子版)。
4.3企業獎項借用時要經負責人審批,并填寫借用登記表。
4.4年終對本企業所獲獎項要匯總,并上報總經理。
4.5制作企業業績宣傳材料,及時更新改版。
5.工程開、竣工手續管理負責將項目部上報的施工許可證(復印件)、竣工備案材料(原件)、竣工備案證(復印件)和消防驗收合格單(復印件)存檔備案。
建筑業合同管理制度【二】
一章 總則
一條 為防范市場風險與法律風險,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減少因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有規范行為導致的糾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及相關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條 我公司對外簽訂的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物資設備采購供應合同等,均適用本管理制度。
三條 公司法務部是公司合同管理機構,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領導下,負有以下職能:
1、負責修訂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導各部門制訂合同管理實施辦法;
2、負責制訂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3、負責組織有關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識講座和培訓;
4、負責解答合同簽訂、履行等方面法律問題;
5、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對重大、重要合同進行評審并出具審查意見;
6、監督、檢查各部門合同簽訂、履行、管理情況;
7、參與合同糾紛的調查處理,制定解決方案;
8、負責公司合同文本的歸檔工作。
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該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條件的,應指定專人負責具體工作。
二章 合同的`簽訂
四條 簽訂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經辦人、審查人、批準人各司其職,分工負責。任何合同均需經過評審程序評審后,方可批準簽訂。
五條 公司實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制度,簽訂合同應先取得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簽訂合同。
六條 經辦人于合同簽訂前,應驗證對方當事人有效證件,驗明主體資格,了解其資信狀況,審查對方經辦人代理權限,審查對方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七條 屬投標中標的項目,經辦人要召集有關部門共同審查業主招標文件,確定我方投標書主要條款。
八條 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應使用格式文本簽約;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原則上采用GF-999-00版本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備上述條件的,也必須采用合同書形式,嚴禁口頭協議和非正規書面形式。
所有合同均應約定以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為合同成立要件。
九條 經辦人應將準備簽約的合同文本及相關材料送交公司法務部。公司法務部應在時限內會同有關部門對合同內容進行審查,并書面提出審查意見。 對審查人有疑義的部分,經辦人應予全面解釋。對審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見,經辦人應予重視,并協商完善。應審查人的要求,經辦人有責任補充相關材料。 十條 批準人應當根據審查人的審查意見,決定合同的批準。
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機構,應當根據批準人的批準意見,在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
三章 合同的履行
十一條 合同依法簽訂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履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確保信譽。
十二條 對履行過程中對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履行部門應當立即查明情況,認真、穩妥地收集證據,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提出索賠報告。
當我方接到對方當事人的索賠報告后,履行部門應當立即通知公司法務部,共同商定應對措施。
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生不可抗力和三人干擾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門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查明原因,及時化解。并收集好相關證據。
十三條 履行部門應對合同履行中發生的情況,建立臺賬,由專人負責書面簽證、來往信函等資料的保管。
十四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簽訂補充協議或者變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門應當按照本管理制度二章關于合同簽訂的程序辦理。
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后,對所遺留的問題,履行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解決,并規定解決期限。在期限內確定無法解決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指定有關部門配合解決,并提出具體方案。
四章 合同文本的管理
十六條 合同簽訂后,經辦人應將合同文本和相關資料報公司法務部備案。 十七條 合同履行完畢后,履行部門應將與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傳真、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賬等全部資料及時移交公司法務部。 十八條 公司法務部應當做好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的歸檔工作,并定期將合同管理情況報告公司管理層。
五章 責任與獎懲
十九條 對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為,公司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要求其承擔全部損失:
1、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收受賄賂,與他人惡意串通,出賣公司利益;
2、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嚴重玩忽職守,導致公司遭受巨大經濟損失;
3、其他故意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
二十條 對嚴重違反本管理制度行為,公司除給予有關人員紀律處分外,還可視情況要求其承擔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二十一條 公司職工均有權檢舉、揭發違反本管理制度、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對于檢舉、揭發屬實的,公司除給予該職工一定物質獎勵外還負責保密。
二十二條 對于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并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的有關部門和人員,公司將公開表彰并給予物質獎勵。
六章 附則
二十三條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法務部負責解釋。
二十四條 本管理制度自 年 月 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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